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鞍山2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8月30日上午,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石某等2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石某犯爆炸罪、搶劫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七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九個月至一年不等刑罰。

該案也是鞍山地區開庭審理涉案人數、罪名、事實最多的一起涉惡案件。

「掃黑除惡進行時」鞍山2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審判現場

2016年12月30日8時30分,在鞍山市鐵西區一棟7層居民樓內,一名男子為抗拒抓捕,向樓道內和室內潑灑柴油,並將4個事先準備好的煤氣罐點燃,釋放煤氣,手持改裝的消防槍與警方對峙。見此情景,與該男子共處一室的一名同夥因害怕爆炸當即跳樓墜亡……經過近6個小時的緊張對峙,在警方有效的攻勢下,當日下午2時許,男子放棄抵抗,向警方投降。

瘋狂的困獸之鬥

這名男子就是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2016年被鞍山警方立為網上逃犯。2016年12月30日,警方得知石某藏匿在鐵西區一民宅內,遂調集警力,實施抓捕。

抓捕時,石某開始了瘋狂“表演”,石某持改裝的消防槍與民警對峙,並在室內潑灑柴油,釋放煤氣,點燃煤氣罐,致一名同案人員墜亡。此後,石某向樓下投擲柴油桶、煤氣罐和引燃的棉被,並向樓下開槍,揚言要炸燬大樓與民警同歸於盡。

情況緊急,鞍山市公安局立即調集多警種啟動緊急工作預案,經過近6個小時的攻心和緊張工作,迫使石某繳械投降,一場驚心動魄的惡性案件被及時處置,避免了一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嚴重安全危害的案件發生。

涉惡犯罪被一一查明

經查,石某因多次實施盜竊、詐騙、販賣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先後4次被判處有期徒刑,共服刑14年。警方通過審訊和分析研判發現,石某及其集團成員在鞍山實施過多起刑事犯罪,對社會平安穩定造成惡劣影響,嚴重侵害了群眾合法權益。對此,鞍山市公安局迅速抽調刑偵局、鐵東分局、鐵西分局、立山分局等單位精幹警力成立“12·30”專案組,全面徹查以石某為首的犯罪集團違法犯罪事實。

經過一年多的縝密偵查和深挖追蹤,專案組圍繞該集團成員組成、組織架構、犯罪事實展開深入調查,並查明自2011年以來,石某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及刑釋人員,以暴力討債、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手段非法斂財和獲取經濟利益,逐步形成了以石某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同時,石某還為集團成員提供毒品,容留集團成員吸毒。

預謀與警方同歸於盡

多年來,以石某為首的犯罪集團在石某指使或糾集下,在鞍山實施了多起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搶劫、開設賭場等刑事犯罪。在被警方通緝後,有同夥勸石某逃往外地,可石某不僅沒逃,反而指使其犯罪集團成員送來煤氣罐、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和改裝的消防槍及管制刀具,準備負隅頑抗。石某曾囂張地明示同夥:“警察來了我就和他們同歸於盡!”

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專案組圍繞石某犯罪集團成員,立足鞍山並赴瀋陽、大連、遼陽等城市,開展了艱苦細緻的大量調查取證和走訪工作,邊偵查邊收集固定該犯罪集團涉案全部證據,積極穩妥展開收網行動,成功將石某惡勢力犯罪集團27名成員全部抓捕歸案,有力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

記者: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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