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住别墅不乱花钱非法吸存千万 认识的人都愿借钱

她住别墅不乱花钱非法吸存千万 认识的人都愿借钱

庭审现场。李查/摄

温州网讯 因房产公司停止支付高额利息,为维持资金运转,她陆续吸收23名投资者共计1730余万元,造成超过1000万元的款项无法偿还。昨天,苍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苍南县某信用社退休职工方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本案未当庭宣判。

她在庭上不停抹泪,将纸巾揉成一团

稍显瘦弱的方某被带进法庭时,用余光瞥了一眼旁听席,而回应她的是10来双并不友善的目光。庭审期间,她拿着一张已揉成一团的纸巾,不时擦拭眼泪。

“2011年5月份,被告人方某陆续向被害人徐某借款64万”、“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方某陆续向被害人黄某借款85万”、“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方某陆续向被害人林某借款48万”……

偌大一个法庭,伴随着稀稀落落的嘈杂声,公诉机关指控方某犯罪事实的陈述、方某的啜泣声,清晰可闻。

她向别人借钱,再把钱借给房产公司

事情还得从5年前说起。现年56岁的方某是苍南龙港人。据方某交代,2010年起,她开始做借贷生意。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她以投资房产需要资金为由,向他人借款2100多万元,加上自有的100多万元,共计2250万元。她将这笔钱以月息3.105%~3.5%借给浙江富园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利息差额。

每月在家坐等收钱的日子并没持续多久。2011年11月份,该房产公司开始停止向方某支付利息。方某去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董事长和股东告诉她,最近资金紧张,只能暂时停止支付利息,但公司方面称,如果公司在温州的一个地块获批,以后就有钱偿还。之后,方某了解到该公司在温州市区市府路附近有块43.5亩左右的地块,当时市值10多个亿,该公司已经交了部分征地款。

在没有房产公司利息收入的情况下,方某还得继续向亲戚朋友支付利息。她认为,借点钱拆东墙补西墙,等房产公司还钱给她,危机就能度过。据检察机关指控,在房产公司停止支付利息后,方某为维持资金运转,以月息1.2%~1.8%向被害人林某、李某等23人吸收存款共计1730.2万元。其间,她偿还本金408.4万,支付利息140.1773万元。

2014年7月28日晚,方某召集当初借款的房产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开会。会上,方某的债权人赶到会场向她讨债,并与她争执,随后,债权人报警,方某被警方带走。

她住别墅,不乱花钱,赢得陌生人信任

杨某是方某多年的朋友。杨某称,她于2011年5月借了50万元给方某,之后方某每3个月支付一次利息,最后一次支付是在2013年5月份。“后来,方某就说自己被房开公司欠着钱,没法还钱了。当时我还是相信她能还钱的。”杨某称,2013年底,方某的一些债权人知道方某和自己关系还可以,就打电话给她询问方某相关情况,“那时我才知道情况不太对劲了。”

为什么大家当初都愿意把钱借给方某?“她家里有别墅,在外人看来,她家还是挺有钱的。”杨某说了自己的看法,“而且她是信用社退休的,做事谨慎,平时也比较节俭,不乱花钱,可能大家认为把钱放在她那里安全吧。”

据方某交代,那段时间,不管是认识的人还是不认识的人,只要向她打听需不需要借钱,她都说需要,然后再把自己的银行卡号以短信的方式发给对方。就连理发时认识的理发师、看病时认识的医生都把钱借给她。资金紧张的时候,方某支付的月利息曾涨到2%。

检察官告诉你

她理应考虑到

借款之后还款的难度

公诉机关认为,方某无视国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方某确已准备去投案而被公安机关捕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建议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6年6个月并处罚金。

方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她称因法律意识淡薄才犯错,愿积极变卖家产,偿还他人债务,并称如果房产公司还钱,她愿意将所有钱还给各被害人。她的辩护人指出,方某在房产公司无法支付利息的情况下,仍变卖财产偿还债务,可见她并没有将这些钱占为己有的意图,大部分的债权人也对其予以谅解,综合她有自首等情节,认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过重,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则认为,方某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涉及人数多,社会危害程度较大。而且2011年11月,在房产公司停止支付利息后,她理应考虑到借款之后还款的难度,因此她在主观上具有一定恶意。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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