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子女买房不注意这两点,当心引发家庭纠纷!

王老五为了给新婚不久的儿子买套房,就给儿子打了100万元当做购房款,可最后没想到因此和儿媳闹上了法庭。原本的一片好心,怎么就引来了麻烦事呢?

资助子女买房不注意这两点,当心引发家庭纠纷!

现在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但是稍不注意,这一片好意,可能就成了激化矛盾的导火索,而现在普遍都是独生子女,很容易升级成两个家庭两代人之间的战争了。

所以,我今天就来说说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一些讲究,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第一个讲究,那就是资助的时间。在子女结婚之前资助,还是在子女结婚之后再资助,这可是两码事。

王老五和他的儿媳闹到法院后,这法官就给他普了一下法。

法官告诉王老五:如果你是在你儿子结婚前给他买的房,那这个房子就肯定属于你儿子的;而你是在你儿子结婚后才给他钱买房,那产权证得只登记你儿子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才会属于你儿子一个人的;如果登记成了两个人的名字,那除非你另外有证据来证明,这房子是你当初明确表示只赠送给你儿子的。

资助子女买房不注意这两点,当心引发家庭纠纷!

听了法官这样一说啊,王老五有点后悔了,要是在儿子结婚前就资助儿子买房的话,那就算是对儿子一个人的赠与了;或者说当初这产权证就只登记儿子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了。

所以啊,在婚前资助还是在婚后资助,效果可是不一样的,你得考虑清楚了。

王老五听到法官刚刚那样的解释,他回忆了一下,却又暗自高兴起来了。原来在给儿子打款之前,他把儿子儿媳叫到家里,开了个家庭会议,就明确说了,这100万只能算是儿子的。

可是最后王老五还是输了官司,为啥呢?

资助子女买房不注意这两点,当心引发家庭纠纷!

这就是我要讲的这第二个讲究,如果要明确表示只资助你的子女一方,那是必须要有具体的证据的。

王老五虽然开了家庭会议,但是这个家庭会议没有白纸黑字啊,没有双方签字的书面文件,法官怎么知道当时你们几个到底说了什么呢。所以,打官司可就是打证据,没证据那就得败诉。

今天说的出资为子女购房的这两个讲究,你记住了吗?一个是时间上的讲究,婚前资助的只是属于子女一方,婚后资助的就不一定是你子女的了;另一个就是,万事得讲证据,子女结婚后,你要明确表示只赠送给一方的话,必须要有证据,否则是不会被法官采纳的。


以上就是这一期的律府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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