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冲关跑不了,厦门今年17人被刑拘

据厦门网报道 暴力冲关不仅损害民警的合法权益,闯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为了保障民警合法权益,减少不法侵害事件的发生,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暴力冲关等违法犯罪,优化执法环境。今年以来,厦门市交警部门在交通整治过程中共遭遇暴力冲关案件26起,造成20名警务人员受伤,部分警用车辆、警用拦查设施损坏,17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人受到行政处罚。

案例一:一男子因醉驾闯关被警方移送检察院起诉

2月24日1时许,嫌疑人阙某(男,25岁,龙岩人)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杏林大桥收费站处时,遇民警开展设卡盘查,在民警将对阙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时,阙某拒不配合检查,驾驶车辆连续冲击两道拦查关卡,现场逃脱,造成警用设施严重损毁。

民警经过调查,迅速掌握了该不法人员的暂住地址并迅速将其抓获。随即,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值为:10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阙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及危险驾驶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暴力冲关跑不了,厦门今年17人被刑拘

图为2017年3月案例图,与本文无关

案例二:男子违规驾车逃避检查 强行闯关涉嫌犯罪

3月30日7时30分时许,厦门市同安交警大队五显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在本市同安区新民镇乌涂村乌涂地磅红绿灯处设卡盘查。9时许,白某(男,19岁,福建安溪人)驾驶摩托车停在该路口处等待绿灯通行,执勤人员见其未佩戴安全帽即上前示意其配合盘查工作,白某看到执勤人员过来,并未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为逃避检查,强行驾车朝执勤人员撞去,将执勤人员撞倒后,直接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白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经向办案民警了解,若白某配合警方检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其未佩戴安全帽的违法行为只是受到罚款20到200元,记2分的处罚,但其因一时糊涂,强行闯关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案例三:男子无证驾驶后闯关 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

4月1日凌晨2时18分许,黄某(男,19岁,漳州人)无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经过滨湖北路往海裕路方向行驶,遇上海沧交警大队钟山中队民警正在设卡盘查,发现前方设卡拦查后,黄某随即倒车掉头逃逸,期间冲撞到两辆私家车,并造成两辆车辆损坏。尽管如此,黄某仍然继续冲关撞倒警方用于拦阻的警用摩托车后逃离现场。

4月1日3时许,黄某返回现场投案。目前,黄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其撞损2辆私家车造成的近万元的直接损失也将由法院附带民事诉讼予以追责。经向办案民警了解,黄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若其能自觉配合警方检查,而不是强行闯关逃逸,就不会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也不会因造成他人车辆损失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第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在遇到警方设卡拦查时,请自觉配合检查,莫因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避免仅因一般的违法行为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是犯罪。

小编在此也提醒广大车主,遵守交通法规,切莫暴力闯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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