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宝马男砍人行为,你觉得构成正当防卫吗?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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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宝马男砍人行为,你觉得构成正当防卫吗?进来看看

8月28日傍晚,昆山宝马纹身男因行车问题与电动车男发生口角,进而持刀追砍电动车男,最后剧情反转,电动车男夺下刀,反砍死宝马男。这起事件影响很大,与此相关的视频、图片及评论在各大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大家讨论最热烈的是电动车男的行为是构成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小妹就自己的观点,分析如下:

1、从视频来看,宝马男违反交通规则在先,他从机动车道强行向非机动车道拐弯,与电动车男发生轻微碰撞,没想到,轻微的碰撞正是该事件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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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宝马男与电动车男发生口角后,从车上还下来两个人,加上宝马男一共三人向电动车男围拢,虽然只有宝马男一人对电动车男推搡,但是宝马男明显是占着人多有气势,率先挑起事端,并进行肢体上的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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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宝马男见无法吓到电动车男,直接回到车上,从车上直接掏出一把大砍刀,拿着大砍刀直接对着电动车男一顿砍杀。哇,是什么样的人,居然在宝马里放一把这么长的大砍刀。看的出宝马男是个有有打架斗殴的前科,争强好胜,残忍凶暴之徒。而目前,社会大环境就是扫黑除恶,这样的人难免给人感觉是黑社会古惑仔。

4、宝马男砍刀被电动车男夺走的时候,电动车男在危急到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持刀对宝马男砍了几刀,这是属于正当防卫,不应予以惩罚。

5、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五个要件:(1)必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具有必要性为前提,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进行防卫,只是对那些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果的情况下,才宜进行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2)时间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紧迫性)。(3)主观意志是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防卫目的。(4)对象是实施不法侵害行为人本身。(5)程度是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度造成重大损害。以上几点,电动车男都符合。所以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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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关键的是宝马男被砍了几刀后,往宝马车方向逃窜,然后电动车男追上去继续砍了几刀,导致宝马男死亡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根据以上分析的正当防卫的五个要件,第一点不法侵害行为是否还存在?宝马男丢刀以后向宝马车方向逃窜,但是看不清他是真的害怕想逃还是逃回宝马车上再拿刀或者枪什么的危险物品。所以,我觉得在那种危急情况下,电动车男没有办法分析不法侵害行为是否已经停止,其看到宝马男逃窜的行为,误以为是往车上再拿出刀或枪,所以紧逼过去再补上几刀。第二点、第三点、第四点要件都符合正当防卫。第五点,虽然电动车男最终砍死了宝马男,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急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照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仍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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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宝马男先挑起事端,然后持刀砍死电动车男,被电动车男夺刀反砍,进而被追砍导致死亡的整个事件中,电动车男在宝马男等三人同伙的围绕中,处于危急生命的紧急情况,要让其冷静分析是否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是否已经安全,实在强人所难。其出于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目的追砍宝马男,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应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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