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爲何不廢除列強的不平等條約,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也未廢除?

夏日的涼風1


晚清政府和歐美列強簽訂了許多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使列強獲得了許多在華利益,同時他也因此得到了歐美列強的承認和維護。當辛亥革命於1911年10月爆發後,列強的態度和太平天國時期一樣,背地裡和雙方都有接觸,但表面上一直中立觀望。

他們在等待什麼?一是等待辛亥革命的走勢,二是看這個新生的政權是否會和他們合作,繼續維護他們的在華利益。如果還像60年前的太平天國那樣,列強就會出手干涉革命,把他扼殺在搖籃之中。

此時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發展迅速,到1911年12月時已經佔據了長江以南的全部地區,清政府迫於壓力派出代表團和革命軍在上海進行南北議和。這時,英、美、德、日、法、俄等國露出了獠牙,列強認為這場革命短期內不會結束,再進行下去勢必會影響他們的在華利益,所以他們向雙方施壓“中國的戰爭若持續下去,將有危於外人的利益與安全”。

同時列強放出話來,如果南方政府不同意議和,他們就會在政治上拒不承認、在經濟上封鎖扼殺,而英國已經把軍艦開到了長江,炮口對準了南京。列強站在了袁世凱一邊。

面對列強的要挾,南方革命軍政府是什麼態度呢?

南方政府人員構成十分複雜,有革命派、立憲派、舊官僚等等。立憲派和舊官僚是傾向於南北議和的,而資產階級革命派有天然的兩面性和妥協性,他們的經濟利益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列強,所以不敢和他們撕破臉皮。

更重要的是,南方政府的實力太弱小,根本沒法和列強較量。

於是在列強的恐嚇威脅下,南方革命軍政府選擇了妥協讓步。1912年12月底,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同日南北達成議和,孫中山表示“只要清帝退位,袁世凱贊成共和,即舉袁世凱當大總統。”為進一步爭取列強支持,孫中山於1912年元旦,適時地發表了意味深長的《告友邦人士書》,其中有以下內容:

凡革命以前滿清政府所讓與各國國家或各國個人種種之權利,民國政府亦照舊尊重之。其在革命軍與以後者則否。其前經訂借事後過付者亦否認。說得明白點,就是清政府和列強簽訂的所有條約,我們中華民國都承認。清政府的賠款我們接著賠,給你們的利益,我們繼續維護。我自願當個接盤俠。

看到中華民國的膝蓋已經彎下了,額頭上也有了血印子,列強就來逼迫清皇室了。1月22日,英、法、俄、日等公使聲明贊成清室退位。2月12日,隆裕太后發佈《遜位詔書》,清朝正式滅亡。

而後來的袁世凱、北洋政府時期,為了繼續獲取列強支持,向列強借款,同樣沒有實力和勇氣去廢除不平等條約。蔣介石自然也一樣,他自己就是靠江浙財閥支持起家的,而他建立的黨國不過是各路軍閥臨時拼湊的整體,政令不出自己的勢力範圍,還要忙著打內戰,就談不上廢約了。

抗戰時期,由於日本人打破了列強在華利益的平衡,英美支持蔣介石抗日,蔣介石才能趁亂收復“租界”,和列強進行了“改訂新約”運動,陸續廢除了租界、治外法權、賠款。抗戰勝利後,蘇聯出兵東北,在此長期盤踞。

新中國成立後,徹底廢除了英美在華利益。1955年,把蘇聯人從東北請走。1997年收回了香港,1999年收回了澳門,至此我麼才徹底廢除了清政府和列強簽訂的所以不平等條約。


石頭說歷史


沒有哪個新生的政權是願意揹負著前朝的恥辱條約,北洋政府如此,民國政府也是如此!誰都願意翻身做主把歌唱,而不是天天在列強面前點頭哈腰當孫子!

民國時期的先後兩個政府,在建立之後都是繼承了當年列強強迫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說的好聽一點,那是契約精神;實際上,那是無奈的選擇,你不繼承也得繼承,不然就來一次八國聯軍侵華,打到你服為止!

在這樣的情形下,當中華民國取代清朝成為全國性政權時,都是絕口不提要廢除當年不平等條約的事情,孫中山如此,袁世凱如此,段祺瑞如此,張作霖如此,蔣介石也是!



