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戰中短槍真的能像電視中輕鬆對抗長槍嗎?

孤鴻野老念牧童


我們在看電視劇的時候,經常發現在一些伏擊戰中,伏擊的一方的指揮官單手拿著手槍先行射擊,算是下達開火命令的信號。隨後所有人一同開火,但指揮官仍然使用手槍射擊。且不說一些電視劇裡的伏擊戰情景編排的相當弱智,單就這指揮官一直拿著手槍射擊這事兒就有些不靠譜兒。當時我國軍隊指揮官普遍使用的毛瑟手槍,有效射程一般只有五六十米,而我軍裝備的步槍,哪怕是老式的漢陽造,有效射程也有三四百米(有人說八百米這很扯),而中正式步槍的有效射程甚至要超過日軍三八式步槍的460米。所以說電視劇裡的有些鏡頭(尤其是那種伏擊戰)設計的相當魔幻。

隨著現代科技的進步,作戰方式較之以前已經有了根本性的改變,大多數自動步槍的有效射程也就四百米左右,甚至比不上過去的栓動步槍,狙擊步槍的射程則要到八百米以上。而手槍的有效射程除了一些大威力手槍能達到百米,一般的也就是幾十米。在太平洋戰爭期間,美軍士兵曾裝備手槍,但那是專門給叢林裡愛拼刺刀的日本人準備的。現代的常規作戰中,步兵很多時候往往就是進行掃尾工作,雙方步兵拿著槍正面交戰的機會也大大減少,更談不上用短槍去對抗長槍了。所以現在各國的步兵基本不裝備手槍,即使部隊基層有軍官裝備手槍,那也是在緊急關頭保命或者自殺用的。

現代戰爭中,有些情況下短槍是有優勢的,那就是在城市作戰、反恐作戰這類型特種作戰中,士兵執行的任務比較特殊、複雜,大多數情況是室內作戰、短兵相接,這就給短槍提供了施展拳腳的機會。在狹小的空間中作戰,對射程沒什麼高的要求,短小精悍的衝鋒槍是非常好的選擇,無論是火力還是靈活性,都要比突擊步槍有一些特定的優勢。而手槍在室內作戰也是必不可少的,不僅操作簡便、靈活、迅捷,還能在最後關頭保證自己不被俘虜甚至是在與長槍的對抗中轉敗為勝。


兵說


看具體的戰場情況,總的來看機會不大。

從手槍與步槍/機槍的彈道特性與射擊特點來看,手槍的槍管普遍較短(在150毫米以內),使用的彈藥初速普遍較低(以威力極強的我軍51-1式手槍彈而言,初速也不過423米/秒),槍口動能較小(依然以54式手槍而言,槍口動能約485J),射擊距離較近(平均有效射程也就30到50米,個別大威力手槍的射程才能到達100米上下),最大射擊距離上射擊散佈大(在50米外基本上就沒什麼準頭了);而以各國步兵目前的標準配置自動步槍/突擊步槍或者輕機槍而言,槍管普遍較長(在400毫米以上),使用的彈藥初速較大(以AK-47型突擊步槍而言,初速可以高達720米/秒),槍口動能較大(AK-47使用M43短彈射擊時槍口動能高達1985J),有效射程遠(步槍的有效射程普遍在200到400米上下),以大距離射擊時依然能保證較好的射擊精度。

兩相對比,步槍的多項彈道數據——無論是精度、初速、威力、射程,對手槍均有明顯的優勢。加之手槍射擊無依託,難以控制射擊精度,因此手槍天生就輸了一著。

而從目前火力交戰採取的戰術來看,大家普遍採取壓制射擊的辦法,通過自動/半自動火器向目標區域實施間隙短/長點射,壓制對手的火力強度,限制敵方的活動空間,為己方的向前運動、搶佔有利位置、擊斃敵手創造條件。面對有著普遍配備30發彈匣、可以以短點射或全自動射擊的突擊步槍,彈匣裝彈量少、只能聯動或半聯動單發射擊的手槍在火力壓制方面明顯更落下風。因此,總的來說,除非是某些比較特殊的情況,如狹窄區域內的近戰或貼身格鬥時手槍能憑藉短小精幹的特點有效對抗手持突擊步槍的敵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手槍絕無可能同手持重火力的敵人實施對抗。


軍武次位面


去年約旦軍方公佈的4名美軍教官被一名約旦士兵持槍襲擊的監控錄像可以從實戰角度很好的解答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來實景再現一下這個造成3死一重傷的槍戰現場:


