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或將全面實施現房銷售 而杭州也曾實施過

9月21日,廣東省房地產協會當天向各副會長單位下發《關於請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有關意見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已擬訂了“關於商品房預售許可事項調整”的材料,並將於9月25曰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廣東省住建廳擬訂的相關材料提出,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導致工程爛尾、違法違規銷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積管理職能難以釐清、不平衡發展和低效率競爭等風險,建議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

事實上,為了防止出現高價地,2017年3月24日-8月14日這段時期內,杭州曾出現過短暫的“現房銷售”歷史,杭州八區在當時誕生了20宗必須“現房銷售”的涉宅項目。

多地住建廳將深入研究

預售制或進行改革

為了解決預售所帶來的管理風險、消費風險、社會風險、金融風險,《通知》建議在當前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窗口期”,對預售制進行改革,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

廣東省房協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通知正在徵求意見過程中,是否會正式發佈還待最終意見的彙總和研究。

《通知》稱,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向廣東、湖北、四川、江蘇、河南、遼寧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發《關於對現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論證並對已取消下放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的函》。要求,對商品房預售許可進行深入研究,建議保留或提高許可條件的,要列明法律法規依據外的理據,充分論證繼續保留或提高許可條件的合理性、必要性;建議取消的,要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通知》同時提出,考慮到當前的信貸政策持續收緊,開發企業資金壓力普遍加大,如直接取消預售,一方面,房地產開關企業融資的週期必然大幅變長,一旦遇到市場變動衝擊,極易出現資金鍊斷裂,導致工程爛尾。另一方面,可能會出現階段性供應“休克”,相應的矛盾會集中爆發,影響社會穩定和市場健康發展。

因此,建議在一些城市逐步試點取消預售制度,對於新出讓土地,逐步實行現售。並擬定取消預售,全面實施現售的時間表,分階段推進。第一階段若干年內保留預算許可,把預售條件的工程形象進度提高至主體結構工程封頂;第二階段全面實施現售,並將時間表向社會公佈,讓房地產行業和社會公眾都做好充分的準備。

為防止出現高價地

杭州曾現短暫“現房銷售”歷史

事實上,2016年的杭州樓市正熱得發燙,土地市場亦然,高價地頻頻問世,這一把火燒到了2017年仍不見絲毫剎車的跡象。

因此,2017年3月24日,杭州土地出讓搬出了新規,設置了三重“門檻”:

當溢價率達到50%時地塊所建商品房屋須在取得不動產登記證後方可銷售;

溢價率達到70%時鎖定限價,轉入競報自持比例;

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買人投報自持面積比例為100%時,轉入投報配建養老設施的程序。

可以看到,這第一道門檻,即“當溢價率達到50%後,必須現房銷售”。然而,土地市場的表現令人大跌眼鏡,參與競拍的房企紛紛“豪賭明天”,將所有門檻都一一突破。但凡涉宅地塊出讓,幾乎清一色進入自持階段。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出臺土地新政,本意是控制地價,增加土地供應量。而房企們的無畏,導致新增宅地須現房銷售,推遲了其入市,而部分自持也相當於減少了供應量。

因此,2017年8月14日起,“溢價率達到50%,必須現房銷售”這一規則正式取消。

據錢報記者統計,從3月24日到8月14日這段時間內,杭州主城、蕭山、餘杭八區中必須“現房銷售”的涉宅地塊達20宗,其中主城區12宗,餘杭3宗,蕭山5宗。

广东省或将全面实施现房销售 而杭州也曾实施过
广东省或将全面实施现房销售 而杭州也曾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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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制度已實施近25年

取消預售呼聲漸高

自1994年《房地產管理法》頒佈以來,商品房預售制度實施已近25年。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改變,事關房地產行業發展模式及其配套制度的重塑,更直接關係到房地產企業的資金安排、建設計劃乃至戰略規劃等重大事項的調整。

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創始人”為香港商人霍英東。1953年,霍英東提出“預售樓花”,並提倡分期付款。這一制度隨後由香港傳入內地,並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隨後《城市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確。隨後這一新房銷售方式被廣泛運用。

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8月15日發佈的《2004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指出,在時下上海、北京等房地產市場熱點城市,房地產開發商將未開發的樓盤提前預售,這愈發加劇了消費者超前購房行為。報告稱,“很多市場風險和交易問題都源於商品房新房的預售制度,目前經營良好的房地產商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力,可以考慮取消現行的房屋預售制度,改期房銷售為現房銷售。”

隨後的十多年時間裡,也時不時有取消商品房預售的呼聲傳出,但至今並沒有地區真正取消這一制度。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 記者 印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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