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寬嚴有據 罰當其罪 167頁判決書辦出「鐵案」

「扫黑除恶」宽严有据 罚当其罪 167页判决书办出“铁案”

導 讀

“劉案”作為農村基層幹部涉黑案件的典型,打響了廣東掃黑除惡鬥爭的第一槍。54名被告人、74名辯護律師,刷新了廣州市兩級法院審理的“涉黑”案件紀錄。二審判決書長達167頁、9萬多字,合議庭五名法官輪流宣讀判決書的主要部分,近兩個小時才宣讀完畢。

「扫黑除恶」宽严有据 罚当其罪 167页判决书办出“铁案”

劉永添綽號“黑鬼添”,1999年至2016年案發,先後擔任廣州市原蘿崗區(現黃埔區)劉村社區居委會黨委書記等。為獲取非法利益,劉永添利用上述身份,制定了“劉村轄區內所屬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須由本村、社人員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規則。

2004年12月,劉永東、劉永森經其兄長劉永添同意,糾集他人在劉村村委門前持槍、木棍、鐵棍等工具,對被害人劉某勇等人實施圍攻追打、砸燒車輛,一舉奠定了以劉永添為首的劉村“村霸”地位。

經過多年經營,該勢力團伙逐步形成了以劉永添、劉永東等人為組織、領導者,以劉永森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成員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分工明確,有組織地在劉村範圍內實施了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動,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生活秩序。

一審宣判後,劉永添上訴稱,他從未說過劉村的工程必須劉村的人做,2004年12月的打砸事件是他兩個弟弟參與,他對此並不知情,更談不上經他同意,不能就此認定其為“村霸”。為將該案辦成鐵案,該案5名合議庭成員分成了幾組,到看守所一一提審了上訴人和原審被告人。合議庭成員相迎春告訴記者,二審實際上和一審一樣,要對所有證據全都調查審理一遍,工作量巨大,“‘不成文規則’表面上看是為整個劉村村民的經濟利益著想,實際上後期所獲大部分利益都被劉永添等人吞了。”

54名被告74名辯護律師創紀錄

該案審判長、廣州中院副院長張春和表示,劉案中除5名合議庭法官合議了好幾次外,還組織員額法官會議進行討論,最後由廣州中院院長主持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廣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的討論。

最終,二審認定劉永添團伙20宗強迫交易、8宗敲詐勒索及其他故意傷害、開設賭場等犯罪事實。8月15日,廣州中院二審判決除對在二審期間有立功或賠償被害人損失的個別被告人刑期作了改判外,維持原判。

二審判決書長達167頁、9萬多字,合議庭5名法官輪流宣讀判決書的主要部分,近兩個小時才宣讀完畢。而劉案被告人54名、辯護律師74名的“規模”,刷新了廣州兩級法院審理的涉黑案件紀錄。

審結涉黑案11件 審結涉惡案101件

中央作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決策部署以來,廣州中院迅速成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嚴格依法辦案,有計劃、有步驟地紮實推進全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持從嚴懲處的精神。

“劉案”合議庭成員之一、廣州中院刑一庭庭長嚴劍飛告訴記者,在審理涉黑涉惡案件時,堅持依法嚴懲方針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刑事司法原則,切實把好事實、證據與法律適用關。此外,充分利用資格刑、財產刑降低再犯可能性。

廣州中院院長王勇表示,廣州法院要自覺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強力掃黑,鐵腕懲惡,消除病灶,剷除土壤,使黑惡勢力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堅持依法辦案、堅持法定標準、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強化程序意識和證據意識,正確把握“打早打小”和“打準打實”的關係,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切實做到寬嚴有據,罰當其罪,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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