實際上,民國時期的歷任政府,不僅僅是全盤的繼承清政府的不平等條約,甚至還在此基礎上,為了獲得列強的支持,又進一步簽訂了一些不平等的條約!

這就是為什麼清朝時期的更子賠賠款,一直到蔣介石時期還在賠(當然,這裡要清楚,其他國家基本都在1930年之前先後放棄了賠款,只有日本還在堅持索要)。

不過讓人想不清楚的是,1937年7月全面抗戰爆發以後,蔣介石政府還在賠付庚子賠款,直到1938年才停止支付!1941年,抗日戰爭已經打了好幾年了,這時候的蔣介石才想起來廢除當年和日本的一切不平等條約!



1943年,這一年英美兩個大國,在二戰的局面下,鑑於中國在戰場上的表現,為了樹立一個更好的國際形象,宣佈和南京國民政府簽訂條約,廢除了當年和清政府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然後簽訂了新的條約。

那麼這些新的條約就是平定的嗎?那自然是不可能的!1946年蔣介石和美國簽訂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雖然是“友好”的,但是依舊允許美國的軍艦自由出入中國的港口,被毛主席稱之為“空前的賣國條約”!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此時的世界形式已經和以前大不一樣了,社會主義陣營的中國終於有底氣,充滿自信的宣佈廢除以前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香港澳門也收了回了!


胡史亂翔


在說到他們為什麼沒有廢除各種不平等條約的問題之前,我們得來了解一下中華民國的概念,要不然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中華民國具體所指的時間段。

中華民國指的是1912年到1949年的這38年時間,在孫中山成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時候,我國當時就改名成了中華民國,當時的人自稱國家不是用中國來自稱的,而是用民國自稱的。

在後來袁世凱奪取統治大權,北洋政府各大軍閥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統治時期,他們都是以中華民國自稱的。

民國各大掌權者一直履行各種不平等條例的原因

而在民國時期,無論是袁世凱還是後來的段祺瑞、吳佩孚、張作霖、蔣介石等人,他們都無不例外地履行了清政府與列強留下的各種不平等條約。

在他們當權的時候,非常“誠實”地將清政府曾經被迫欠列強們的數億白銀分期還給了列強。

他們所做的事情在很多人看來都是非常屈辱的,不說平民百姓們的憤怒,他們自己對自己所做的事情也覺得恥辱,但是他們又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決定呢?

其實究其根本就是當時的這些軍閥們的實力太過於弱小,他們擔心一旦撕破了清政府與列強之間的各種協定,就會受到列強的強力打擊。

因此為了保全自身,他們才不得不接受了這樣屈辱的歷史協議,履行了清政府留給他們的爛攤子。

孫中山和袁世凱的選擇

我們首先來說一下孫中山,孫中山雖然是民國的開創者、是民國的臨時大總統,但是他本身是沒有任何軍事實力的。



與袁世凱相比,孫中山有的只是他崇高的名聲以及巨大的影響力,真要說到軍事實力的話,在袁世凱面前他根本就不夠看。

在成立中華民國之前,他甚至有驅除韃坦、拋棄邊外之地的意向,從這方面來說,如果當時真被他奪下了大權的話,可能我們所面臨的結果將會比袁世凱等人時期履行不平等條約的事情還要嚴重。

在袁世凱成為中華民國大總統之後,他所能控制的地方也只有北方一帶。



在南方的各地區到處都是據地自立的大軍閥,這些人中有明面上奉行袁世凱命令的人,也有不少跟誰在孫中山身後高舉著反袁大旗的軍閥。

當時的袁世凱還沒有徹底解決國內的問題、四周還有著眾多的敵人。

袁世凱不想給自己招惹列強這樣強大的敵人,因此履行各種不平等條約是不難想見的。

袁世凱在1916年去世之後,各大分別佔據當時國內主導權的北洋軍閥們背後其實身後都有著列強的支持,他們的身上本身就存在著列強們的利益,因此他們更加不會作出損害列強們利益的事情了。


