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楊家埠街道轄區道路交通擁堵,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結合道路實際通行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開發區楊家埠街道轄區實施部分車輛禁止通行的管理措施。
禁止通行時間:
自2018年8月27日起
禁止通行車輛及禁止通行區域:
自卸貨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禁止在楊家埠街道區域通行。
拖拉機、三輪汽車及低速貨車禁止在楊家埠街道塘口集鎮區域通行。
因工程建設需要進入該區域的工程類專用車輛,可以前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大隊(湖州市康山街道紅豐西路1516號)辦理通行證後,持證通行。
請過往車輛按照道路交通標誌指示通行,並自覺服從交通警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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