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變革巧做「加減法」 升級版環保審批了解一下

環評變革巧做“加減法” 升級版環保審批瞭解一下

環評改革作為推動生態環境精細化治理的重要舉措,將被全力推動。在生態環境部近日召開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崔書紅在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近年來我國環評改革新進展。

對大多數能源行業和環保企業來說,環評審批是必經的一關,審批效率和質量的提升也因此備受關注。公開資料顯示,環評審批是重大項目開工建設的前提,提高環評審批效率是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此前,一些企業和單位對環評審批期望值較高,但環評審批環節多、時間長,效率低。也有觀點認為環保加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發展。同時,我國經濟發展面臨新的形勢、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在增多,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需求日益迫切。

值此背景,生態環境部近日下發《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通過“放管服”改革拉動行業整體發展。其中明確,生態環境部將以環評審批改革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引領、分類施策和落地見效的原則,進一步簡政放權;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效率,服務實體經濟。在解決項目環評中一些 “慢、難、繁”問題方面,意見要求著力壓縮環評編制時間;著力規範環評審批尺度,減少環評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權。

崔書紅介紹,通過一系列工作,環評審批目前已實現最大幅度簡政放權。來自生態環境部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約八成項目環評實行了備案制,不再需要審批。目前,環評涉及的5項行政許可已經依法取消了3項,分別是部門預審、試生產審批、竣工驗收許可。保留了2項,分別是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環評機構資質管理,“還要進一步改革”。主要是以信息化促監管手段多元化,利用大數據提高監管整體能力,逐步實現全面、實時的環境監管。

此次改革中,環境影響評價不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准條件,由串聯審批改為並聯審批。對年內擬開工重大項目實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重大基礎設施類項目審批時間原則上壓縮至法定時限一半以內。通過實行區域環評、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大幅減少編制報告書的建設項目數量,將登記表由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已最大限度減少了環評審批。正如一些業界人士指出的,“登記表備案現在只需10分鐘,過去需10天”。

生態環境部還大幅減少了編報告書的建設項目數量,將登記表由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環評按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實行分類管理。分為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原來都是審批制,通過修法,依法將登記表從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除跨省、跨流域建設項目,部分新建規模化石化、化工等汙染物排放量較大項目由生態環境部審批外,絕大部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都下放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但這也並不意味著可能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項目沒有經過環評審批就可以開工建設。“簡化事前審批,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給地方減負,讓地方抽出時間來應對更多疑難複雜的事情。”崔書紅說。具體表現為開展環評改革專項督導,常態化進行環評文件技術校核,對環評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實行嚴管重罰。目前,生態環境部已經連續開展五批次技術校核,涉及31個省(市、區)的環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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