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晚清簽署不平等條約最多的城市?

文|陳卿美

​不平等條約猶如晚清中國的一個個緊箍咒,讓人憋屈又難受。一般來講,各種條約基本都會以簽署地命名,如人們熟知的《南京條約》就是在南京簽署。《北京條約》自然就是在北京簽署。晚清七十年,涉及簽署條約的城市很多,如虎門、澳門、廣州、南京、上海、天津、北京、煙臺等。城市很多,誰又是簽署條約最多的城市呢?這就是天津。

有一點基本常識需要普及,那就是《天津條約》只是一個統稱,事實上,《天津條約》包含著各國在天津簽署的所有條約。如中英《天津條約》、中法《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等。

卿美兄經過檢索查找,發現《天津條約》至少有10個,比如中英《天津條約》、中法《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俄《天津條約》、中比《天津條約》、中葡《天津條約》、中日《天津條約》、中丹《天津條約》、中巴《天津條約》。也就是說,至少有10個國家強迫與中國在天津簽署條約,英國、法國、美國、俄國、比利時、葡萄牙、日本、丹麥、西班牙、巴西。至於中西《天津條約》,暫時沒有查到資料。

簽署高潮自然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法聯軍從廣東北上,殺到天津,進逼北京。咸豐皇帝慌的一比。在西方列強堅船利炮的威脅下,不得不派桂良與花沙納到天津海光寺與英法聯軍談判。清廷這邊不斷討價還價,英法聯軍那邊不斷威脅、恐嚇,最終,清廷服軟,1858年6月,集中籤訂《天津條約》。俄國、美國以調停身份介入,趁火打劫,也逼著清廷簽署了《天津條約》。

誰是晚清簽署不平等條約最多的城市?

中英天津條約簽署儀式



在這四份條約中,英國、法國的條約最苛刻,其中尤以英國最甚。比如在外國使節駐京的問題上,俄國、美國並沒有提出強硬要求,美國只是提出,如果允許他國使節駐京,美國也應照辦。但英國、法國態度堅決,在條款中明確規定,必須要讓兩國使節駐京。這個要求一下子戳到了清廷的痛點上。

外國使節駐京,在當時的中國人看來,就是壞了天朝的規矩。天朝上國之外,一切皆是藩屬國,都是夷人,怎可能與皇帝一起同住京城呢。以吏部尚書周祖培為首的眾大臣棄上奏,反對外國使節駐京,其中一個理由在今天看來尤其荒唐。說是外國人駐京會用望遠鏡偷窺紫禁城的秘密,皇家機密會完全暴露在外國人面前。

中英《天津條約》中,還明確禁止清政府使用對英國人蔑稱的做法。如禁用“夷”字。法國人不敏感,英國人的自尊心就很強,特別將此條件寫入條約中。

英法聯軍最終攻入北京,還燒了圓明園。同時,在北京也簽訂了條約,就是《北京條約》。相比《北京條約》,《天津條約》有明顯不同。

從歷史發展來看,《天津條約》往往會作為緩兵之計。天津與京城近在咫尺,是京城的海上門口。西方列強威脅京城,都會從海路北上,在天津登陸。天津城破,京城便危在旦夕。因此,清廷通常會希望禦敵於京城之外,儘快簽約,讓洋人退兵。事實上,當時與英法聯軍簽署《天津條約》時,咸豐確實有這種打算。

桂良與花沙納曾經上奏咸豐,讓咸豐把《天津條約》權當一張廢紙,只是讓洋人儘快退兵而已。倘若想不承認,只需給大臣治個罪即可。清廷從悔約到毀約,給洋人折騰不輕,一度讓洋人懷疑人生,甚至在佔領北京後,差點炮轟紫禁城。

英國人為了讓清廷承認《天津條約》的有效性,後在上海又續簽了《中英通商章程》,作為《天津條約》的補充條款。在北京簽署《北京條約》時,又特別強調了《天津條約》的合法性。

由於天津只是“經停站”,北京是京城,是“終點站”,這種區別也讓兩個城市簽署的條約有了微妙的區別。簽署《天津條約》時,還沒有打到京城,清廷自然不會完全認輸,只是將《天津條約》當做權宜之計,退兵之策。而《北京條約》則不同,在北京簽署條約,意味清廷完全戰敗,毫無還手之力,只能徹底認輸。因此,《北京條約》就是最後的“終審判決書”,已經沒有了任何緩和的餘地。

天津的地理位置原因,決定了這座城市成為晚清簽署不平等條約最多的地方。而第二次鴉片戰爭又成了引爆簽署條約的最佳契機。一些歐洲小國也紛紛來揩油。

1862年,葡萄牙澳門總督基馬良士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春風,希望與中國簽署中葡《天津條約》,讓葡萄牙永久佔領澳門。但這只是草簽,並沒有成為正式文件。1863年,丹麥公使拉斯勒福赴京,向清廷勒索各種福利。清廷讓其返回天津談判。最終中丹《天津條約》簽訂,丹麥獲得最惠國待遇。

清廷為何要讓丹麥公使折回天津呢?因為按清廷舊制,外國人不能直接進京城,天津作為距離京城最近的對外開放城市,就成了解決外交事務的前沿陣地。為此,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廷在天津增設三口通商事務大臣一職,由直隸總督兼任,專門負責辦理通商、外交、海防等事宜。所謂三口,就是指天津,營口、煙臺。與外國人談判、簽約通通都是外交事務,必須在天津辦理。所以,有些外國人想直接進京城找總理衙門是不行的,在清廷看來,這是僭越之舉。

當李鴻章任北洋通商大臣後,天津在外交上的地位得到了進一步強化。中日《天津條約》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籤訂的。朝鮮發生甲申事變,清政府出兵朝鮮,擊敗日軍與日本扶持的“開化黨”。為了暫時維持和局,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赴天津與李鴻章談判,雙方簽署中日《天津條約》。這個條約也是唯一與第二次鴉片戰爭沒有關係的《天津條約》。

其實,各種《北京條約》也不少,北京作為京城,權力的核心,必是西方列強徵服中國的“終點站”,象徵意義巨大。著名的《辛丑條約》也是在北京簽訂,創下史上賠款最多的記錄。有意思的是,作為全國開埠最早、全國最大的城市,上海卻少有條約在此簽訂。即使有,也是作為其他條約的續補條款。如中英《天津條約》的補充條款《中英通商章程善後條約》就是在上海簽訂。

上海為啥少有條約簽訂呢?因為上海主要是洋人的地盤,且距離京城太過遙遠,遠離權力核心,若在此簽訂條約,對清廷沒有多少威懾作用。

相比而言,天津作為天子腳下的重鎮與門戶,對清廷威懾與圍堵的作用強大。而對清廷來講,天津是緩衝地帶,在天津與列強周旋,可以禦敵於門外。

就這樣,天津成為了一個簽署條約最多,又是非常“恥辱”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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