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二十代孫孔融因犯曹操的忌諱而被殺!

被曹操所殺的孔融(公元153 -208年),據《後漢書•列傳》所載,是孔子的二十代孫。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八月,統一華北的曹操在南方遠征。丞相軍事祭酒(軍亊教育總監)路粹作彈劾文,揭露孔融的言行,曹操看後,對孔融極為憎惡,便殺了孔融及其妻子。那篇彈劾文的一部分稱:少府(掌皇帝給養的九卿之一)孔融,圖謀不軌,言天下未必卯金刀(劉,即漢朝);他還與孫權的使者胡言亂語,誹謗朝廷。以前,他還對無位無官的禰衡和放埒說,父之所以養子,並不是恩愛之情所致,而是性慾所生。還說母親與兒子的關係有如瓶中之盛物,只要將瓶內的東西倒出來,母子關係便算完了,等等。其後,孔融和禰衡還互相吹捧。禰衡說孔融是“仲尼在世”,孔融說禰衡是“顏回再生”。孔融大逆不道,應處極刑。

孔子二十代孫孔融因犯曹操的忌諱而被殺!

孔融是個主持正義者,他的言行可能得到天下正義人士的支持。曹搡把孔融殺害後,唯恐引起周圍人士的反感,.於是貼出佈告,說孔融不孝,曾胡言:如果遇到饑荒,倘若父親是不好的,有點食物也寧可給他人。企圖以這樣的言論來強調他用刑的正確性。

孔子最重視“孝”道,但作為產生這一信條的世家之後代的孔融,卻吐出與此相反的反禮教言論,真可謂“大逆不道”。在殺戮、暴亂、掠奪的西漢末期的戰亂之世,“孝”的概念卻相當普及,已成為常人最起碼的道德,故曹操就利用了這一點。

孔子二十代孫孔融因犯曹操的忌諱而被殺!

魯迅在論《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的講演中,曾有過這樣的論述:“曹操要禁飲酒,說酒可以亡國,非禁不可。孔融又反對他,說也有以女人亡國的,何以不禁婚姻?實際上曹操也飲酒,為什麼他的行為與言論相矛盾?沒有別的,因為曹操是個辦事的人,所以不得不這樣做,而孔融是旁觀者,所以容易說些自由話。曹操見他屢屢反對自己,後來藉故把他殺了。他殺孔融的罪狀大概是不孝。......”

曹操的兒子曹丕後來當了魏國的皇帝,當時司馬懿掌了魏的實權,其子司馬昭殺了魏帝曹髦,立曹奐為帝。景元四年(公元263年),發兵滅蜀漢,自稱晉公,後為晉王。其子司馬炎以“禪讓”的形式滅魏稱帝,建立西晉王朝。司馬昭也像曹操殺孔融一樣,以同樣的罪狀殺了竹林七賢之一的嵇康。

孔子二十代孫孔融因犯曹操的忌諱而被殺!

於是,魯迅在上述文章中寫道:“嵇康之被殺,其罪狀與曹操殺孔融相同,在魏、晉,以行孝治天下。所以不孝有當殺之罪。為什麼要以行孝道治天下呢?因為天位是世襲而傳,實際是一種巧取豪奪,假如主張以忠治天下,他們的立腳點就不穩,辦事就會棘手,立論也難了。所以,不以行孝道治天下是不行的······於是一切正直的人對如此利用禮教、褻瀆禮教不平之極,可是他對此卻無計可施,憤慨之餘,激而不談禮教,不信奉禮教,甚至反對禮教,但卻又無動於衷。”

當時的當權者與反叛的知識分子之間,就是處於這麼一種關係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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