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回應馬雲放棄實控權

近日有消息稱,馬雲已放棄在阿里巴巴集團中國業務相關法律實體的所有權,也就是阿里巴巴主要可變利益實體(VIE)的所有權。

10月1日晚間阿里方面向南都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回應稱“進行此項調整,把相應股權交由合夥人持有,將保證阿里巴巴合夥人制度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減少關鍵人員風險,提高VIE實體股權的穩定性。”

據瞭解,VIE結構一般用於使中國科技公司接受來自海外實體的投資。

阿里在回應中透露:“如我們在20-F年報中披露,阿里巴巴將VIE實體的股東由馬雲和謝世煌調整為通過有限責任公司(LLC)和有限責任合夥(LLP)的形式控制,這些實體由阿里巴巴合夥人或阿里巴巴管理層成員通過有限合夥實體間接持有。”

今年9月10日,馬雲宣佈將在一年後不再擔任阿里巴巴的董事局主席,交由CEO張勇接任。

上述消息還稱,馬雲將繼續擔任阿里巴巴永久合夥人。而阿里的回應也明確了這一點:“VIE實體結構的調整,不涉及阿里巴巴集團層面的股權調整,也不影響阿里巴巴合夥人機制,馬雲仍將擔任阿里巴巴合夥人並繼續在阿里巴巴合夥人機制中發揮重要影響力。”

南都記者瞭解到,2009年阿里巴巴啟動合夥人制度,馬雲和蔡崇信作為永久合夥人,目前分別持有6.4%和2.3%的股權以及很高比例的投票權。因此,即便卸任董事會主席,馬雲對於阿里巴巴依舊有足夠的控制權。

2009年,馬雲宣佈阿里巴巴“十八羅漢”辭去創始人職位,阿里進入合夥人的時代。“首先,合夥人制度規定阿里合夥人享有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的提名權,且在被否決的情況下可以重新提名從而確保其能夠控制多數新任董事候選人;其次,該制度賦予合夥人任命臨時董事的權力,即一旦創始人和管理層與其他股東矛盾加劇,無論股東是否同意,合夥人提名的董事都將進入董事會以保證其超過半數的控制權”,證券分析人士稱,合夥人通過控制董事會成員的方式間接控制著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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