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立波持槍涉毒案的律師費這件事上 瓜友們很可能被胡潔誤導了

7月14日和8月17日,莫虎和鄢軍(某某)分別在美國起訴了周立波,鄢軍還起訴了胡潔。他們打的都是民事官司,可週立波和胡潔已於6月30日回到上海,訴狀的送達的確是一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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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上劉龍珠,只能說明作者的無知

最近,一個網名叫做“五里一將軍”的人在微博上發文稱鄢軍、莫虎訴周立波的民事訴狀被當地法院退回。不僅搬出《海牙送達公約》,還扯上了洛杉磯華人律師劉龍珠,很多人都信以為真。周粉們更是如獲至寶,紛紛轉發這條微博,讓一則謠言差點變成為真相。

對於這個“五里一將軍”,蕭陶的評價就只是四個字——謊話連篇。這裡蕭陶舉一個例子。在第二次接受“貴圈”採訪時,胡潔說某某是在杭州當兵的。可在《關於某某的人和事》一文中,“五里一將軍”卻說某某在太原當兵,還有太原的身份證。網上像“五里一將軍”這樣的人並不少。他們急於表現自己,似乎在向周氏夫婦遞交“投名狀”。揭批他們反而抬舉了他們,讓他們有更多的本錢去邀功。再說,這不是一篇揭批周粉和水軍的文章,蕭陶就不展開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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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媒體來頭可不小,卻錯寫成《海格公約》

至於《海牙送達公約》,它的正確名稱應為《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我國於1991年加入該公約,次年國家出臺了《關於執行海牙送達公約的實施辦法》,叫《海牙送達公約》倒是沒錯,但“五里一將軍”在文中所提到的四條保留聲明,其實有五條,主要是維護國家主權,不允許私下送達,跟莫虎、鄢軍的起訴沒啥關係。之所以搬出該公約,純屬拉大旗作虎皮。

說到《海牙送達公約》,該公約的第一條就規定:“在文書的受送達人地址不明的情況下,本公約不予適用。”如果莫虎和鄢軍都不知道周立波和胡潔在上海的準確地址,那麼該公約還真不適用。不過,他們都知道周立波和胡潔在美國的準確地址。在過去的兩年裡,周立波和胡潔大部分的時間都居住在美國新澤西州阿爾派恩的一所豪宅裡,那是他們在美國的家。莫虎和鄢軍把訴狀寄送到那裡,並沒有錯。事實上,他們也是這麼做的。在美國,法院並不負責民事訴訟中的訴狀和傳票送達這件事,也就不存在訴狀被法院退回的問題。說“五里一將軍”謊話連篇,還真沒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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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官方粉絲群聊天記錄(截圖)

這兩天,很多吃瓜群眾都在關心莫虎和鄢軍的訴狀究竟有沒有送達。從美國法院的記錄看,莫虎已於8月6日提交了訴狀的郵寄證明。鄢軍也已於8月23日提交了訴狀的送達證明。周立波和胡潔當然可以說沒有收到。不過,蕭陶判斷他們還會採用對付劉龍珠起訴周立波的那套辦法來應對莫虎和鄢軍的起訴,那就是聘請美國的律師,由他們以送達屬於無效送達為由向法庭提出撤訴的動議。當然,也可以提出管轄權爭議。一旦法官認可他們的說法,這兩起官司就都打不成了。當然,前提是周立波和胡潔得花錢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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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軍訴狀的送達證明已經紐約州公證員公證

在第一次接受“貴圈”採訪時,周立波和胡潔主動說起過周立波持槍涉毒案的律師費。周立波說:“那天我太太回來很不高興,我說你怎麼了,她說去莫虎律師樓了,莫虎再要我們50萬。我說什麼叫再要?她說之前已經給他20萬了。”胡潔說:“後來我朋友給我推薦了第二位律師丹尼爾·魯索,他又找了一個事發地區的律師配合。兩個律師,都是美國人,收費一共是5萬美元。”胡潔又說:“他(指第三任律師史蒂芬·斯卡林——蕭陶注)非常合理。美國基本上律師都是按照小時來收費,定金他收我25000美元。計時收費開始是650美元/小時,12月份以後是750/小時。”最後,胡潔總結說:“第二任和第三任加起來的律師費都沒有第一任律師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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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虎起訴周立波一案,8月9日後無任何的進展,周的律師並沒去應訴

對於他們的說辭,蕭陶最初信以為真,後來才發現很可能被誤導了。周立波的第一任律師是莫虎。第二任律師有兩個。除了丹尼爾·魯索外,還有一位律師,他名叫丹尼斯·林(Dennis Ring)。胡潔說魯索“又找了一個事發地區的律師配合”,可丹尼斯·林是在紐約法拉盛執業的律師,丹尼爾·魯索才是案發地拿騷縣的律師。是胡潔記錯了,還是故意這麼說的,蕭陶不得而知。不過,丹尼斯·林的出庭率比斯卡林還高。單從這件事上看,胡潔記錯的可能性應該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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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卡林和魯索的辦公室都設在這棟大樓裡

在大陪審團決定起訴周立波後,魯索提出三種選擇,胡潔都不滿意,決定更換律師。她是如何找到斯卡林的,瓜友們都很好奇。其實,斯卡林和魯索就在同一棟大樓裡辦公,一個在五層,另一個在三層。是魯索介紹胡潔認識斯卡林,還是胡潔誤打誤撞走進了斯卡林的辦公室,蕭陶判斷前者的可能性應該更大。雖然請了斯卡林,但魯索和丹尼斯·林一直都沒被炒魷魚。至於原因,蕭陶就不說,相信您也能猜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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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是請這四位律師代勞,費用可不會少

斯卡林究竟收了多少律師費,胡潔沒有明說,只是說三位洋人律師的收費還不到莫虎的一半。瓜友們一定會認為是20萬的一半,蕭陶過去也是這麼認為的。後來看到更多的信息,蕭陶才發現說是70萬的一半,其實一樣也能說得通。胡潔之所以說得如此的隱晦,不是要履行保密協議,而是成心貶損莫虎。把差距擴得越大,就越能證明莫虎是個“專‘吃’中國人的披著中國人皮的美國惡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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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為丹尼斯·林律師

除了三位洋人律師外,周立波的律師團裡還有一位華人律師何露,胡潔付了多少律師費給她,外人無從知曉。上個月,周立波曾先後兩次公佈代他應訴莫虎和鄢軍的四位律師的名單,斯卡林和何露仍在其中,可見何露的作用應該是別的律師所無法取代的。

至於周立波和胡潔是不是真就委託這四位律師來對付莫虎和鄢軍,蕭陶不得而知,但不應訴就是敗訴,要應訴就得請律師,就得付律師費。如果無法說服法官准許撤訴的話,那麼律師費至少又得幾十萬美金,甚至更多。蕭陶分析,真要走到那一步,周立波胡潔夫婦一定會想方設法與莫虎和鄢軍達成庭外和解,究竟是不是這樣,就讓我們騎驢看腳本,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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