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年暴打87歲老太,如何看待尚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逮捕?是否有故意傷害罪的嫌疑?

藍色空間號2018


因為一句好心的勸阻,87歲的老人遭到一位18歲少年的毒打。為老人的遭遇感到心疼,為少年的心狠手辣感到憤怒。一個什麼樣的家庭才會培養出戾氣如此之重的孩子呢?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也需要我們仔細的去思考,到底應該怎樣才能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

事情的過程很簡單,該少年在大街上隨意的扔自行車,老人看到之後好心勸阻,然而沒有想到的是卻遭到了少年的拳打腳踢,老人身體多處骨折,雖然說生命沒有特別大的危險,但是老人在之後的生活中將會過的很艱難。目前這位暴躁的少年已經被警方按照涉嫌挑釁滋事逮捕。

18歲是一個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紀,可是這位18歲的少年卻因為自己的暴躁使得自己的後半生充滿了灰色。我不知道此時這個少年有沒有後悔,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不管他再說什麼也都無濟於事,這也將是他人生中最難忘的一件事。

最後大貓想要說的是,無論遇到什麼事情我們都應該冷靜的去處理而不是暴躁或者衝動,因為有些時候有些後果我們真的承擔不起的!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他就是故意傷害,但是由於其性質惡劣,包含了無理取鬧成份,當前尋釁滋事更符合

為什麼呢?

因為這樣無論老太太是不是輕傷以上,(我國故意傷害罪需要輕傷以上才能定罪,)都會因為尋釁滋事而接受刑事懲罰。

但是過後根據老太太的傷情鑑定,小夥子可能會最終面臨追加故意傷害罪,看新聞,老太太多處骨折,應該傷的也重。


除了刑事責任,小夥子還需要面臨民事責任

不僅僅包括老太太的醫療費用等,如果殘疾了各方面的賠償都需要支付。

說實話,這事真的太過於惡劣。一個老太太好心提醒幾句,就捱打,可以說對方相當猖狂了,嚴懲是理所當然的。

我就不說什麼我們每個人都有老的一天了,只是覺得一個人對弱小的老人都可以下手,可見人品。

你心情不好,是你自己的事情,實在氣不過你可以自己打自己幾巴掌,或者誰欺負你你找誰去,18歲這麼美好的年齡,自己不上學還不工作,卻來幹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說你是敗類都不為過。

也希望這個小夥子的父母反思下自己,這麼些年怎麼教自己孩子做人的。

我很欣賞頭條一個評論說的話

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普通的過完一生,但是最基本的是真別去做傷天害理,違法犯罪的事情,不求對社會做貢獻,但是別給父母添麻煩,給社會加負擔。


廖彩琳律師


目前逮捕這位18歲小夥的罪名是尋釁滋事,但他最後被認定的罪名很有可能是故意傷害罪。

說白了根據他當街毒打老人的行為,先認定尋釁滋事是為了刑拘他,沒毛病,隨後還要看被打老人的傷勢如何,再根據傷情來判罰。像這種目無王法,喪心病狂的傢伙,應該會從重從嚴判罰。

18歲,戾氣如此之重,竟然對好心勸說他的87歲高齡的老人動手,而且助跑飛踹、狠命踩踏、拿柺杖抽打,這些行為殘忍至極,已經超出了人類的底線。據老人回憶,她在被毒打期間曾喊救命,但是18歲的嫌疑人並未停手,直到另一位熱心路人出面才阻止了暴行。

而這一切的起因僅僅是這位18歲的小夥心情不好。個人認為,他不僅僅是心理有問題,而是骨子裡反社會。因為他施暴的對象是毫無反抗之力的老人,面對老人的求饒他沒有停手反而變本加厲地拿起了柺杖繼續抽打,而當熱心路人出面後,小夥眼看這位成年人不是他能欺負的了,這時才收手。這是典型的欺軟怕硬,向弱者抽刃。聯想起類似米脂案等兇手的行為,細思極恐,他們都是因為自己生活不順,於是把怒火傾瀉給了比他更弱小的人。

類似這種內心反社會的人,真的沒有挽救的必要,必須嚴懲!


