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殼是否能重複使用?改裝後能擁有更大的威力嗎?

牧儒囧途


彈殼可以復裝,更換底火,裝上發射藥、彈頭之後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在抗戰中,八路軍等就經常在戰鬥結束後收集打過的彈殼等回收利用,主要就是因為當時子彈不能生產,只能搞復裝子彈,因此最大限度利用現成的物資是很必須的。這些彈殼在更換底火,重裝上發射藥、彈頭之後就能繼續投入使用。不過由於當時生產技術限制,發射藥、彈頭的質量肯定是不如原裝子彈的,但是畢竟當時物資困難,只能採用這種方式了。

而這在西方很多國家也有展現,比如很多老槍,其彈藥已經停產,打一發少一發,因此很多時候都是民間手工作坊生產的,一般都是利用狀態完好的彈殼,更換部件之後進行復裝,就能繼續使用了,這樣的成本要遠低於購買稀少的庫存剩餘彈藥。

而復裝之後是否具有更大的威力取決於很多問題,比如八路軍復裝的子彈質量是肯定不如原裝的,在彈道、初速等方面有些不足。不過也有改裝,比如美軍就利用5.56X45毫米彈的彈殼進行改裝,直接截去一部分之後,改用7.62毫米的彈頭,這樣就搖身一變成了.300BLK彈藥了,不過這種彈藥主要用於近戰,用於消聲武器,威力同樣不低。


前沿陣地


彈殼可以重複使用,在民間復裝彈殼是比較常見的一個現象。畢竟買子彈是要錢的,如果把打過的彈殼重複利用,自己裝上底火,發射藥和彈頭,就能節省一部分買子彈的錢。

復裝彈殼並不簡單,一般是使用黃銅彈殼來複裝,黃銅彈殼延展性好,相對而言復裝更加安全,但是也有一些會用鋼彈殼和鋁彈殼復裝,比較少見。復裝彈殼一定要嚴格控制發射藥的用量,過多的發射藥會導致膛壓過高,輕則發生卡殼等故障,重則發生炸膛等事故。如果發射藥裝的過少了,會導致彈頭初速不足,嚴重者甚至會發生彈頭卡在槍管裡的問題。

復裝對於彈殼的要求還有,比如被G3系列步槍等半自由槍機的武器發射過的彈殼無法復裝。因為半自由槍機的武器在子彈擊發的一瞬間槍機就開始後坐,同時拉動彈殼。但此時彈殼受到膛壓的影響牢牢地“粘”在彈膛上,抽殼阻力比較大,強行抽殼會導致抽殼失敗甚至抽斷殼。所以要在但膛內加工出一圈縱向的凹槽,讓子彈擊發時火藥氣體進入形成一層“氣墊”,墊起彈殼減小抽殼阻力。這些氣體會在彈殼上留下痕跡,導致彈殼無法復裝。

而且G3系列步槍的拋殼挺是槓桿結構的,如果槍機後坐速度過大,會導致彈殼會拋殼挺打出一個凹陷,嚴重的甚至會打穿彈殼,導致彈殼無法重複利用。不過G3本身是軍用步槍,軍用槍彈很少會復裝,畢竟不差那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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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兵器愛好者


彈殼當然可以重複使用,將使用過的彈殼重新修復底火,重裝發射藥和彈頭而再造的子彈稱為復裝彈。在革命戰爭年代,八路軍、新四軍由於嚴重缺乏彈藥,所以會從戰場上搜集子彈殼,而後送後方復裝子彈。本人小時在軍營看到打靶後也收集子彈殼,覺得這樣做更多的是為成少浪費。

至於說子彈改裝後威力變大,這問題有點籠統,子彈的改裝有兩個方面,改裝彈頭和增加或減少發射藥,減少發射藥會使子彈威力減小,增加發射藥當然可以增加子彈的威力,但如果槍械卻不改裝的話,可能會加大槍械的磨損,甚至可能會發生炸膛事故。改裝彈頭包括改變彈頭的材質和外形,比如將普通的鉛芯彈變成鋼芯彈,就增加了子彈的侵徹力。改變彈頭的外形,比如偏心彈,會造成彈頭髮射後變得不穩定,擊中目標後彈頭會在目標體內劇烈翻滾,從而加大殺傷效果。還有一種外形的改變是在子彈被甲上刻槽,使子彈鉛芯露,一般刻一字或十字,這樣當彈頭在高速飛得中撞上目標劇烈減速過程中,由於被甲與鉛芯的慣性不同(鉛芯比被甲慣性大得多),鉛芯會從被甲的開槽中擠出,造成爆炸的效果,往往被命中的目標會慘不忍睹,這種子彈一般被你為“炸子兒”或“開花彈”,由於這種子彈最先是英軍在印度的達姆達姆工廠生產,因而又被稱為“達姆彈”。因為其對目標造成的傷害太過慘烈,所以被國際公約明令禁止使用。


JACKY3312


30年前,姥爺有一支單管滑膛的蘇聯狗牌獵槍用來看山的,我記得子彈是銅殼的,子彈打完之後會回去重新裝底火和黑火藥,彈丸是用燒融的鉛水鑄的。九幾年國家開始控槍,交給派出所銷燬了,槍證也上繳了


yxyrobin


彈殼可以重複填充炸藥及彈頭,因為火藥產生的衝擊力只作用於彈頭,對於彈殼並沒有太大影響,至於擁有更大威力這個問題我並沒發解釋,彈殼在必要的時候沒有彈頭的情況下可以近距離射傷敵方,所以有時候彈殼還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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