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縣法院公開宣判首起“掃黑除惡”犯罪案件

紅網時刻永州10月31日訊(江永分站記者 蔣鍵 通訊員 李斌)10月30日,江永縣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周某劍等四名被告人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一案。這是江永縣公開宣判首起“掃黑除惡”犯罪案件。

縣法院審理認為,四被告人在江永縣多個鄉鎮實施多起非法拘禁、聚眾鬥毆等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的事實,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被告人周某劍持械聚眾鬥毆,被告人何某全、蔣某雄、蔣某凡參與持械聚眾鬥毆,其行為均構成聚眾鬥毆罪;被告人周某劍、何某全、蔣某雄在賭場內或者在賭博違法活動中放高利貸,為索取債務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毆打情節,其行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根據四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和對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江永法院以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對被告人周某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以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對被告人何某全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對被告人蔣某雄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以聚眾鬥毆罪對被告人蔣某凡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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