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節到 黨員幹部收這些東西違反紀律

2018-09-24 07:01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又是一年“雙節”到。中秋國慶期間,人們在休閒度假之餘,免不了要走親訪友、饋贈節禮,來表達節日的祝福。作為黨員幹部,到底哪些禮物不能收、哪些東西不能要?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違反廉潔紀律。嚴格執行條例,風清氣正過節,這些五花八門的東西千萬不能收——

双节到 党员干部收这些东西违反纪律

1. 違規收受禮品

福建省三明市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原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徐曉勇於2013年至2016年春節、中秋等節日期間,先後多次收受福建省某工程管理公司三明分公司經理所送價值1.1萬元購物卡,以及22條軟中華香菸、4瓶飛天茅臺酒等禮品。徐曉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調離紀檢監察隊伍,收繳違紀所得。

2. 違規收受禮金

雲南省瀾滄縣民政局局長黃榮強於2009年至2013年春節、中秋節、國慶節期間,先後19次收受承建瀾滄縣民政局建設項目的當事人以拜年或給其孩子紅包的名義所送禮金(紅包)共計24000元。黃榮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3.違規收受消費卡和有價證券

江蘇省漣水縣政協主席賈振旗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在春節、中秋節期間贈送的購物卡、提貨券等合計價值人民幣4.3萬元。賈振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漣水縣政協主席職務。

4.違規收受股權

浙江省岱山縣高亭鎮大岙二村黨支部原書記丁福祥在擔任大岙二村黨支部書記、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工程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乾股”分紅款共計50萬元;夥同他人挪用村集體資金57.54萬元,用於個人支付工程款。丁福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6年9月,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翠屏山街道原黨工委委員、人武部長周玉松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某村民通過微信所送5000元。此外,周玉松還有其他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1月17日,周玉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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