蔣介石掌權後所面臨的大分裂局面

而蔣介石在北伐成功之後,他所面臨的局面與袁世凱相比同樣好不到哪裡去。

當時的山西有閻錫山、東北有張學良、西北有馮玉祥、廣東有陳濟棠、雲南有龍雲、四川有劉湘等人,還有新疆、蒙古等地區更是有著各自的軍閥。


雖然這些人表面上都尊敬地把蔣介石奉為全國之主,但是蔣介石真的掌控了全國嗎?實際上是沒有的,當時他所掌控的地方僅僅只有浙江旁邊的幾個省份,在別的省份他是根本插不了手的。

在這種混亂的局勢下,蔣介石整天想的問題除了如何增強自己的實力之外,其餘的就是如何解決這些軍閥、統一權力的問題了。

在這個時候,為了避免麻煩,他也會刻意地去避免與列強們交惡。

因此在他成為了全國名義上的主人之後,他才沒有撕毀清政府和列強們留下的不平等條例,履行了對列強們的各種賠款。

不過在這期間蔣介石並不是什麼都沒有收回來,蔣介石也趁局勢的混亂收回過一些租界、廢除過一定的條例,不過他沒敢把這些條約全部廢除。

因為抗日戰爭的爆發,當時英美等國家主動停止索要了中華民國的賠款,日本的賠款在戰爭發生兩年後也被蔣介石用一種奇快的方法停止了。

在抗戰爆發期間,西方諸列強紛紛收回了設立在我國內地的租界,而日本也在名義上消除了所有租界,把那些土地象徵性的“還”給了汪偽政府。

而在二戰結束之後,除了香港澳門、還有國民政府和蘇聯重新簽訂起來的旅順租界之外,諸多的不平等條例已經漸漸消失在了我們國內。

共和國拒絕所有不平等條例的底氣

而在1949年蔣介石被趕到臺灣之後,共和國出現了。



當時除了香港和澳門沒有收回之外、被蘇聯租借過去的旅順港也一直到50年代中期才被要了回來。

至於全部租界都要回來的時間則得等到了1999年12月20日了,這個時候隨著葡萄牙99年租期的結束,清朝時期簽訂下來的條約這才自動廢除了。

所以說這就是民國時期所有掌權者們一直履行清政府和列強們不平等協議的原因,民國的38年裡一直處在各種混亂之中,從來都沒有被真正的統一過,在有著那麼多軍閥的威脅下,掌權者們的所有舉動、決定都可以說得上是如履薄冰的,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人願意去挑戰列強們的權威。


孤客生


中華民國成立時,清帝在袁世凱的威逼下自己退位的,把政權轉讓給中華民國的,中華民國是清帝國的合法繼承者。中華民國以前的清政府是中國的合法代表,他對外簽訂的一系列條約,新政府必須承認,如果拒絕履行,在國際法中就算違法行為,有可能造成列強的武裝干涉,第二次鴉片戰爭就是清政府想賴賬造成的。民國政府剛剛成立,勢單力薄那裡敢和列強翻臉。

1927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打垮了北洋政府,正式成立了南京國民政府,他們也需要歐美列強的支持,也不敢違背國際法,所以不平等條約沒有廢除,就是對敵對國日本也不敢違約。37年盧溝橋事變,中日進入全面戰爭狀態,南京政府照樣把當年的庚子賠款送交日本人。一直到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全面爆發,歐美政府為了爭取中國政府的支持,才開始廢除一些不平等條約。


浩蕩揚子江


近代以來的國際秩序,是在歐洲各列強國家主導的規則下運轉的,包括了條約體系、公約體系、殖民體系等,對經濟、軍事、政治等方面進行了約定,其中就包括了世界列國與中國簽訂了數目繁多的各種不平等條約。

藉由不平等條約,世界列強在中國獲取了很多特權和利益,而中國則從古典的朝貢體系的天朝上國被納入到近代世界的國際秩序裡,損失了大量的領土和經濟利益,逐漸成為半殖民地國家。清亡之後,老一輩革命家和愛國者,紛紛為收回失去的主權奮鬥,先後經歷了北洋政府時期的“廢約運動”,國民政府時期的“革命外交”,直到新中國成立,中國人民最終廢除了各種不平等條約。