2017年7月24日,約旦某軍營大門卡口處魚貫駛入了兩輛白色豐田皮卡,每輛車內分別座著兩名美軍教官。一名約旦哨兵像平時一樣移走了阻車釘,就在他抬起門禁杆的同時,突然響起了密集的槍聲。等待通過的兩輛皮卡車遭到了自動武器的猛烈射擊,瞬時車身搖動,玻璃飛濺。剛才還雄赳赳的哨兵揹著槍撒腿就跑,眨眼間消失的無影無蹤。另一位在崗亭內的約旦哨兵開門伸頭看了一眼,一縮脖死死關上了門。兩個沒有受傷的美軍教官跳下皮卡車躲在車旁的石墩處高舉雙手錶明身份,無果後迅速後撤到第二輛車側後方的水泥隔離墩後俯身隱藏。這時開槍襲擊的槍手~一名約旦士兵手持M16自動步槍從軍營大門內跑出,殘忍的探身到每輛車內補槍,打死了車中受傷的兩名美軍教官。並以第二輛車身為掩護與25米開外已拔出佩槍的兩名美軍教官對射,用一支自動步槍把對方的兩把手槍壓制的抬不起頭來。但槍手明白這樣僵持下去是死路一條,在一個長點射後,槍手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衝到兩名美軍教官藏身的水泥墩藏身測,相互距離5米左右的兩名美軍教官這時打出了一個漂亮的戰術配合,遠離槍手的教官在距其15米的距離上原地不動舉起手槍與之對射,但被槍手的自動步槍射殺。距槍手近的這位教官繞到水泥墩的另一側(水泥墩大約半米高),以白刃戰的姿態向槍手猛撲過去,趁同伴以生命為代價吸引了槍手的火力,在距槍手5米以內的距離上連開三槍,最後一槍擊發時已撲到了對方身上。最終重創並活捉了槍手。



雙方這十幾秒的慘烈交戰,直接詮釋了戰場上長短槍的優劣:

1:長槍即使是在25米左右的距離上(雙方都有遮蔽物)與短槍對射以一敵二,還是擁有壓倒性的優勢。即便對方是兩個久經沙場的教官。這從槍戰開始時槍手與隱蔽在水泥墩後的倆教官對射並把對方壓制的抬不起頭就可看出。

2:在雙方距離15米無遮蔽站立決鬥式的對射時,自動步槍無論從火力,威力,殺傷力,瞬間射擊的準確性上的也遠勝手槍。約旦槍手手持M16衝至水泥墩內側與美軍教官對射時,子彈穿透15米外教官身體後在土地上濺起的巨大煙塵不由讓人感到心驚肉跳。

3:手槍的唯一優勢是在近身時指向快而靈活。槍戰最後階段,兩個美國教官利用高超的戰術配合,一個教官閃出了空檔,但即使在距對手10米的距離上他也沒有立即開槍,而是以近身肉搏的姿態向槍手身上猛撲,距其5米左右才開始開槍。大概身為教官的他很清楚手槍在實戰中的準確性和威力都不足。如果不是以這種搏命的方式開槍的化,他們可能真的要被這名約旦士兵給團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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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牌擼子勃朗寧M1903手槍

手槍這種武器更多還是自衛性質的近戰武器,它的有效射程一般不會超過30米,超過這個距離無論射擊的威力和精度都會下降。而步槍呢,尤其是老式步槍有效射程都在400米以上。

這兩種槍械如果對抗,如果是遠距離射擊的話,手槍可以不用開槍了,打了子彈也飛到地方。只有交戰距離逼近到50米以內,手槍的殺傷力才能得到體現。當然,近距離步槍的子彈的威力也會增加。

日本的三八大蓋

但是在手槍有效殺傷的距離進行近戰,像三八大蓋這種老式單發步槍因為尺寸大,並不太不方便射擊。這時手槍的靈活性要遠遠高於步槍,採用合理的戰術的話,則會壓制住過去的單發步槍手(這裡要設一個條件 就是採用一對一的兩個專業人士作戰 沒有第三人。)。而如果要是用手槍與現在現代的連射步槍對戰,那基本手槍一切優勢都會被抵消。雖然手槍體積小,但是步槍經過摺疊後,體積也可以縮小很多,方便在狹小空間內作戰。另外步槍的彈藥量和射擊速度,和彈頭威力。都要比手槍有優勢(衝鋒手槍單說),基本對戰的話,手槍一方在對方彈藥充足的情況下,想要翻身也是不太容易。這種情況下,手槍射手需要想一切辦法來縮短與步槍射手之間的距離,使其處於手槍殺傷威力之內。交戰距離一旦大於50米,手槍的威力會大大減小。

