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溫度」丨熱點觀察

社会治理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丨热点观察

社会治理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丨热点观察

最近,江西吉安、上饒等地在殯葬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強行收繳並集中銷燬老百姓的棺材甚至強行起棺搶屍等極端做法,傷害了一些群眾的感情,並引發輿論的強烈譴責。近些年來,各地由殯葬改革引發的輿論事件時有發生,如2012年發生在河南周口的平墳事件、2014年發生在安徽安慶的殯葬改革事件,都曾引發軒然大波,廣受公眾質疑。這些事件表明,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社會治理方面還存在著認識偏差和能力不足。像農村殯葬改革這樣涉及人們價值觀念轉變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改革,確實考驗著政府社會治理的智慧。

當前,隨著社會的不斷分化,人們的價值觀念和利益格局越來越複雜化,社會治理也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挑戰。尤其是在面對一些涉及人們價值觀念和切身利益的“老大難”問題時,社會治理沒有一定的“力度”是無法取得成功的。近年來各級政府在針對突出社會問題治理上的工作力度也在與日俱增,往往是上下總動員,各級主要領導親自抓、各個部門齊參與,齊心協力、速戰速決。這種治理方式在一定時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稍有不慎,往往會演變為簡單粗暴的行政行為,“力度”有餘而“溫度”不足。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激進殯葬改革、暴力拆遷、暴力執法等都是典型例子。

從本質上講,社會治理是關於人心的治理。人是社會的主體、歷史的主體,也是各種社會活動的主體,政府開展社會治理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順應民心,最根本目標就是贏得民心。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只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而要順民心、贏人心,首先要體現對人的尊重,對主流民意的尊重,不能不顧及老百姓的情感,更不能引發民憤。部分地方的殯葬改革之所以引發爭議,就在於“挖墳”“搶屍”“搶棺”“大規模毀棺”等極端行為傷害了老百姓的樸素情感、挑戰了公眾的價值底線。

現代社會信息化高度發達,每個人都掌握著“麥克風”,一個極端的事件會在短時間內迅速產生裂變式的傳播效果,觸發網絡上敏感“神經”,形成不當輿論。這種情況要求各級政府在推進社會治理過程中要慎之又慎,要具備在“聚光燈”下工作的智慧,掌握適當的力度,真正尊重民意、引導輿論,避免出現突破公眾價值底線的惡性事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系統治理強調的是社會治理主體應該是多元的,而不僅僅是政府一家;依法治理強調社會治理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不能“有權任性”、野蠻治理;源頭治理強調的是不僅要治標、更要治本,理順民心、增進認同才是最重要的治本;綜合施策強調的是各種治理方式綜合運用,而不能單純依靠行政命令。可見,社會治理作為一種服務、協調、組織的過程和活動,應該是剛性治理與柔性治理相結合的。

社會治理的力度和溫度之間不是必然衝突而是可兼顧的。合民情、順民心的治理手段,自然更容易被廣大老百姓所接受,得到他們的擁護,從而具有良好的治理效果。而建立在百姓擁護基礎之上的高效的社會治理必然會更進一步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狀況、滿足他們的治理需求。如何在實踐中提升社會治理的溫度,實現社會治理力度和溫度的統一和良性互動,是當前我國社會治理的重要任務。總體來說,要實現這一目標,就要堅持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總體原則,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的基本原則。具體來說,各級政府要在以下四個方面下功夫。

第一,嚴守法治底線。所謂法治底線,是指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各級政府要加強法治意識、依法行政。一些地方的殯葬改革之所以被質疑,就在於他們突破了基本的法治底線,如棺材本來屬於農民合法的私人財產,政府強收、強搶、強毀屬於違法行為。

第二,深入調查研究,全面研判民情民意。面對一些棘手的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研判制度的預期後果及非其然後果,認真權衡利弊得失,防止認識上的主觀主義和決策上的簡單粗暴。如在推進殯葬改革前,只要深入調查研究就會發現,在農村的殯葬舊俗中,有些是明顯的糟粕,需要摒棄,如厚葬薄養、大操大辦、亂埋亂葬,建造大墓、豪華墓、活人墓,以及在居民生活區、街道、公路上搭帳篷、擺靈堂、辦道場等;而一些喪葬習俗是植根於中國文化傳統,關涉農民心靈安頓和人生意義,也是一種社會穩定的維繫機制,不能簡單將其斥為封建、落後,更不能以暴力手段強加干涉。

在制定政策之前,既要看到其亟須改革的方面,也要充分認識其背後的文化、心理和習俗傳統,對傳統和人性心存敬畏,即使要改變也應該遵守移風易俗的規律,審慎推進,而不能簡單粗暴地靠一紙命令就為所欲為。

第三,要耐心開展群眾工作,提高工作藝術。如殯葬改革,涉及人民群眾價值觀念的變遷,要充分估計到工作的長期性,切忌將其等同於一般行政工作,希望通過運動式治理手段一舉解決。一些地方,為營造改革的氛圍和壓力,企圖通過集中銷棺、挖墳起棺等極端儀式來達到震懾的效果,更是適得其反、激起民憤。其實,一些國家和地方殯葬改革的成功經驗表明,在殯葬方面的移風易俗並不是不可能,但需要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多做老百姓的思想工作,讓他們逐漸接受新的生死觀、孝道觀和喪葬文化,逐漸形成厚養薄葬的新風尚。同時,在工作藝術上,也要注重工作的節奏,可以先革除修建大墓、豪華墓、活人墓等喪葬陋習,再逐漸推進;要注重因地制宜,逐漸縮小土葬的範圍。

第四,要寓治理於服務之中,做好群眾的服務保障工作。

在社會治理過程中,一定要認真分析群眾的需求,切實做好相關服務保障工作,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這樣他們才有可能真正理解並參與改革。如殯葬改革過程中,在改革前就要考慮到群眾新增的運輸、火化、骨灰盒、墓地等成本如何解決,就要做好集體公墓、殯儀館等公共設施的建設。否則,像有些地方的簡單過激做法,將傷害民眾感情、增加民眾喪葬成本,殯葬改革的目標也有可能落空。

總之,當前複雜的社會矛盾考驗著政府社會治理的智慧,各級領導幹部要著力增強社會治理本領,真正樹立起以人民為中心的社會治理理念,在實踐中打造力度和溫度兼具的新時代社會治理體系。

本文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副院長、國家戰略與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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