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必须对人贩子通通用绞刑判处死刑你怎么看?

景向添花


对人贩子应该用极刑!!!把古代十大刑罚恢复,专用于对人贩子使用!

一个孩子的背后是一个家庭,有多少个家庭就因为孩子被拐卖,走到了山穷水尽,度日如年的绝地?!

可能有人听到过为找丢失的孩子,父母一直找寻多年的事情!

从某此方面来说,人贩子比杀人犯更可恨!

这种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我觉得国家法律对人贩子处罚力度远远不够!应该修改法律或者为人贩子专门定制一套特别的方案!!!

那就是,拐卖孩子者,一经证实,没收所有财产,判无期或死刑!

并且无期应该加点别的内容,让人贩子生如如死!死刑也应该恢复古代杀人刑罚!

大家赞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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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九天令


对人贩子应该抓到一个处死一个!应对人贩子持零容忍,有的当场抓到的,应该就地处死!!!处死方式,建议采取古时的五马分尸进行!!!人贩子太没人性,害人极深,不立即处以死刑,难平众怒!!!!


知足常乐83416762


对人贩子判死刑是不是有点太残忍了?看电视古代有种刑法叫五马分尸,还不如判人贩子五马分尸呢,执行的时候让其余的人贩子当场看着是啥下场,这样的话肯定会起到震慑作用,免得死刑死刑怪吓人的,你们说呢


李志伟142756672


支持!对人贩子必须施以极刑,只要供认不悔坚决枪毙。决不姑息。直至打到没有人敢贩卖人口为止。(最终贩卖人口的没有了,极刑也不用实施了,法律真正起到作用了。)


13919520000


绞行可以,它们太可恶了,因为一个家庭失去孩子是多么痛苦啊!生病去世也就算了,给人贩子拐走是多么痛苦一件事,不知孩子受到什么样的苦不是它们养生的,还会对孩子好?大人要一辈子痛苦,所以赞成绞行枪毕都可以。


小英子赞


在法律的范围内,叫被拐卖的受害的亲属们,把人贩子绑在柱子上,用刀一点一点铉,不能让人贩子一下就死了,想想受害者失去孩子的痛苦。我认为这样做不过分。


打死也不相信有鬼神


看来也就是我一个人清醒的坚决不同意死刑了,而且不能用重典。我不随其他人的主流观点,那都是泄愤却忘记了还有孩子还在人贩子手中。

首先我们看看对于贩毒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运输、制造、贩卖1000克鸦片、海洛因、可卡因或50克以上甲基苯丙胺或其他毒品就是死刑了。那么毒贩在抓到之前会怎么做呢?没错销毁毒品。然鹅我们国家就因为死刑就一个毒贩没有了吗?很遗憾显然不是,贩毒等违法活动依然是存在的。

那么好了如果人贩子量刑和毒贩量刑一样就不会做出一样的行为了吗?完全有可能,虽然不一定能够逃脱,但是孩子也是生命啊,孩子也是我们要保护的首要目标而不是满怀愤怒的满世界嚷嚷在那释放自己的满腔愤怒,我也痛恨人贩子但是他们手上有孩子是一条生命我们就必然投鼠忌器。为了孩子的他们的利益重点是不可取的,如果贩卖数量有些许下降死亡率或致残率暴增也是我们都不愿意看见的。那将会没有赢家。

孩子的利益才是我们要保护的首要目的,量刑有所提高是可以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取斩断供需链条,如果需求消除,供应又极为困难,那么提不提升量刑标准也就意义没有那么大了,孩子也能充分的得到保护这才是正道,我们国家还是相对落后尤其是领养制度以及,贫困家庭生育困难,还有个别农村家庭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造成。这即是经济问题也是法治制度问题,切不可因一时愤怒忘记本心与最为核心目标。


TonyStank屎大颗


对人贩子的仁慈就是对法律的践踏,从某种意义上说人贩子比杀人犯更可恨,人贩子间接杀害的是几个家庭和几代人使活着的亲人生不如死终身熬煎,法律没有震慑力往往使犯罪分子抓了放,放了再干,中国的犯罪分子有很多是累犯,一犯再犯,法律的软弱从某种意义上是纵容了犯罪,起不到高压和红线的作用,中国从古到今都有杀一儆百的古训,杀了一个能承救成千上百人不敢犯罪,所以对人贩子必须死刑,不能让国人对国家的治国之道失去希望


北斗35号


因为怕人贩子被发现杀害孩子而放弃死刑这个理论听上去好像是好心,其实是错误的这是在纵容。。。杀一儆百才能威慑到人贩子。明确的告诉他们动一下就是死。那么还敢做的就无一不是亡命之徒了。


用户575379134723


人贩子可以说是没有人性了,每个人做了父母就会知道孩子养的不容易孩子是单纯的不管怎么样哪怕父母受伤忍痛也不会让孩子受伤,更何况动物界都知道爱护幼崽,何况人呢,人贩子唯有一死才能让父母安心让受伤的孩子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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