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修宪,日本军事崛起之路与纳粹德国何其相似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9月3日的自卫队高级干部会议上训话时称:“将创造所有自卫队成员都能带着高度自豪感完成任务的环境。这是活在当下的政治家的责任,我决心切实履行责任。”这一发言表达了他欲将自卫队明确写入宪法第九条的意愿。其实,纵观二战后日本在军事上的崛起之路,与一战后的德国有颇多相似之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强推修宪,日本军事崛起之路与纳粹德国何其相似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达修宪意愿

一、德国突破《凡尔赛合约》

强推修宪,日本军事崛起之路与纳粹德国何其相似

《凡尔赛合约》对德国军事领域的限制

一战后,德国被迫签下《凡尔赛合约》,合约对德国的军事发展进行了严格限制,合约规定:德国总参谋部被撤销;陆军总额限制在10万以内;海军则只能拥有36艘舰艇,且不得制造和拥有核潜艇;严禁成立空军;废除义务兵役制等。《凡尔赛合约》虽然是各方矛盾调和的产物,但毕竟带来了二十年欧洲的和平。但是,随着纳粹代表人物希特勒的上台,他利用德国国内对合约的普遍不满,从1933年至1938年,先后做出一系列突破合约规定的举动,退出国际联盟、宣布扩军计划、恢复义务兵役制、制定《国家防御法》,在俄国秘密训练部队、试验凡尔赛条约中禁止的坦克和飞机等武器,直至占领莱茵河非军事区,并公开撕毁《凡尔赛合约》,宣布德国与奥地利合并,最终点燃第二次世界大战。

二、日本和平宪法名存实亡

强推修宪,日本军事崛起之路与纳粹德国何其相似

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内容

二战后,根据美国意愿,日本军队被解散,军事机构被撤销,并制定了《日本国宪法》,即著名的“和平宪法”。最引人关注的是被称为日本宪法基石的第九条规定“放弃战争力量、不承认交战权”,其中第一项规定: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第二项规定: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强推修宪,日本军事崛起之路与纳粹德国何其相似

日本海上自卫队航空母舰

但战后随着日本国内右翼势力的死灰复燃和美国的支持,1954年日本自卫队宣告成立。长期以来,日本自卫队是否违反宪法一直备受争议,但这并未阻碍自卫队规模不断扩大,成为事实上的国家军队。尤其是现任首相安倍晋三,视修宪为已任,不遗余力地要推动实现修宪,甚至把修宪视为自己的政治责任、政治使命。并在政治实践的过程中悄悄地突破了日本宪法关键的第九条规定。如向海外派兵、在海外建军事基地,行使集体自卫权、改变原有的武器出口三原则,拒不在禁核上签字,修改防卫大纲,修改日美安全条约等等。

三、殊途同归,警惕日本军国主义复燃

强推修宪,日本军事崛起之路与纳粹德国何其相似

警惕日本军国主义复燃

通过审视战后德国与日本军事崛起的历史,可以很明显地发现,两个国家都在一步步试探性地突破战后合约,通过各种手段,达到“曲线救国”的目的,可谓是殊途同归。然而,从目前日本社会的政治生态来看,日本修宪是早晚的事,而修掉那个宪法的第九条也是不可避免的。换言之,日本将自己的扩张国策在本国合法化大概是无法改变的。从长远来看,日本不可能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拥有强大的经济和技术能力、却缺乏相应政治影响力和军事实力的国家。因此,警惕日本重新走上军国主义的道路,警惕日本新的扩张,不应再是世界各国空喊的口号,而应该提前做好准备,避免重蹈纳粹德国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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