實際上,電視中演的槍戰場面,如果野外對戰時,自衛型手槍由於射程太近,在對抗步槍方面還是比較勉強的。像盒子炮這種戰鬥手槍,最遠的射程可達到150米,還有一定的優勢。像大部分當時的“擼子”手槍的射程都50米以內,野戰中想輕鬆對抗長槍,基本不太可能~~


威力強大的盒子炮


鼎盛軍事


首先我們要說清這裡的短槍指的是什麼,短槍一般指的是手槍,有時也可以是衝鋒槍、卡賓槍等這些武器。而長槍往往指步槍、機槍等這些武器。

首先就以短槍為手槍來進行討論,手槍對抗長槍基本是處於下風,很難佔便宜。手槍的本質作用就是用來近距離防衛,但是實際作用是不太理想的,所以才會有如今衝鋒手槍、短步槍等這些武器的流行。手槍首先射程近,稍微遠一些就比較吃虧。其次殺傷力有限,就拿著名的9X19毫米巴拉貝魯姆手槍彈而言,其是國際主流手槍彈,但是往往需要命中多發才能打死敵人。比如上世紀80年代的美國邁阿密事件,8名FBI探員圍捕2名犯罪分子最終卻付出7人傷亡的代價,原因就是其使用的手槍殺傷力太差。

最後就是火力,手槍彈容小,射速慢,很容易被步槍機槍等長槍壓制,很難佔到絲毫的便宜。比如常見的警匪交戰中,警察所用的手槍很難有效應對暴恐分子使用的自動步槍等武器,幾乎是處於被壓制的困境。比如著名的1997年2月美國洛衫磯發生的銀行劫匪和警察的槍戰事件,劫匪使用的是AK47自動步槍外加100發的彈鼓,而警察只有9毫米手槍。剛剛交戰就有9名警察被擊中,最後還是調動的特警才最終解決時間。

不過手槍的好處是容易攜帶,並不佔據太大的空間,不過由於實戰的考慮,如今的衝鋒手槍已經開始得到了一些國家的發展。比如此前被擊落後拿出手雷與敵人同歸於盡的俄飛行員使用的就是斯捷奇金自動手槍,火力也比較兇猛。

而如果短槍指的是衝鋒槍、卡賓槍等這些武器,則實際上並不吃虧,其和長槍僅僅在槍管長度上不同,火力上基本是平分秋色的。而且由於體積小,在近戰中反而更加佔據優勢。


戰爭之王


在各類警匪片中,警方用的武器一般十分精良。但一到市區內CQB作戰,就不得不使用手槍,衝鋒槍等較短的武器。所謂窮兇極惡的歹徒,往往是手持自動步槍等武器。往往會因為反應不靈活,往往會被突入的警方迅速擊斃。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短槍能輕鬆地虐殺長槍麼?

如果說室內近距離作戰的話。比較短的武器,往往是最能置人於死地的。這是因為室內的空間往往比較狹小。使用總長度較長的武器,雖然威力足夠強勁,但是會因為轉向不靈活而容易導致己方人員傷亡。所以一般是CQB作戰使用的都是衝鋒槍手槍等,較短的武器。

但是如果是野外戰鬥。往往槍管長度長的武器更能佔上風。短槍則因為槍管長度較短而導致精度欠佳。即便是飛行員的自衛武器。也將逐漸從手槍衝鋒槍過渡到短突擊步槍。但凡事沒有絕對,主要還是看使用者。


貞觀防務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在中國戰場,絕大部分戰鬥是野戰,也就是在野外進行的。

這種作戰雙方距離不會很近,一旦都在50米以外。

而短槍,也就是各種手槍包括盒子炮,能夠精確射擊的距離肯定在50米以內,甚至25米以內。

所以,無論在抗戰還是二戰其他戰場,手槍造成的傷亡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計。

手槍唯一能夠發揮作用的地方,就是近戰,尤其是城市中建築物內的戰鬥。

這種情況下,長槍不容易快速反應,手槍才能發揮威力。

但這種戰鬥不是軍事作戰的主要方向,況且也有衝鋒槍可以使用,所以手槍還是意義不大。


薩沙


短槍和長槍對戰,題主你想多了,這個假想完全不成立,在戰場上,指揮員所攜帶的短槍,只留給自己最後一次機會的,沒有別的用途。

美國大兵在身上寫著短槍,那是他們自身的習慣,和短線的戰場上有什麼優勢無關,因為現在美國大兵大多數的戰場都是游擊戰場,基本上是小,繞,險為主,沒有什麼大規模的戰場對戰,在這樣的戰場上,手槍還有一定的用途,但也只是一定的用途,作用並不是很大。

