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分居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市民刘女士:

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合已经分居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丈夫没有看过两个孩子,也没给过孩子生活费。现在我们还没正式离婚,我如何要求他支付孩子抚养费?另外,两个孩子都不愿意跟爸爸生活,如果俩孩子都跟我,抚养费能否高一些?

说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即使刘女士和丈夫处于分居未离婚状态,如果孩子尚未成年,她仍然可以通过和丈夫协商或者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其次,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双方离婚后孩子未成年的可以要求对方继续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50%。关于抚养费数额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可以分期或者一次性支付,实在协商不好或者对方不愿意支付,可以参照以上标准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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