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又一個200萬,活該!

今天,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做出對家樂福徐匯店擬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該店在已接到徐彙區市場監管局不得哄抬物價的告誡函後,仍然連續三天多次上調蔬菜銷售價格,且漲幅較大,涉及品種多,涉及精選生菜、小白菜、雞毛菜、油麥菜、菠菜等15個品種的蔬菜,其中生菜、小白菜、雞毛菜的漲幅分別為692%、405%、330%,真可謂是頂風而上,“雞毛飛上天”。

1月26日,兩顆標價63.9元、41.9元的白菜照片,在鄭州市民的朋友圈瘋傳。這兩張白菜照片,來自鄭州某大型超市,單價13.96元/kg。鄭州市的相關單位和部門,對該超市的負責人進行了行政約談,並作出5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世紀聯華橄欖城店正在進行調查取證;嚴厲打擊了借疫情之機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敢於頂風作案、擾亂市場經濟和秩序的違法行為,群眾叫好聲。

為了幾顆白菜,幾把雞毛菜的蠅頭小利引來“天價罰單”,對於經營者無疑是得不償失,尤其是當前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哄抬物價無疑是“拉仇恨”的愚蠢之舉。

事實證明,“天價罰單”確實是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違法行為的有效手段,普通的經營者或許會因為這樣的一次違法行為,被罰的傾家蕩產,一輩子銘記這個深刻的教訓,或許經營者也有說不盡的苦衷,比如,運輸困難、供應短缺、菜農漲價等因素導致了自己的價格水漲船高,但是,作為中國商人,人民群眾就是在關鍵時候注視著你的擔當,危難關希望你能夠與國家一同前行,而不是成為大家排斥的“倒行者”。

同時也關注到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2010修訂)》,第五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直至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說明處罰是有法律依據和標準的,“天價罰單”並非天價,如果頂格處理,經營者將面臨500萬元的罰款,說明相關單位和部門已經照顧了他們經營上的困難,考慮到了“水漲船高”的因素,人民群眾一邊倒的叫好聲以及給相關單位部門點贊,完全可以說明問題。

“天價白菜”也罷,價格飛上天的雞毛菜也罷,只是借疫情防疫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的一個縮影,也反映出了在大部分省(市、自治區)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後,對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擾亂社會秩序、干擾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等違法等犯罪行為手段偏軟,與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嚴峻形勢不匹配、不合拍等問題。我們更相信通過這次全名抗擊新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重大戰役,“打一仗進一步”,廣大奮鬥在一線醫務工作者的汗水就不會白留,那些在這次重大疫情中逝去的生命也會得到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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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200萬,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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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200萬,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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