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件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三合镇政府干部王科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2018年5月,三合镇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组在检查中发现王科钦未按照镇党委要求开展帮扶工作,存在帮扶资料填写不详实、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2018年6月14日,三合镇政府给予王科钦警告处分。

2、小河镇政府干部刘勇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问题。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8分,刘勇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违反镇党委关于每周星期四帮扶干部下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的要求,擅自离岗回家,直到下午16:50才返回单位。2018年7月16日,小河镇党委给予刘勇党内警告处分。

3、天明镇元兴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彭诗友对危房改造上报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7年6月,元兴村在申报该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因工作不细不实、审核把关不严,将已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的村民陈某某再次进行上报,导致陈某某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对此,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彭诗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8日,天明镇党委给予彭诗友党内警告处分。

5、桔园镇张家窑村干部挪用村民曹某某低保资金用于支付村集体支出的问题。2011年至2013年,张家窑村将该村六组村民曹某某评为低保户,因曹某某长期在外务工,其低保存折便由该村时任文书张儒暂时保管。后张家窑村因维修村内水管缺乏资金,便经村干部商议,在未告知曹某某的情况下,将曹某某低保存折中的6823.42元取出用于支付水管维修资金。截止组织调查时,张家窑村只向曹某某归还了其中的1045元,剩余5778.42元仍未归还,其行为被曹某某反映至有关组织及媒体,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30日,桔园镇党委分别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周金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村主任曹本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村文书张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原公镇东窑村违规拨付整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的问题。2017年12月25日,东窑村在道路硬化及滑坡砌护工程未经审计的情况下,通过该村扶贫互助合作社对公账户,以转账方式违规向工程方拨付该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89600元,拨付率达99%。其行为违反了关于在项目工程竣工后未审计前,拨付工程款不超过合同金额90%的规定。对此,村党支部书记杨志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18日,原公镇党委给予杨志明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聚焦主责,突出重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确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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