清朝末年,革命黨聯合袁世凱,推翻了滿清封建帝制,在亞洲第一次成立了共和國。經由革命思想多年浸淫,民族主義思潮氾濫的近代中國,對於廢除外國不平等條約有著強烈的外交訴求,因此也立即成為1912年至1927年主導中國政府的北洋軍閥的外交目標,也由此開始了北洋政府的“廢約運動”。

廢約,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及外交事件。東亞傳統的朝貢體系,沒有條約體系一說。因為我們沒有上帝,也沒有西方國家的政治條件實現“契約”社會。因此,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清朝政府想賴賬,結果被維權的英法聯軍打到了北京,現在的圓明園遺址,成為當時苦難的見證。1912年,清帝遜位,民國成立。民國繼承了清朝的法統,也理所當然地繼承了清朝的政治遺產。為了獲得各列強在中國革命的過程中的支持,或者至少保持中立,民國政府承認了清朝與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旋即歐戰開打,帝國主義列強亂成一團,也不是鐵板一塊,而且中國比起土耳其來眼光高明瞭不少,中國作為戰勝國參加了“巴黎和會”。

在戰爭期間,中國已經藉由戰爭,廢除了德奧的權益。在參會前,中國代表制定出了詳細的提案,準備在大會上通過協議廢除不平等條約。

凡爾賽體系的主要目標是對德奧戰敗國的肢解和賠償的會議,對於遠東的孱弱中國的訴求,大會以由日後成立的“國際聯盟”來處理的名義給擱置討論,並且把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讓給了日本。消息傳到國內,引發了“五四運動”,成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端。

最後,顧維鈞沒有在巴黎和約上簽字,讓各國代表感到十分驚訝。根據他們的經驗,中國外交都是“始爭終讓”,一開始據理力爭,最後還是在列強已經準備好的模板上簽字。中國這次拒籤,讓日本佔據山東失去法理依據,中國第一次對世界說“不”,雖然這個代價是付出了條約中其他對中國有利的條款。

1922年在華盛頓簽署了《九國公約》,是對凡爾賽體系的一次補充。在華盛頓體系中,對日本現階段在華特殊權益給予了確認並對日本繼續在華擴張進行了遏止,將日本納入到了國際體系中,目的是孤立蘇聯。孤立蘇聯,是華盛頓體系的主要目的。但是客觀上,保護了中國免遭日本等帝國主義列強的進一步瓜分。

然而,沒過多久,國民政府掀起的“革命外交”,破壞了這個原本對華有利的體系,也使得事態的發展進一步對中國不利。

1927年國民革命軍北伐,中國民族主義情緒高漲,社會各界,都對新興的國民革命勢力報以厚望,尤其在外交方面,希望國民政府能夠廢除列強強加在中國身上的不平等條約。“革命外交”是不循一切舊有的範式的外交。時人有言,中國當下不需要紳士一樣外交,而是需要“流氓式的外交”。

國民革命軍佔領九江和漢口的英租界後,順勢廢除了英租界,英國政府不想惹事,予以默認。國民政府想收回關稅主權,英美也默認了。國民政府大受鼓舞,於是在東北,也執行了“革命外交”的舉措。

這次,“革命外交”遇到了蘇聯的強烈反彈。蘇聯作為被國際社會孤立的一方,在中東路事件剛開始發生,表現出了一定的讓步,比如租借地從80年減少到60年,屆時中國政府可以無償收回等。

但是東北當局置之不理,下令搜查了哈爾濱的俄國外事機構,這一點連英美國家都認為有違國際法。由於中東路的處理結果,有可能關係到日本擁有產權的南滿鐵路的外交爭端,因此日本外交部也聲稱:反對中國單方面廢止條約權利。由此,國際輿論開始一邊倒的支持蘇聯。

蘇聯一直陳兵東北,卻一直沒有開戰,原本擔心在遼東半島盤踞的日本軍隊的干涉,因此蘇日雙方開始接觸。日本更是在戰爭期間拒絕給東北當局提供南滿鐵路用於運輸兵力和物資,卻在膠東半島大肆採購戰略物資,運至海參崴支援蘇聯。

