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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头条,关注郓城人自己的头条9月14日下午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
截至9月13日
全市共侦办涉黑犯罪案件4起
共侦办涉恶犯罪集团16个
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78个
刑拘团伙人员931名
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27名
共查封、扣押、追缴涉案财物折款3860余万元
扣押涉案车辆30部
全市整体战果走在了全省前列
此外会上还通报了6起全市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牡丹区吴某伟
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
近日,菏泽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吴某伟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侦查,近年来,吴某伟通过拜师傅、收徒弟等手段结交社会闲杂人员,扩充自己的势力,在菏泽牡丹区西关逐步形成了以吴某伟为组织领导者,以尚某、张某、党某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吴某旭、姜某政等为积极参加者的重大涉黑恶犯罪团伙。
2012年以来,吴某伟先后当选为社区治保主任、主任、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多种非法手段挪用、侵吞集体资产,攫取非法利益。指使团伙成员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牡丹区朱某普
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
近日,菏泽市公安局指定巨野县公安局异地管辖,打掉以朱某普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侦查,近年来,犯罪嫌疑人朱某普纠集多名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拉拢腐蚀牡丹区李村镇工作人员,承揽该镇房地产开发、新农村建设、沿街商铺等项目,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以朱某普为组织领导者,以王某友、辛某等为骨干成员的涉黑恶犯罪团伙,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单县赵某朋
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
近日,单县公安局打掉以赵某朋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侦查,近年来,赵某朋纠集多名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大肆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淫威,充当“地下执法队”,采用威胁、恐吓、毁坏财物、非法侵宅、强拿硬要等非法手段,大肆插手多起民间纠纷、经济纠纷,替人索要债务,暴力讨债,使广大群众产生心理恐慌。
为获取更大非法利益,该团伙借助其影响力强揽工程,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成武县李某峰
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
近日,成武县公安局打掉以李某峰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侦查,2015年6月,李某峰得知某高速公路将征用本村部分土地,便利用其村支部书记职务便利,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强行租赁他人土地,突击建设大棚、种植农作物,骗取赔偿款。
为攫取更大非法经济利益,李某峰多次纠集团伙成员,采取持械围堵、挖断道路等多种非法手段阻挡车辆、阻碍施工,趁机敲诈勒索、强揽工程,控制运输市场。先后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东明县魏某俊
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
近日,东明县公安局打掉以魏某俊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侦查,近年来,魏某俊纠集多人,以东明某小区建设项目兑现补偿款为由,多次煽动部分村民聚众闹事,安排团伙成员采取非法手段,拉闸断电、围堵、锁门、阻碍施工,敲诈勒索钱财,强行索取额外补偿,霸占房产、车位,获取非法利益,致使该项目建设一直处于停工状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郓城县吴某山
涉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
近日,郓城县公安局打掉以吴某山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
经侦查,近年来,吴某山纠集多人,通过开设赌场、投资担保公司等手段向多人进行高利放贷,采取跟踪、别车、堵截、拉条幅、贴大字报等非法手段催讨债务。
该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近期,市政府实行“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又追查其背后“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截至9月13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方面,累计共查处54起,处理87人,包括党纪政务处分80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27起,处理5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菏泽警方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
菏泽市公安局
电话:0530-3332396、18963056609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八一路567号菏泽市公安局扫黑办
微信公众号:菏泽扫黑除恶(hzdh3332396)
2
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电话:0530-3333150、15105400677
地址:菏泽市中华西路2555号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3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电话:0530-3333235、17605306171
地址: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扫黑办公室
4
定陶公安局
电话:0530-3333680、15965661228
地址:菏泽市定陶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办
5
郓城县公安局
电话:0530-3334358、13853035789
地址:郓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办
6
鄄城县公安局
电话:0530-3334799、18505406277
地址:鄄城县公安局405办公室
7
单县公安局
电话:0530-3333957、18553003526
地址: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办公室
8
东明县公安局
电话:0530-3334875、15063491102
地址:东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办公室
9
巨野县公安局
电话:05303334151、13905306607
地址:巨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6002室
10
成武县公安局
电话:05303333894、13295309110
地址:成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办公室
11
曹县公安局
电话0530-3335256、19953037176
地址: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除恶办公室
现金奖励
对群众来人来信来电举报的涉黑恶线索,一经查实,将按以下标准予以现金奖励:
1、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
2、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3、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判决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4、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判决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5、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同时向您致以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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