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霸女最終被公安機關做了罰款處理,你認爲是否可以對其拘留?

泰普律師魏新峰


個人認為我們的處罰方式有問題

一,應該當場強制離開座位,登記證實個人信息,她雖然夠不上違反治安條例,也應該是有意擾亂社會秩序罪,可強制滯留48小時!

二,處罰200元沒用的,要麼至少20000萬,一年內不許做火車,乘飛機。要是拿不出這些錢,你就三年不能坐火車,乘飛機。只有這樣重罰才能起到作用,否則,沒用。你像那個老太婆恐怕就很少做火車,又不想拿錢,三年對她來講一點都不多。


福懋佬管家


好,處罰的好!但是我認為僅僅就是金錢罰款,而且只是區區200元,真的是跟沒懲罰沒有兩樣了!就應當對這樣的人好好整治一下,增加他們的違法成本,否則他們會更加的囂張,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不知道自己是誰!以為全世界都是圍著自己轉的,你當你是太陽嗎?



對於我們這些正常人來說,真不知道他們這些人是怎麼想的,他們的舉動真的是讓人匪夷所思。難道他們真的以為自己這樣的所作所為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嗎?不會有人能管的了嗎?真的是天真的可笑!



有一句成語說的好,無獨有偶,這下這個霸座女終於可以這個霸座男組成一對了。對於一些缺乏教養的人,也許小時候沒有好好讀書,也許是小時候家裡沒人管,但是對於這樣的人,早晚社會會有人管,要想讓社會讓法律去管那就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希望這次懲罰只是給你們一個小小的警告,如果你們能夠從此痛改前非,或許從今往後社會會原諒你,會把你們兩個淡忘掉。如果你們兩個覺得這次處罰力度太輕,還讓你們沾沾自喜,下次繼續囂張的話,我相信不久的一天,你們就會進入更高一層的管理單位,那就是監獄!


任律師工作室


中鐵濟南局做為一家企業,有沒有司法解釋權?若沒有,它的一通解釋就是無效的,非法的,胡說八道的。此時國家必須有一個有權威的部門站出來,重新對列車上的霸座行為給予最終的司法定性,依法嚴懲,以儆效尤!否則在即將到來的國慶長假、春運、寒假運力緊張時,霸座現象將會愈演愈烈!


石橋南畔第三株


完全可以拘留,如只罰二百完事,起不到好作用,只會助長歪風歪氣。


用戶826775385972


應該拘留,我要耍橫出個風頭,罰200元算啥,罰2萬元無所謂,我有錢。所以罰200元等於助長壞人壞事,必須嚴罰,辦個學習班,學習三個月,專科學習道德倫理,三字經,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團結同志,和諧社會之類的


塗正東1


要好好查查她在醫院當護士長的情況,是否在病人面前橫蠻無理,囂張跋扈。再瞭解瞭解在家裡盛氣凌人,驕橫無理。


雪峰山10


應該不可以吧,公安機關也不能隨意執法的,如果開了這頭,以後公安機關不用依法行事,吃虧的還是老百姓,當然,以後可以重新訂立規矩,按照新規矩執行就沒問題,但那是以後的事,現在只能按現在的法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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