“中東路事件”以中國政府的全面落敗而結束,不僅僅是軍事,在政治和外交方面都是。中東路維持之前的狀態,中國還丟失了黑瞎子島。

日本人歡欣鼓舞,因為他們發現了東北軍的真實戰鬥力,並且通過中東路事件與蘇聯達成了默契。日本此後蓄意製造事端,妄圖獨佔東北。現在的歷史課本為何要花很大的篇幅介紹9.18事變的經過呢?因為當時的西方世界,認為中國的“革命外交”具有民族主義的蠻橫,在他們看來,9.18事件也不過是國民政府試圖挑起事端單方面廢除條約規定的日本在東北的權利的“革命外交”行動罷了。因此,英美等西方國家,甚至對蓄意發動侵略戰爭的日本報以同情。

此時,在中國的東北就出現了這樣的情形:

原本《九國公約》為代表的華盛頓體系的敵人蘇聯成功擺脫“列強之敵”的身份,挑起了中日走向戰爭的不可逆轉的對立,保證了蘇聯遠東地區的安全;

日本擺脫條約束縛,摧毀了華盛頓體系對中國的保護,吞併中國東北,收穫頗豐,但與中國進入對立狀態,成為矛盾的焦點和體系直接破壞者,可算有得有失(1934年日本甚至退出國聯)。

國民政府領導下的中國,不但“回收國權”成為畫餅,國土淪陷,喪師失地,還喪失了華盛頓體系對國家主權和領土的保護,可以說是最大的輸家。

中國近代以來的仁人志士,都在為中國的獨立民族富強孜孜不倦的做著努力,在外交戰線上,也有很多愛國者在竭盡全力想替貧弱的中國在世界上爭得一席之地。不管是北洋政府的中國,還是國民政府的中國,都有著趁著革故鼎新的革命時機,對強加在中國身上的不平等條約都廢除。然而,由於積貧積弱的中國不具備過硬的實力,因此中國的外交也就缺少了折衝的空間,屢屢為列強打壓。列強們不願意輕易放棄通過侵略獲得的條約權利,中國人民還得再經過14年艱苦卓絕的抗戰,在世界反法西斯的戰場上,以無數革命志士的鮮血洗清了中國近代以來所遭遇的屈辱。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開展了獨立自主的外交,並宣佈廢除一切強加在中國身上的不平等條約。因此我們才有底氣說:中國人民站起來了。


而知而行




誰不想廢除?只是當時沒有廢除不平等條約的實力罷了。

即使如今……



清政府與列強所簽訂的幾份主要不平等條約:

1842年鴉片戰爭輸給英國人,然後和英國人簽訂了《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賠款2100銀元,五口通商,協定關稅。1843年中英簽訂《虎門條約》,英國在華享有領事裁判權和片面最惠國待遇,以及更可惡的“利益均沾”。

1844年美國人眼紅於英國人得到的好處,於是逼迫清政府簽訂了《望廈條約》,美國人獲得了除割地、賠款以外的英國人所獲得的所有特權。

1858年中俄簽訂《璦琿條約》,割讓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的6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

1860年清政府與英、法、俄簽訂《北京條約》,割地賠款,割讓九龍給英國,割讓包括庫頁島在內的烏蘇里江以東的4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給俄國。

1895年中日簽訂《馬關條約》,割讓臺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與遼東半島,賠款2億兩白銀。

1901年清政府與英、法、美、俄等11國簽訂《辛丑條約》,賠款4.5億兩白銀,39年還清,本息總計9.82億,將北京東交民巷劃為使館區,中國人不得居住。

事實上,在1864年俄國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割佔我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和齋桑淖爾南北44萬平方公里的領土;1881年又籤《中俄伊犁條約》,割我塔城東北和伊犁、喀什噶爾以西約7萬多平方公里的領土。

數目簡直觸目驚心,但最可惡的始終是毛熊。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北洋政府為何沒有廢除不平等條約?

