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學點金融學:大股東對小股東的「掏空」

正因為中小股東會短視,會忽略企業的長期戰略,所以有時候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並不一定就意味著保護了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那麼為什麼我們又要經常地強調保護投資者利益呢?這是因為在現實的世界裡,大股東常常會利用自己壟斷性的控制地位做出對自己有利,但是卻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每天學點金融學:大股東對小股東的“掏空”

比如說,中國A股市場上,很多企業不是整體上市,而是上市公司隸屬於一個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本身是非上市企業。

這樣的組織結構有什麼弊病呢?這樣的組織結構底下,集團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所以有時候可以把集團價值很低的資產,通過各種評估,搖身一變,變成優質的資產,轉讓給上市公司從中獲利。

像2001年的時候,五糧液這家上市公司就和它的母公司之間進行了一筆資產置換交易,進行資產置換交易本來沒什麼,但是他們置換進來和置換出的資產居然用不同的估價方法。

置換出去的資產,用賬面的淨資產計價;而置換進來的資產卻按收益的現值法估價。賬面值為9億的資產通過評估,升值成了19億,中間這個置換的差額就由.上市公司來承擔,而且是上市公司以現金補齊。

所以,通過這麼一個會計上的處理手法,五糧液集團實際上就從上市公司名正言順地挖走了10億的現金。很明顯,上市公司的中小股東在這一次的資產置換中是吃了虧的。所以說,利用集團公司的組織架構來挖空中小股東,這種情況一點也不鮮見。

再比如說,還有人利用上市公司的“殼”做平臺,去進行資產運作。上世紀末的時候,有一位姓柳的先生,他就運用了一個非常複雜的控股結構,以5%左右的現金流權掌握了30%以,上的投票權。實際上他就控股了上市公司ST長興,控制了這家企業以後, 他通過資金往來、關聯交易、資產置換等各種方式去掏空上市公司。

比如說他用不到3000萬的價格收購了長興水泥廠。然後用1億多的價格再轉讓給上市公司ST長興,自己套現了7000萬元。多次這樣的操作之後,公司基本上就被套完了,連年虧損,股價從2000年初的15.8元一直跌到2004年的2.3元。在這個過程中間,ST長興的投資者是損失非常慘重的。

類似這樣的例子其實還很多,所以A股市場作為一個股權高度集中的市場,經常會聽說大股東'掏空”小股東的事件。所以,不管是我們國家,還是其它的那些股權高度集中的國家,都會不斷提出一定要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放在公司治理的首位。

所以綜合來看,公司治理總是會陷入一個悖論:公司股權分散的情況下,管理層和股東之間會產生矛盾;而股份集中的情況下,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又會產生利益的博弈。

現在有很多研究,老師會告訴你,你買股票的時候應該買那些公司治理更好的企業。但是實際上,公司治理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命題,在不同的語境下,它有不同的表現。到底是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裡,還是真理掌握在多數人手裡,其實是沒有一個簡單結論的。

所以,落實到具體投資的時候,你只能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個公司一個公司地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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