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案件信息」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琪提起公诉

「重要案件信息」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琪提起公诉

近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王琪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8 年春节前某日,被告人王琪将一包毒品冰毒以人民币400 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2018 年4 月24 日,被告人王琪以人民币520 元的价格将一包毒品冰毒(重0.79 克,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通过快递寄送贩卖给潘芍明;2018 年4 月25日,被告人王琪以人民币450 元的价格将一包毒品冰毒(重0.73 克,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通过跑腿公司寄送给杨本雁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2018 年4 月25 日18 时许,公安人员在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3组团7 栋楼下抓获被告人王琪,在其随身携带的圆通快递盒子内查获一包毒品冰毒(重48.34 克,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次日,公安人员在被告人王琪居住的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3 组团7 幢604 室内查获一小瓶冰毒(重1.97 克,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等物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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