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法院巡迴審判一濫伐林木犯罪案件

西充法院巡迴審判一濫伐林木犯罪案件

四川新聞網南充9月19日訊(雍海軍 文/圖)“通過今天的庭審,我們知道濫伐林木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有多麼嚴重,俗話說‘十年樹木’,一旦損毀,那麼我們付出的代價是多麼沉重。” 9月19日,西充縣法院在青龍鄉皂角埡村巡迴開庭審理一濫伐林木犯罪案件,在開庭後的法制宣講上,西充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楊紅清對現場50餘名旁聽的群眾這樣講到。

2017年底,西充縣青龍鄉皂角埡村因發展花椒產業,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採伐影響花椒生長的樹木。被告人張某得知該情況後,聯繫皂角埡村村長採伐林木,村長將採伐許可證出示給被告人張某,並強調採伐範圍。2018年初,張某僱人砍伐了已辦理採伐許可證的部分樹木。為了多賺錢,張某在明知採伐範圍的情況下,又從皂角埡村9社村民處購買採伐範圍外的樹木銷售獲利。經鑑定,被告人張某未經批准採伐林木191株,摺合立木材積24.6495立方米,市場零售價9404元。後,張某主動到西充縣森林公安局承認砍伐林木事實。

近年來,西充縣委政府提出大力加強“西部現代農業公園”建設,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爭當“有機農業排頭兵”打造“鄉村旅遊目的地”建設“產城一體示範區”,通過“封山育林禁伐三年”的政策,守護青山綠水、推進綠色發展。縣法院也始終堅持“審判執行是第一要務,保護生態是第一責任”理念,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和主導性,依法打擊破壞生態資源環境犯罪,近三年共審理濫伐林木罪 11件 12人,失火罪7件7人,非法狩獵罪 2件4人,以翫忽職守罪對濫伐林木監管乏力的3名責任人給予刑事處分。率先創新“悔過修復”,嘗試適用生態恢復司法機制,將“悔過修復”情形作為量刑的一個重要情節。在審理的20件破壞環境資源案件中,責令16名被告人植樹復綠1800餘畝,挽回經濟損失15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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