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头条」点将公安局长!发布内蒙古公安最强音(巴彦淖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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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立足新时代,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将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高质量“三化一高”确定为内蒙古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新理念新标准新要求。实施“三化一高”强警战略,志存高远,力度空前,涉及公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与每一名公安民警息息相关。

在各级公安机关中,公安局长承上启下,是实施“三化一高”强警战略的“关键少数”,只有“关键少数”担负起关键责任,才能确保“三化一高”新理念新标准新要求落地见效。 为此,《平安驿站》将陆续推出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实施“三化一高”强警战略●风云点将录》专题,全面呈现全区各级公安局长对“三化一高”强警战略新认识、新体会。

本期《平安驿站》风云点将录巴彦淖尔站,敬请关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长宝山: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实施“三化一高”强警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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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公正也被提升到重要高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政法队伍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提出了新要求,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法工作每一个领域、环节。自治区公安厅党委针对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化一高”强警战略,这是提升内蒙古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实现司法公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高站位谋划,脚踏实地抓落实,强力推进实施“三化一高”强警战略。

强化基层执法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针对当前一些基层民警的思想和观念没有及时转变,特别是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没有很好确立,还存在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滞后等问题。着力更新理念、端正思想,在主体建设上下功夫,加强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法纪理念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维护群众利益,切实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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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针对少数民警缺乏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系统的学习,致使其在执法实践中无法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甚至对执法办案程序和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业务水平不够高的短板,深入开展“大学习、大提升”工作,努力建设学习型团队,把学法、懂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贯穿于公安业务工作的始终,加强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审讯策略运用等方面的培训,开展执法大轮训,建立案例评析制度,推行民警庭审旁听制,特别是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开展内部手把手的“微培训”、“微练兵”,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知识水平。

强化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本着实战、实效、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标准,将其纳入到执法管理体系,在证据收集、固定、保全、审查等环节真正规范起来。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常态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活动,不定期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和查处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及时纠正和整改,着力促进基层执法质量规范化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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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精细化管理。针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小问题”,比如文书制作不规范、送检不及时、不履行各种告知义务等,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把精细化执法作为工作重点,从小处着手,从一点一滴做起,力争做到每一个执法行为都要符合规范,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每一本案卷都没有瑕疵。以坚持每日考评、网上通报为抓手,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法制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和推动作用,严字当头,深下功夫,培养基层执法民警和执法部门良好的执法习惯。每季度评选一次精品案卷和瑕疵案卷,实行奖惩措施。积极开展评选执法先进单位和执法标兵活动,大力营造争创氛围,通过典型培树,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层执法质量精细化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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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智能化建设。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按照“面向实战、服务实战”的思路,配齐用好科技化执法装备,不断提高接处警、盘查、缉捕、取证、审讯等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办案准确性、实时性和规范性。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培训网上进行、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高效运行模式,实现执法办案各类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互享,借助信息化手段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全程记录、全程可视、可回溯监督。拓展办案信息化深度应用,积极开展执法信息综合研判,充分借助执法办案各类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类执法办案环节数据的量化分析和深度运用,对执法办案质量的整体把控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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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局局长

白龙

临河区公安局深入贯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三化一高”强警战略,从转变民警执法理念、创新法制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为切入点,狠抓“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激励多元化”三项措施,制定“五零”标准(即:执法活动“零偏差”、案件审核“零漏洞”、执法监督“零缝隙”、执法质量 “零缺陷”、执法行为“零过错”),有力促进高质量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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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公安局长

黄永利

磴口县公安局以“奖优罚劣”为原则,完善执法办案奖惩规定,实行季度评选行政、刑事案件,分别按照比例评选 “精品案件”,并给予通报表扬;对办案程序、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倒查办案民警和审核人员责任,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把执法质量作为硬指标,作为评定公安机关荣誉、领导成绩和民警晋升的重要标准;变单一的数字化考核为质量与数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考核,使民警绩效考评更加客观公正,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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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公安局长

贾净博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查摆出“执法能力有欠缺、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执法监督碎片化”等执法短板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规范执法流程,建立精细化管理体系,实现执法问题“一键”分流,案件受立“一口”负责,办案场所“一站”管理,涉案财物“一网”流转。推行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机制,法制部门每周一组织民警召开会议,对上周案件审核情况进行通报汇总,对评查出的典型案例,一案一析,逐案制作成PPT课件,以案教学,正面引导,反面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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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公安局长

石朝鲁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将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建立健全以“资源整合,源头管理,合成作战”为特点的“一站式”执法办案机制,真正让基层民警从看押嫌疑人,以及录入登记等繁重日常工作中脱离出来,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规范执法水平,更有效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从接报警、立案到案件处理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突出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纠错,强化对受案立案的源头管控、全面覆盖、实时跟踪、异动预警,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如实受立案、依法办案,实现辅助办案、支撑办案、监督办案效能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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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公安局长

刘瑞平

杭锦后旗公安局根据部分民警的执法素质与执法规范化要求不相适应,执法中存在“不愿为、不会为、乱作为”现象,尤以“不愿为、不会为”最为普遍。为此,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包括语言标准、行为标准、程序标准、证据标准、立案标准、裁量标准、考评标准等,并通过强化教育,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监督,科学评价,使执法规范、执法标准成为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行动指南,实现执法标准化、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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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公安局长

贺瑞

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切实加强对民警的执法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贯穿到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努力消除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安全漏洞,拧紧执法办案的“安全阀门”。从接处警开始,到办案各环节,用好执法记录仪,将整个办案过程置于阳光下运作,同时确保人员进场所、案件进平台、财物进系统,切实强化民警的安全意识,培养民警安全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良好习惯,坚决杜绝刑讯逼供、滥用警械等违法行为,切实筑牢安全执法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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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胡九方

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要负责开发区47平方公里和八一乡86平方公里社会治安稳定,分局着力规范执法环节,对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制定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正规化。规范执法程序,使每个执法民警明确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偏差。规范执法行为,使民警明确在执法活动中应该如何做,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并在具体工作中自觉遵守,逐步形成良好、规范的执法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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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局长

黄正义

河套灌区公安分局严把案件“出口关”,严格按照“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工作机制,对案件“出口”重点环节进行审核,及时发现执法问题,提升案件质量。此外,加强网上案件统一流转办理,实现对案件办理的跟踪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承担领导责任,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组织推动的职责;警种部门承担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自身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法制部门承担起牵头部门的组织管理责任,抓好组织部署、检查监督、考核评估、责任倒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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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甘其毛都口岸分局局长

张世军

甘其毛都口岸分局狠抓民警执法能力培养,培养提高民警应诉能力,针对办案民警不愿出庭、不敢出庭的现象,分析指出其中原因:民警对待出庭的心理认识上存在偏差,对诉讼程序不了解,自信心不足。对此,分局着力提升民警素质,以适应出庭作证的要求,要求民警熟悉相关法律程序,对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学深悟透。组织民警参加庭审观摩,以提高应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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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局长们一定能看到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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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李咏梅

审核:唐建权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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