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左右各正規陸軍與國民警衛隊的步兵師開始逐漸改為三團制的“三角形”師,並組建了裝甲師。1942-1943年間還相繼出現了空降師、輕便師(特種沙漠師、山地師等,編制略小於步兵師,後大多改成普通步兵師),1943年裝甲師與步兵師的編制進行的重新調整。二戰期間美國陸軍共編成步兵師(含輕便師)68個,裝甲師16個,空降師5個。另外海軍陸戰隊師有6個。陸軍各種師的編制羅列如下:
1、1940-1942年間步兵師(三角師)編制組成:
1)師司令部,102人,手槍100支。
2)3個步兵團,10347人。每團裝備37mm反坦克炮12門,60mm、81mm迫擊炮39門,輕重機槍54挺,步槍2224支,手槍1181支。
3)師屬炮兵,2770人。含1個155mm榴彈炮營(12門)、3個105mm榴彈炮營(各12門)、1個反坦克營(75mm、37mm炮32門)、1個防空營(高射機槍60挺),手槍2685支。
4)工兵營,648人,機槍18挺,步槍516支,手槍118支。
5)醫療營,520人。
6)補給營,320人,步槍50支,手槍262支。
7)偵察隊,147人,機槍53挺,衝鋒槍35支,步槍32支,手槍147支。
8)憲兵連,130人,步槍47支,手槍83支。
9)通信連,261人,手槍261支。
總計全師軍官630人,士兵14615人。武器裝備:榴彈炮54門,反坦克炮68門,迫擊炮117門,機槍292挺,衝鋒槍35支,步槍(含自動步槍)7317支,手槍7199支,各種大小車輛1400餘輛。
2、1943年以後步兵師編制組成:
1)師司令部及師部連。
2)3個步兵團:每個步兵團包括3個步兵營、1個團部連(有6門106mm迫擊炮)、1個勤務連和1個反坦克連(12門57mm反坦克炮、5挺機槍);每步兵營包括3個步兵連、1個火器連和1個營部連;營部連裝備3門反坦克炮、4挺機槍、8個火箭筒;火器連有官兵162人,裝備6門81mm迫擊炮、11挺重機槍、7個火箭筒;步兵連包括3個步兵排、1個武器排;武器排有3門60mm迫擊炮、3挺機槍、3個火箭筒;步兵排包括3個12人的班(每人步槍或自動步槍1支)。
3)師屬炮兵:包括3個105mm榴彈炮營、1個155mm榴彈炮營、1個司令部連和1個炮兵勤務連,裝備155mm榴彈炮12門,105mm榴彈炮36門。
4)1個機械化偵察隊。
5)師屬工兵、通信兵、補給兵、醫療兵、憲兵等分隊略與前同。
一般每個步兵師還配屬1個坦克營、1個防空營等部隊。計全師官兵1.5萬餘人,武器裝備(據>給出的1944年裝備數目,比上面所述略多):榴彈炮70門,迫擊炮145門,反坦克炮93門,火箭筒663具,機槍950挺,坦克76輛,裝甲車輛49輛,其它車輛1560輛。
3、1940-1942年裝甲師編制組成:
1)師司令部與師部連,325人。
2)1個裝甲旅,轄3個裝甲團,***5人,裝備中型坦克108輛,輕型坦克260輛。
3)1個裝甲步兵團,2135人,半履帶車94輛。
4)1個裝甲炮兵團,2127人,轄3個炮兵營,裝備105mm榴彈炮36門。
5)裝甲偵察營,763人,輕型坦克13輛,半履帶車及偵察車62輛。
6)工兵營、補給營、軍械營、通信連、醫療隊等。
全師人數14620人,有中型坦克108輛,輕型坦克273輛,榴彈炮36門,迫擊炮41門,反坦克炮38門,機槍720挺,衝鋒槍30支,步槍1992支,各種車輛2千餘輛。
4、1943年後裝甲師編制組成:
1)師部及師部連。師下設2個作戰指揮部與1個預備指揮部,作戰指揮部轄部不固定。
2)3個裝甲營:每營包括3箇中型坦克連(各17輛)、1個輕型坦克連(17輛)、營部排(2輛中型坦克,1輛半履帶車)、偵察排(吉普車6輛)、武器排(2輛半履帶車,3輛M4/105坦克或M8自行榴彈炮)。
3)3個裝甲步兵營。
4)3個裝甲炮兵營,每營有M7自行榴彈炮18門。
5)裝甲偵察(騎兵)營、工兵營、補給營、軍械營、通信連、醫療隊等。全師1.1萬餘人,中型坦克168輛,輕型坦克64輛,自行榴彈炮54門,裝甲車80輛,自行反坦克炮36輛,迫擊炮94門,火箭筒669具,機槍940挺,其它各種車輛將近1500輛。
5、空降師編制組成:
1942年空降師初建時編制較小,每師轄2個傘降步兵團、1個滑翔機步兵團(以上各團編制與普通步兵團相近),1個炮兵營,及其一些附屬部隊,共8500人,主要裝備有82mm迫擊炮、76mm馱載式榴彈炮、57mm反坦克炮、37mm高射炮等。後編制擴大,每師增加了1個傘兵團或滑翔機團,炮兵也加強為炮兵團,人數上升到127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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