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定时间已过,阜阳部分小区幼儿园为何不愿移交?

今年6月份,阜阳市政府出台《阜城居民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阜政办秘〔2018〕104号】(简称《方案》)。

《方案》很简单,就说一件事:7月31日前阜阳城区已经建成的应该及时移交的各类相关配套教育设施全部移交给辖区政府。但是,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已过,部分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学校)却没有移交给政府。

政府规定时间已过,阜阳部分小区幼儿园为何不愿移交?

这些应该移交给政府的幼儿园(学校),是房地产开发商拿地时就有协议: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早在2012年我市就出台意见《阜阳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实施工作推进会议纪要》(市政府2012年第38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小区建成后,开发企业必须将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属地政府。

应该移交的幼儿园(学校)为何迟迟不愿移交呢?究其原因是经济利益作祟。

这些小区配套的幼儿园或学校建成后,被开发企业等租赁或销售给相关人员,用于开办民办幼儿园,租金从每年8万元到20万左右,租期从几年到三四十年。

经营过程中,这些民办幼儿园收入较高的费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阜城部分民办幼儿园,每学期收费在8000元左右,有的则高达15000元。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远远低于这个价格。”以上学期为例,省级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750元,市级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300元,一般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000元。

无奈之下,政府只好采取措施。查封!

政府规定时间已过,阜阳部分小区幼儿园为何不愿移交?

解读

小区幼儿园不移交是国有资产在流失

早在2012年阜阳市就出台意见《阜阳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实施工作推进会议纪要》(市政府2012年第38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小区建成后,开发企业必须将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属地政府。

开发企业等擅自出租、销售、自办都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方案》规定,开发企业等除移交幼儿园外,还要将移交之前的违法出租所得依法上缴辖区财政部门。

对不按期上缴违法所得和无偿移交教育设施的,由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教育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职责,将不履约开发建设单位记入不良记录,市房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部门将该企业及其相关建设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政府规定时间已过,阜阳部分小区幼儿园为何不愿移交?

对未按照规定建设或违法出租、转让、抵押和改变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用途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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