清政府為什麼會與列強簽訂不平等條約?難道是吃飽了撐著?顯然是因為清朝過於落後,落後自然要捱打,弱肉強食是亙古不變的叢林法則,清朝打不過列強,所以只能低頭認慫。

中華民國是成立了,可是中華民國的成立並不代表中國能夠瞬間擺脫落後的困境,然後又瞬間變成強國,

中華民國仍然很落後

即使是在袁世凱時代,北洋政府也沒能完全掌控全中國,甚至鬧出了沸沸揚揚的“二十一條”。此後的段祺瑞和張作霖自然更沒有辦法了,也要時不時妥協以換取列強們對自己的支持。當時軍閥林立,自身利益在先,國家與民族利益在後,如同散沙又如何是列強們的對手?

你想廢除不平等條約,問過列強們的拳頭了嗎?



1927年蔣介石成立了南京國民政府以後,又為何仍然沒有廢除不平等條約?

列寧是說過要廢除與中國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可是在我看來不過是蘇俄甫定的緩兵之策罷了,所以後來斯大林很乾脆地忽視了。

孫中山實在是沒有任何機會,因為沒有屬於自己的革命軍隊,所以時時刻刻處處受到軍閥們的掣肘,孫先生想做的事確實很多,可是能做成的事實在太少。因此在1924年創辦黃埔軍校,可謂是孫先生的晚年壯舉,為繼任者蔣介石留下了難以估量的遺產。

蔣介石靠著黃埔軍校發家,成功北伐,完成了中國形式上的統一局面,但是又為什麼沒有廢除不平等條約呢?

事實上,南京國民政府所面臨的情況與北洋政府的差不多,仍然是“落後”這兩個字在作祟。蔣介石的德械、美械全是花錢購買加贈送,後期多是依靠美國人的支持,蔣如果跟他們翻臉的話,以後怎麼辦?同時,你別看蔣介石完成了中國的統一,但只是形式上的統一,內部仍然山頭林立,如李宗仁、馮玉祥、閻錫山、西北馬、盛世才等人,今天對你蔣介石恭恭敬敬,明天便可能會豎起反蔣旗幟了。

此外,蔣介石的頭號敵人是我黨,不是日本,更不是美國,他是沒閒情、沒心思去管清朝留下來的爛攤子。


吾與吾國


弱國無外交,更沒有得罪列強的底氣。不論是民國時期的北洋政府,還是國民政府,其軍事、經濟、財政等都在列強的掌握之中,不敢貿然廢除不平等條約。教科書上評價近代中國為“半殖民地”,是很貼切的。

首先在軍事上,歷屆民國政府都是嚴重依賴列強支持的。當時中國工業落後,無法生產先進的武器。政府及軍閥所需要的槍械、火炮、飛機等,都依賴西方各國。比如蔣介石賴以立身的“五大主力”,都是美式裝備。廢除了不平等條約,列強不賣給中國政府軍火了,那政府還依靠什麼打擊競爭對手?

武器裝備只是一方面,民國時期工業落後,如汽車、各種機器、鋼鐵、化工產品、藥品、日用品等,大多都依賴進口。廢除了不平等條約,引來經濟制裁,則政府癱瘓,經濟無法發展,人民生活也會受很大影響。

新中國敢於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除了因為有五百萬強大的解放軍外,還因為我們有蘇聯這一大靠山。建國初蘇聯給了新中國大量的軍事、工業、經濟援助,我們才得以擺脫對西方的依賴。

除了以上原因外,自清末開始,列強就在中國駐紮有軍隊,威脅著北京、天津等政治中心。中國的海關、鹽務也都處於列強的控制之下(因為庚子賠款、各種外債,關稅、鹽稅都抵押給了外國),廢除了不平等條約,則民國政府就難以從列強那裡得到關稅、鹽稅了,財政上會更加困難。如訓練軍隊、打仗、維持政府運作、發展經濟等,都需要外國的資金支持,哪裡敢輕易的得罪外國?


國史拾遺


新政權一上臺就與舊秩序徹底決裂,廢除雙邊或多邊舊約,是不會得到國際社會承認的,尤其是這些條約還屬於有利於國外列強的“不平等條約”,相當於從人家碗裡奪食,人家肯定不幹。

得不到國際承認,或者說根本不圖你國際承認的那都是暴力上臺的極端宗教主義或民族主義政權,比如太平天國之類,人家就樂意關起門來裝神弄鬼,打開國門,陽光進來,這套耶穌老大我老二的塵蟎把戲就玩不下去了。

民國政府與清政府的交接基本算是和平演變,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得來不易,值得珍惜,需要與世界各國搞好關係,而不是像義和團那樣去爭強鬥狠、逞匹夫之勇。所以才有眾所周知的辛丑賠款一賠幾十年,從北洋政府賠到南京國民政府“打掉牙齒和血吞”的無奈現實。

所謂的列強與清政府簽訂的系列不平等條約,北洋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有沒有爭取過廢除?當然有!

