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是什麼邏輯?

崑山龍哥走了,但活著的人卻不輕鬆。

此案現場各個角度的視頻內容均已充分曝光,相關細節也均在呈現在了世人的眼中。我們不是瞎子,也不是睜眼瞎。

這個事情已經過去了幾天,本來在下不願再寫什麼,發了一篇《再見,崑山龍哥》後就繼續苟且著,營生著。

但近日,某官微的一個言論讓我渾身像打了雞血,快瞎的眼睛突然明亮了起來。

我想說幾句,說一點,我不想活的這麼稀裡糊塗,被人教育的如此渾渾噩噩。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是什麼邏輯?

近日,某官微發佈了這麼一條信息,標題為《100起刑事案告訴你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

文中稱:筆者分析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100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二審(終審)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被法院認定,其他20份為防衛過當,76份為故意傷害罪。法治社會,“以暴制暴”不被允許,“我”拿刀戳向“你”的時候,“你”並不能理直氣壯地戳回去。那該怎麼辦?別動手,你最正確的姿勢就是跑。

“別動手,你最正確的姿勢就是跑。”這樣的觀點,這樣的言論既然是來自某官微,在下實在不敢苟同。

自古以來,我們跑的還不夠嗎?跑的還不多嗎?

跑到現在,我們還剩下了什麼?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是什麼邏輯?

防衛,指防禦和保衛。

正當,通常指人的行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兩個詞組合在一起叫“正當防衛”。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當然,這裡面還規定了一個“無限正當防衛”,它是說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是什麼邏輯?

防衛這個詞語意義深遠,涉及到方方面面,大到國家,小到個體,比如說保家衛國。

我們首先來說下國家和公共利益方面的防衛。

我們知道,大到一個國家侵略另外一個國家,小到一個群體侵害另外一個群體,被侵略和侵害者都得進行防衛。此時,能跑嗎?跑有用嗎?

唐時,安史之亂後國力轉衰。這個時候誕生了歷史上最著名的逃跑皇帝,唐僖宗。敵人一有風吹草動,哪怕是吃飽了飯在邊境上打個飽嗝,唐僖宗聽到消息都撒腿就跑。在位時,和敵人連以下級別的戰鬥,這斯都不敢來。跑後就是賠禮還道歉。

清時,八國聯軍侵華,還沒打入北京,慈祥老妖就跑了,跑到西安,跑的夠快,夠遠,結果呢?人家停止了侵害嗎?還不是割地賠款。

抗日戰爭時,東三省,華北,武漢,我們跑的還不夠嗎?結果呢?我們靠的是什麼,我們靠的就是打回去,寧死不屈。十萬青年十萬軍,百萬川軍出川,無數英雄兒女拋頭顱,灑熱血,為的就是打回去,把侵略者、把財狼趕出去。

岳飛、戚繼光、文天祥、張自忠、馬占山,他們都沒有跑。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是什麼邏輯?

個體方面,我們能跑嗎?又能跑到哪裡去?

人家有車,你兩條腿,跑的過嗎?

人家有傢伙,你還是兩條腿,你跑的再遠有什麼用?

再說,體力不行,跑的過人家嗎?老人婦孺跑的過悍匪嗎?

如果“正當防衛還得靠跑”,豈不是人人都要學劉翔,學博爾特?

說句不好聽的,在面對不法侵害時,哪怕你跑的起,跑的動,而且體力比兇手強。可如果兇手在追你的途中心臟受不了,突然掛了,你是算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要跑?好,要麼就是武林高手或者奧運選手,要麼就是像科幻片裡的一樣可以瞬移。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是什麼邏輯?

2007 年的一天,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個路口,非洲裔男子海更斯的車被對他不滿的兩名白人男子用車截停。

這兩名白人其中一個帶著刀,他們一邊捶擊海更斯的車,一邊罵帶有種族歧視的髒話,並試圖打開車門。由於害怕生命受到威脅,海更斯用他有攜帶許可的手槍向他們射擊,打死一個,擊傷一個。事後,他沒有受到警方指控,因為美國有“就地防衛法”。

2012年的一天晚上,俄克拉荷馬州18歲的莎拉獨自帶著她3個月大的兒子在家,她的丈夫於一星期前去世。

當晚,一名男子攜帶刀具並夥同另一個男子試圖強行闖入她家,在破門的一剎那,莎拉利用霰彈槍將一人擊斃。

後來法院判決莎拉的行為完全正當,這是美國“城堡法”的庇護。

當然,美國雖然有“就地防衛法”、“不退讓法”、“城堡法”等,但並不鼓勵公民在法律程序之外自行使用暴力,但卻以法律的名義保障公民在受到不法侵害時能合法使用暴力。

這些都是源自美國憲法的“公民自衛法”。這是說,如果別人侵害你或對你有非正義行為,而公共權力又不能予以你應有的保護,那麼你就有權利進行反抗,保衛自己的權利,尤其是人的安全的權利。

在美國看來,公民往往在面對不法侵害時,公權力的保護很難迅速、及時趕到制止侵害,而這個時候,必須讓公民有保護自身的權利。

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是什麼邏輯?

人要臉,樹要皮。

值得注意的是,該官微後來刪除了那條微博,連評論功能都關了。

有人說,恥辱是怎麼來的,難道我們都忘記了嗎?人亦殺我,我豈有不抵抗之理。我們是中華兒女,是有血性的,絕不是待宰羔羊。

人活的必須明白,必須有廉恥,有道德,更應該得到法制力量的保護。而不是抱著“鴕鳥心態”。

鴕鳥被逼得走投無路時,就把頭鑽進沙子裡,裝作看不見,裝作什麼都不會發生。

在下反駁“正當防衛還得靠跑”不是說不要珍惜生命,而是不要讓這樣的導向讓我們迷失了自己,失去了有時候比生命更為重要的東西。

而正是這些這些東西讓我們更優秀,更強大,走的更遠。

此文估計又活不過一天。我先跑了,幸好這些年我經常踢球,腿腳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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