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包租公老賴」屢次不還,最終判刑

活該!“包租公老賴”屢次不還,最終判刑

他有多間房屋用於出租,收著房租卻故意欠債不還,被拘留後還死不悔改,拒絕向法院申報財產,一次又一次挑戰法律底線。

近日,“老賴”林某因拒執被追究刑責。

“老賴”拒付執行款

林某家住海滄區某村。之前林某因施工需要,找韓某、雷某幫忙運送一批土頭,並向二人出具了運輸款欠條。

2014年4月,在林某故意拖欠運輸費用、不接電話的情況下,雷某與韓某決定向法院起訴,要求林某支付運輸費共計10萬元。同年5月,該案在法院調解下結案,雙方約定,林某分兩期支付拖欠雷某、韓某的運輸費用。

不料,林某拒絕按照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支付任何有關費用。雷某和韓某二人被逼無奈,只好分別向海滄法院提交了強制執行申請。

法院立案執行後,案件承辦人分別向林某送達執行裁定書、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明確要求其在收到材料後如實向法院書面報告前一年內的財產情況,並且責令其自動履行還款義務。

然而,林某在簽收法院的法律文書後拒不報告其財產情況,也未能夠按時足額支付執行款。

多間房出租仍不還錢

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經核實,被執行人林某在海滄某村有自建房一棟,其中多間房屋用於出租。承辦法官在瞭解到這一信息後,曾十餘次催告林某履行付款義務,但林某總是敷衍了事,更拒不接受法院傳喚與調查。

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先後兩次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林某也放話說:如果沒能如期足額支付,願意接受法院的強制措施。但是,林某仍然一直沒有履行和解協議內容。

今年1月,雷某、韓某再次來到海滄法院執行局,反映林某未能按約定履行和解協議內容。在收到申請人要求恢復強制執行的申請後,承辦人對案件履行情況進行了核實,發現林某確實沒有履行。

活該!“包租公老賴”屢次不還,最終判刑

“老賴”被拘後又獲刑

海滄法院決定對林某採取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措施。拘留期間,執行法官曾對林某進行詢問,但林某拒不報告自身財產及收入。

拘留結束後,承辦人再次向林某送達了財產報告令等執行法律文書,林某再次拒絕如實申報財產。經承辦法官收集相關證據後,最終決定以涉嫌拒執罪將林某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今年5月14日,林某在海滄區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隨後,林某妻子與雷某、韓某第三次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代為支付了共計8萬元的執行款,取得了申請人的諒解。

執行案件至此完結。但是,林某此時還錢為時已晚,仍然難逃刑責。

海滄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林某對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裁定罪。考慮到其能如實供述,且已經還款完畢,依法可從輕處罰。因此,最終一審判決林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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