熊孩子打賞主播,錢一分不少都可以追回!

大家好,週三是我們固定的債權債務專欄,今天給大家普及近日熱門的熊孩子拿家長錢打賞主播是否可以追回?

近日,網上履現熊孩子花父母十幾萬血汗錢打賞主播的報道,相信各位讀者看完之後也和小編一樣非常苦痛心。

那麼熊孩子花父母的錢打賞主播是否可以追回呢?大律司以剛剛實行的《民法總則》為準,告訴大家答案!

一:熊孩子在8歲以上16歲以下~

孩子在8歲以上在法律上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打賞行為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認定上應當屬於贈與合同,根據《民法總則》145條的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鉅額打賞行為需要被父母追認才有效,也就是說父母只要拒絕追認,孩子打賞的錢是全部可以追回來的。

二:熊孩子在8歲以下~

8歲以下孩子全部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總則》144條,8歲以下孩子與“主播”訂立的贈與合同一律無效,不區分情況。也就是說8歲以下孩子打賞主播,主播和平臺如果得知相關情況,應該將錢主動退還當事人。但事實上主播們並不會在乎打賞的觀眾是誰,所以家長只需將情況告知,平臺與主播應當將錢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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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打賞主播,錢一分不少都可以追回!

民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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