豈止這兩個政權,汪偽政府也爭取併成功廢除過,爭取廣大的民意支持,是每一個政權都要做的文章。

今天我們來看這些不平等條約,為什麼覺得它們不平等,主要還是涉及到“賠錢”、“割地”、“喪權”三種主要形式。

“賠錢”

“賠錢”的主要是指前文所述的“辛丑條約”,從1909年,美國開始庚款返還,並帶動了系列國家加入這項行動。

北洋執政期間,由於一戰站隊正確,戰後停止向戰敗國德、奧賠付,俄國革命後,蘇俄在1920年宣佈放棄,未嘗不算作是北洋政府的一種廢約努力。

國民政府執政期間的全面抗戰爆發後不久,1937年9月,國民政府宣佈停止賠付對日庚款。1938年,向美英等國的賠付也宣告停止。珍珠港事件爆發的第二天,中國政府向德

意三國宣戰,並宣佈廢止涉及中日、中德、中意關係的所有條約。

1943年至1946年間, 中國與美、英、荷、比、法等國才協商正式廢除了《辛丑條約》。

“割地”

民國時期真正收回的大塊割地只有臺灣,這是由國民政府於抗戰勝利後接收的,建立在東北的偽滿洲國,民國政府一直不予承認,雖然回收,但不算“割地”。

北洋政府時期,在一戰期間曾經與德國達成收回青島的密議,惜被日本橫插一刀,直到1922年,才成功從日本人手中收回青島主權。

1919年,北洋政府與英國談判,想收回威海衛,英國雖然同意,但要求追加“特殊利益”條款,被北約政府拒絕,直到1930年,國民政府才完成接力棒,正式回收威海衛。

存在於各個城市的租界,北洋政府執政期間,收回了德國、奧匈帝國在天津等地的租界,1924年,蘇俄也把前俄國租界奉還北洋政府。

香港問題,北洋政府也與英國展開多輪次交鋒,可惜因為威海衛的回收談判不力,影響了香港問題談判,導致最後功敗垂成。

國民政府成立第三年,就與英國展開香港迴歸的談判,1942年,雙方再度開始談判,英國看到國民政府態度強硬,便拋出“戰後再議”的論調,予以拖延。日本無條件投降後,蔣介石派張發奎前往香港受降,試圖造成既定事實,被英軍搶先一步,後來忙於更緊迫的內部戰事,收回香港一事擱淺。

在回收租界的行動中,國民政府做得比較乾淨利落,還在北伐途中,國民政府就從英國人手中強行回收了漢口、九江和鎮江租界。

比利時的天津租界的回收比較有戲劇性,本來人家是跟北洋政府談判交回租界,談著談著北洋政府下了臺,最後簽約回收的卻是國民政府。

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和汪偽政府為了搶佔道德高地,也開始收回租界的競賽,這一階段也是中國收回租界的高潮期。英美等盟國配合國民政府上交租界,但很可惜上交的這些租界很多位於日偽統治地區,而日本也大費血本,配合汪偽政府,宣佈先把日本租界全部交還。汪偽政府在日本的配合下,也全部回收了法租界、意大利租界,天津的意大利租界還不情願,汪偽政府幹脆高調強行收回。

汪偽政府還事實收回了“敵對”的英租界和公共租界,但不被盟國承認,抗戰之後國民政府才與這些國家正式簽約回,完成了收在華全部租界的法律程序。

“喪權”

所喪之權主要體現為領事裁判權,也就是司法權,此外還有關稅自主權、海事主權、郵權等。

關稅自主權,1928年,國民政府與美國先簽訂了關稅條約,之後的兩年間,與列強各國基本簽訂完畢,1933年,正式收回關稅自主權。

領事裁判權方面,1921年,北洋政府在華盛頓會議上提出了回收的請求,各國原則上答應,但提出中國司法必須進行改革,與國際接軌,北洋政府也做出了很大努力,於1926年,廢除了上海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制度,改組為北洋政府下屬的地方法院。