手槍的短小決定了他的使用範圍,再加上他的射擊距離和戰場上的快速使用,都告訴你手槍只是雞肋。

等你拔出手槍的時候,很可能滿天的彈雨就打過來了,你根本無還手之力。

現代的步槍都帶有衝鋒槍的性質,戰場上基本上都掛在胸前,發現敵情一個點射就突突出去了,而手槍如果拿在手裡邊,它的重量是很重的,基本上都在兩公斤到四公斤範圍之內,如果是突擊手槍,重量更重,時間一長了,沒能發現敵人,手都已經酸了,還怎麼打,所以說的戰場上使用手槍純屬自己找死。

電影裡面手槍和自動步槍對射,那就是一種電影效果而已,看著熱鬧,實際上一點用沒有。

(電影始終是電影,它不是真實的戰場)我是劉輝,一個偽軍迷。


盛世愚人詩詞


根據我個人的經驗,如果手槍可以用的很好,在近距離作戰的條件下,的確可以輕鬆碾壓長槍。在近距離條件下,不論是手槍還是步槍都是致命的,而手槍比擁有的最大優勢就在於靈活,不論是牆角拐彎,還是近身格鬥,抑或是當做匕首直接抵著對手的肚子,手槍都比步槍在室內環境中具有更大的優勢。並且由於步槍在穿透部分物體之後會發生失穩旋轉,所以如果敵人躲在掩體背後,步槍子彈相對來說損失的動能就會比手槍多得多,從而不利於穿牆射擊。但是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手槍在完美使用的前提下。事實卻並沒有想象的那麼美好。

首先手槍的靈活是一把雙刃劍,它還有一個名字叫做難以控制。在二戰末期,同樣是使用.45acp子彈,美國人生產了更多的黃油槍,而不是生產1911,主要目的就是因為在有限的訓練下,要讓一個士兵上戰場作戰,使用衝鋒槍只需要一個月,而手槍可能要多花三五倍的時間來進行磨合練習,訓練成本太高。這也是為什麼,其實AR15這種步槍更適合女性家防使用而不是手槍。

其次,手槍的確是可以穿牆,但是卻不能穿甲,在大部分情況下手槍是很難打穿最標準的軟質防彈衣的,所以殺傷力值得擔心一下,並且由於手槍的殺傷不如步槍產生的空腔效應,自然停止力也明顯不如步槍,給了對手給你補槍的機會。並且大部分情況下,我們需要的精確殺傷敵人而不造成額外損失,這就要求儘可能少的穿透牆壁造成牆後人員的傷亡。

最後,根據我個人的經驗,要打好手槍,就需要肌肉記憶,這東西完完全全是靠子彈堆出來的。不僅僅在達到這個本領前需要大量的訓練,並且在達到目標之後,依然需要每週大量訓練去進行保持。上次我回國三個月,三個月沒有進行任何訓練,返回美國之後肌肉記憶一落千丈,所有動作都不再準確。

以上是我的回答,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我是輕兵器愛好者,熱愛輕武器與戰術文化,期待與你一起走進狂野的輕武器世界!


輕兵器愛好者


現實中,手槍是一種近戰自衛武器,具有短小,攜帶方便,價格便宜的有點。

但是,槍管短,瞄準基線短,彈藥威力小,射程一般不超過50米。

跟所謂“長槍”,三八大蓋比,只要距離超過50米,那不用說了,肯定被吊打!500米開外,三八大蓋就開始左一槍,右一槍的射擊了,而拿手槍的小夥伴,要麼逃跑,要麼就要硬著頭,頂著子彈往前衝,在三八大蓋射擊十次左右,才能進入射程!

如果是在狹窄的巷戰環境,射擊距離一般比較近,手槍有很大優勢!按照同時代來看,M1911裝彈7發,半自動射擊,火力連續性好,有7次機會。而三八大蓋,一擊不中,再裝填就麻煩了!而且三八大蓋,不帶刺刀也有一米二到一米三左右,機動性差,所以不佔優勢!

但是如果是現代武器,手槍壓制突擊步槍或者衝鋒槍的概率很低!現代步槍長度不算太長,而且,全自動或者半自動射擊,彈匣容量大,穩穩壓的手槍抬不起頭。就算找掩體,步槍彈威力大,穿透力大,很可能打穿掩體!

電影裡,躲在車門後面,基本是找死的行為,一般汽車車門根本擋不住子彈!非要用車做掩體,一般也是躲在車頭(發動機)後面!

還有一種,兩個人躲在牆體拐角處,可以對射很久,其實,步槍可以輕鬆把拐角處水泥打碎!

那種主角用手槍,擊斃十幾個持步槍歹徒的場面,只能出現在電影裡。現實中,很難發生!

而很多士兵,根本不配發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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