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喝酒莫贪杯,酒后勿滋事

案 情

当下,正值喝啤酒吃烧烤的季节,一些夜宵摊的生意越来越火,客人络绎不绝。然而酒生事故,喝酒一定要有度,不然像下面这位,把自己喝的意识不清醒,砸坏东西伤人赔钱事小,还得进班房失去自由,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裕华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

一天傍晚,张某和朋友相约聚餐喝了半斤白酒,觉得不尽兴,便转移“战场”,来到了一家烧烤摊。喝了几瓶啤酒后,张某便有些醉意袭来,在服务员上菜时,他故意指责服务员态度不好,随手将饭店的三张桌椅踢倒,继续跟朋友喝酒。本以为这场“闹剧”就此平息,然而当张某起身时,身体摇晃没站稳摔倒了,误以为对面桌的客人在嘲笑他,便怒气冲冲地用啤酒瓶砸向对面桌客人马某某并对其进行殴打。见此情况,烧烤摊老板及服务员急忙进行劝阻,无果后及时向警方报了警。经鉴定,被害人马某某头面部、鼻部受伤,属轻伤二级。事态发展到这一步谁也不曾料想,张某醒酒后虽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只能自食其果。

审 理

裕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酒后无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官警示”

古人云“小酒怡情,大酒伤身”,酒可助兴,也能误事。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际交往的愈发频繁,酒往往会出现各种场合。聚会吃饭应时刻提醒自己切勿贪杯,避免过量饮酒。醉酒不文明,害人害己,适度饮酒才是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莫贪杯”三个字要牢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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