1931年,國民政府廢除了上海法租界的會審公廨制度,改組為地方法院。隨著抗戰之後天津租界的收回,在全國範圍內才得以全部廢除。

郵權,1907年,清政府成立了郵傳部,開始收回郵政主權的行動,1917年,趁著與德奧宣戰,北洋政府藉機發佈郵件檢查令,宣佈對無論哪國的郵件都有最終檢查權。可視為一次根本性的主權收回行動。

海事主權,同樣是在1907年,利用宣戰的時機,北洋政府頒佈《捕獲審檢庭條例》,成立中央和地方兩級審檢庭,相當於現代的海事法院,同時頒佈《海上捕獲條例》,這是中國海事主權乃至中國法制史上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劃時代事件。

綜上所述,由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執政的這三十幾年中,列強加在清政府身上的“不平等條約”大山基本全部被搬除。


歷來現實


從1841年到1949年的108年時間裡,中國與外國共簽訂條約1357條,其中屬不平等條約745條。

解除不平等條約有兩種途徑,一是修約,二是廢約。其中北洋政府主張修約,國民政府主張廢約,一度強調“反帝廢約”,強調單方面廢除不平等條約。

一戰後,北洋政府展開“收回國權”的運動,為保護中國在中南美洲的僑民,與智利簽訂了《中華智利通好條約》,其中不含領事裁判權,被稱為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平等條約。

一戰後,作為戰敗國的德奧,北洋政府與他們分別廢除舊約,簽訂平等新約,為《中德協約》和《中奧通商條約》。

俄國十月革命後,蘇聯也多次表示願意廢除中俄之間的一切不平等條約,即為後來的《中俄協定》,儘管蘇聯並沒有放棄在華的一切特權,但協定的簽訂屬於進步的體現。隨著與蘇聯協定的簽訂,中國民主主義情緒高漲。

國民政府並未與西方廢除不平等條約,仍舊是延續北洋政府的做法。1928年下半年,中國與西方,除日本外,均簽訂關稅條約,基本收回關稅主權。

二戰成為中國收回法權的契機,1943年中美、中英平等新約簽訂,放棄一切在華特權。在英美的帶頭下,比法瑞加等國也紛紛與中國重新立約。而日本為彰顯公正,把在華特權移交給汪偽政權。


五味社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然而當時的情形時,日本沙俄皆有派兵干涉的跡象,並且美英等國亦未發表承認之言論。簡而言之就是新生的中華民國不被列強認可,也就是列強希望保住自己的在華利益。以至於各租界的領事,紛紛要求新生的政權承認,並且還要求派兵保護。面對這種赤裸裸的威脅,中華民國不得不選擇忍氣吞聲。

這其實也並不奇怪,辛亥革命自武昌起義爆發起,革命軍佔領的地方實在是少的可憐,雖然南方十省宣佈獨立,但是革命軍並未獲得實質的統治。而當時袁世凱掌握著清政府最強大的新軍,這支新軍也是袁世凱辛辛苦苦拉扯出來的,完全可以左右當時的形勢。對於辛亥革命的評價,多數人認為其算不上一場真正的革命。

辛亥革命沒有喚醒中華民族的反抗意識,以至於領導者孫中山也只能選擇妥協,答應袁世凱的要求,就證明了其不徹底性。不過辛亥革命之後,對於帝制人民已經持否定態度了,這是收穫之一。然而何以強中國,何以改變中國,是當時所有所迷茫的一件事情。國民政府沒有強有力的掌控力,導致軍閥割據。

按照當時孫中山的規劃,只要百姓覺醒,花費三十年時間齊心協力建設中華,那麼強盛指日可待,也就是那個時候才敢於真正廢除不平等條約。但是我們也看到了辛亥革命之後的三十年,軍閥混戰不斷,剛剛有點起色的時候,日軍又開始侵華戰爭。所以說1912年若是廢除所有不平等條約,估計偽滿洲國得早出現三十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