夜雨如書


這是一個喪盡天良的行為,是泯滅人性的連畜牲也做不出的行為。看了視頻極為震怒,憤慨。

一個青年人,所受的什麼教育?腦袋進水是吧,要不誰能理解這惡劣的行為?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嗎?你還是人嗎?

一個八十七歲的老人,被打的叫救命,你還不停手,多大的恨?多大的怨?老人雖沒生命之憂,但多處受傷,多處骨折,恐怕今後難以起床,餘生將在床上度過。

對公安部門及時出手,對其刑事拘留,並報請逮捕,點贊!一個人無論多猖狂,觸犯的法律,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眾多網民都呼籲要在量刑標準上頂格處罰。我也是支持頂格處罰。我甚至看了一下新加坡的鞭刑,真希望此人也嚐嚐鞭刑的滋味。可惜我們國家沒有。

對這種人絕不能輕處罰,說不定出來後又會暴打孩子,老人,感覺此人就是一個塞滿怨氣的惡魔,而且隨時隨地會作惡一樣。所以一定要讓他嚐嚐法律的鐵拳。

我很怕又聽到不同的聲音,孩子還小,給他改正的機會。孩子道歉,我們要接受,要允許犯錯,更允許他改正等等。法律只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分。成年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心軟了,哪一天,可能我們的長輩,孩子,也會遭此一難。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一到,統統要報。對這些暴力分子慈善,就是對正義的軟弱。




雪化了是春天Lee


1.為什麼是尋釁滋事罪?

他之所以尋釁滋事罪拘留,是因為尋釁滋事罪立案門檻低,處罰重。

故意傷害罪的最低刑事立案標準是造成他人輕傷以上結果,而老人是否構成輕傷重傷等,還需要進一步的醫學鑑定。

而隨意毆打老人,社會影響惡劣,是典型的尋釁滋事行為,其並不要求造成輕傷以上的後果,立案門檻低,分分鐘立案抓人。



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五款“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應當認定為尋釁滋事罪。



2.尋釁滋事罪,處罰也不輕

故意傷害罪如果造成老人輕傷後果,最高刑是3年;

而如果是尋釁滋事罪,即便不造成輕傷後果,只要造成惡劣影響,最高刑就可能是5年。

因此,從處罰上來講,相比於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立案門檻低,處罰有可能更重。



3.他是否會被數罪併罰?

小夥的行為可能同時構成這兩個犯罪,但並不會數罪併罰,如果一個行為涉嫌兩個罪名,一般是擇一重罪處罰。所以現在的關鍵問題就看老年人的傷情鑑定結果,然後檢察機關再判定哪個罪名更重就按哪個罪名起訴。

4.如果是老太重傷,處罰就更重了

而對於一個 80歲以上的老人,這個年輕人的行為,如果造成老人重傷後果,那小夥的行為即觸犯了尋釁滋事罪,又觸犯了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

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最高可以判十年中;如果致人死亡,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本文是作者針對相關事實進行的法律分析,以求對司法實踐作出有益的貢獻。未經作者本人曾傑許可,嚴禁轉載,歡迎點贊,留言,私信。)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確切的說,是在謀殺,88歲的一位老人,被一個18歲青年如此殘暴致命的毆打。這個不是謀殺這是什麼?還有人性沒有?和當年南京大屠殺的日本鬼子有何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他手機沒有刺刀和槍支!


天天4571969


看了三個視頻,公然跳踹一八十七歲老人,在踹到倒後,又用腳狠勁踩踢,後用棍棒砸打。這豈止是尋釁滋事,這是殘暴,是泯滅人性的暴徒行徑,無人性的獸性體現!才十八歲如此暴戾。假以時日,必定是社會上作奸犯科、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的犯罪份子。不能簡單以尋釁滋事罪,予以治安處罰,或者以簡單輕傷傷情來判斷其罪行,這符合從速從重從嚴的條件,應該得到法律的嚴懲!


真石


尋釁滋事簡單點意思就是先把人給刑事拘留了再講,就意味著不管傷情鑑定結果怎麼樣,到時也要判刑,如果在鑑定重傷那就夠他喝一壺了。要是輕傷最少估計要3年,因為性質惡劣,就是家屬諒解估計也緩不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