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是什么逻辑?

昆山龙哥走了,但活着的人却不轻松。

此案现场各个角度的视频内容均已充分曝光,相关细节也均在呈现在了世人的眼中。我们不是瞎子,也不是睁眼瞎。

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天,本来在下不愿再写什么,发了一篇《再见,昆山龙哥》后就继续苟且着,营生着。

但近日,某官微的一个言论让我浑身像打了鸡血,快瞎的眼睛突然明亮了起来。

我想说几句,说一点,我不想活的这么稀里糊涂,被人教育的如此浑浑噩噩。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是什么逻辑?

近日,某官微发布了这么一条信息,标题为《100起刑事案告诉你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

文中称:笔者分析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仅有4份被法院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允许,“我”拿刀戳向“你”的时候,“你”并不能理直气壮地戳回去。那该怎么办?别动手,你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

“别动手,你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这样的观点,这样的言论既然是来自某官微,在下实在不敢苟同。

自古以来,我们跑的还不够吗?跑的还不多吗?

跑到现在,我们还剩下了什么?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是什么逻辑?

防卫,指防御和保卫。

正当,通常指人的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叫“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当然,这里面还规定了一个“无限正当防卫”,它是说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是什么逻辑?

防卫这个词语意义深远,涉及到方方面面,大到国家,小到个体,比如说保家卫国。

我们首先来说下国家和公共利益方面的防卫。

我们知道,大到一个国家侵略另外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群体侵害另外一个群体,被侵略和侵害者都得进行防卫。此时,能跑吗?跑有用吗?

唐时,安史之乱后国力转衰。这个时候诞生了历史上最著名的逃跑皇帝,唐僖宗。敌人一有风吹草动,哪怕是吃饱了饭在边境上打个饱嗝,唐僖宗听到消息都撒腿就跑。在位时,和敌人连以下级别的战斗,这斯都不敢来。跑后就是赔礼还道歉。

清时,八国联军侵华,还没打入北京,慈祥老妖就跑了,跑到西安,跑的够快,够远,结果呢?人家停止了侵害吗?还不是割地赔款。

抗日战争时,东三省,华北,武汉,我们跑的还不够吗?结果呢?我们靠的是什么,我们靠的就是打回去,宁死不屈。十万青年十万军,百万川军出川,无数英雄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为的就是打回去,把侵略者、把财狼赶出去。

岳飞、戚继光、文天祥、张自忠、马占山,他们都没有跑。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是什么逻辑?

个体方面,我们能跑吗?又能跑到哪里去?

人家有车,你两条腿,跑的过吗?

人家有家伙,你还是两条腿,你跑的再远有什么用?

再说,体力不行,跑的过人家吗?老人妇孺跑的过悍匪吗?

如果“正当防卫还得靠跑”,岂不是人人都要学刘翔,学博尔特?

说句不好听的,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哪怕你跑的起,跑的动,而且体力比凶手强。可如果凶手在追你的途中心脏受不了,突然挂了,你是算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要跑?好,要么就是武林高手或者奥运选手,要么就是像科幻片里的一样可以瞬移。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是什么逻辑?

2007 年的一天,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路口,非洲裔男子海更斯的车被对他不满的两名白人男子用车截停。

这两名白人其中一个带着刀,他们一边捶击海更斯的车,一边骂带有种族歧视的脏话,并试图打开车门。由于害怕生命受到威胁,海更斯用他有携带许可的手枪向他们射击,打死一个,击伤一个。事后,他没有受到警方指控,因为美国有“就地防卫法”。

2012年的一天晚上,俄克拉荷马州18岁的莎拉独自带着她3个月大的儿子在家,她的丈夫于一星期前去世。

当晚,一名男子携带刀具并伙同另一个男子试图强行闯入她家,在破门的一刹那,莎拉利用霰弹枪将一人击毙。

后来法院判决莎拉的行为完全正当,这是美国“城堡法”的庇护。

当然,美国虽然有“就地防卫法”、“不退让法”、“城堡法”等,但并不鼓励公民在法律程序之外自行使用暴力,但却以法律的名义保障公民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合法使用暴力。

这些都是源自美国宪法的“公民自卫法”。这是说,如果别人侵害你或对你有非正义行为,而公共权力又不能予以你应有的保护,那么你就有权利进行反抗,保卫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人的安全的权利。

在美国看来,公民往往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公权力的保护很难迅速、及时赶到制止侵害,而这个时候,必须让公民有保护自身的权利。

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这是什么逻辑?

人要脸,树要皮。

值得注意的是,该官微后来删除了那条微博,连评论功能都关了。

有人说,耻辱是怎么来的,难道我们都忘记了吗?人亦杀我,我岂有不抵抗之理。我们是中华儿女,是有血性的,绝不是待宰羔羊。

人活的必须明白,必须有廉耻,有道德,更应该得到法制力量的保护。而不是抱着“鸵鸟心态”。

鸵鸟被逼得走投无路时,就把头钻进沙子里,装作看不见,装作什么都不会发生。

在下反驳“正当防卫还得靠跑”不是说不要珍惜生命,而是不要让这样的导向让我们迷失了自己,失去了有时候比生命更为重要的东西。

而正是这些这些东西让我们更优秀,更强大,走的更远。

此文估计又活不过一天。我先跑了,幸好这些年我经常踢球,腿脚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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