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小伙「網戀」女主播被騙33萬:月入4千月還2萬

做人應該講誠信,31歲的王某某是一名網紅女主播,每月收入5萬多元的她兩年前在網上和28歲的小夥沈某假裝談起了戀愛,網戀期間王某某編造各種理由,詐騙沈某錢財共計33萬多元,被騙的沈某因為債臺高築最終選擇了報警,近日,王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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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接受採訪的就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應記者要求,這位昔日的網紅女主播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歌喉,也許正是這歌聲讓被害人放鬆了警惕,據王某某交代,2015年起她在直播平臺上做網絡直播,在網上與被害人沈某認識,後互加為好友,王某在微信上給自己取名晨婉馨,並謊稱自己也是90後,未婚。從2016年4月起,兩人在網上確立了戀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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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夏吉泰解釋:“在網戀的過程當中,王某某索要了一些生活費用,然後王某某以晨婉馨的身份,假借自己的父母生病以及自己生病需要住院,需要用錢為由,向被害人沈某索要了大量的財物,直到案發當日王某一共從被害人沈某處詐騙了3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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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說:“我就覺得他對我有好感,比方說要什麼東西,你問他要他都會給你買,比如說買燈,買聲卡。”

一個聲卡就要2萬元,據王某某交代,戀愛初期,被害人沈某對她是有求必應,少則數百元多則上萬元,而沈某月薪只有幾千元,他的積蓄很快花光了,為了滿足她,沈某隻好問貸款公司借錢,所以後來王某某每次要錢時沈某都表示要等等才能打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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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夏吉泰表示:“她又虛構了一個晨婉馨朋友的身份,通過這個身份跟沈某繼續聊天,在聊天過程中就不斷告訴他,給他一個心理暗示,你要不給這個錢,晨婉馨她這個日子就特別難過,她要被別人追債,沈某自己覺得是晨婉馨的男朋友,就應當承擔起這個責任。”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說:“我怎麼和他談朋友,我有家了有孩子,當時也沒有很堅定的拒絕他,就這樣一直拖著,當時我感覺他挺好的,讓他幫忙的他都會幫你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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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婚,有一個10歲大的女兒,檢察機關認定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詐騙罪,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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