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霸座女" 強占靠窗座位稱座位又沒貼號,對於這種強詞奪理的人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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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列車工作人員沒有執法權,所以就可以如此強詞奪理?我真希望能夠在臨近站臺時候,直接把你抬出去。

什麼叫做因為沒有貼上標誌,所以我就可以隨便坐

這種裝瘋賣傻的邏輯,所以你是需要寫你名字才算數吧?

我想起我之前遇見插隊的一個大爺也是一本正經的問我,是誰規定必須排隊,不能插隊的。

很多事情,的確沒有法律規定,也不可能做到無懈可擊,為什麼呢,因為這個社會的正常運轉,除了法律,其實還有道德。

道德的存在就是代表你是個人,不是畜生,應該懂得做人基本的公序良俗。

不過你說,遇見這種公序良俗都可以忽視的人怎麼辦呢?我想,可能輿論的譴責比拘留幾天還要有意義。

有人說應該出臺相關規定,但是我真不希望因為這種個例,導致一些人覺得中國為什麼這種事情都居然需要法律約束?這真的因為她侮辱了整個中國群體。

所以,我想說,這個女子你紅了,我希望她的朋友們遠離這樣道德敗壞的人,她的公司謹慎用這樣的人,她的親戚以她為恥。


我想只有這樣,也許她才會知道自己的道德敗壞對自己的生活是個多麼災難的事情。

這種拉低底線的行為,可能禁止住高鐵,關幾天,沒多久你就忘記這會事了,但是被身邊人唾棄,一點點挽回自己尊嚴,這樣的日子應該更加難過。


廖彩琳律師


如此看來,在地大物博人才輩出的泱泱大國,一個人想要出名,如果走正道不行的話,走歪道就太容易了,哈哈哈!比如說,只要屁股輕輕的一坐,在高鐵上佔座,並且賴著不走,還要強詞奪理就可以了,管保一夜之間就可以紅遍大江南北,這真不愧是一條超級捷徑啊!這不,事實勝於雄辯,高鐵霸座男孫赫還沒有走遠,湖南高鐵佔座女又來了!這是不是有一點奇葩啊?想必大家都被鎮住了!別有用心的人也有可能正在謀劃下一次高鐵佔座來出名一下了!怎麼辦?許多人都在思考這個問題。毫無疑問,當然是亂世用重典,必須是沉痾下猛藥了!一定要按照相關規定,痛打落水狗,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還要槍打出頭鳥!見一個打一個!加大處罰力度,一次罰一千!還要做好違規者的誠信記錄,限制其貸款,乘高鐵和搭飛機等。只要下大力氣整治,相信良好的高鐵秩序很快就到來了!


hi123


依法依規處理即可,沒有必要因為極個別人而讓大眾利益受損

據媒體報道:19日,網友爆料在湖南永州至深圳北G6078次高鐵上,一女子本是靠過道座位,卻強行佔著靠窗座位不讓。列車工作人員前來協調,女子仍不肯“鬆口”。當日下午,廣州鐵路通報稱,目前,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萬能的網友製作出了動圖,將該女士與當初的高鐵霸座男聯繫在一起,還有網友調侃,說這兩人,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瞧,多麼般配的一對!

在整個這起事件中,如果講辯論水平的話,這位霸座女簡直將乘務人員甩了幾十條街——榮膺最佳辯手獎,是不容置疑的!

但強詞奪理,不因為槍舌如簧而改變。這個時候,列車的相關人員,就應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明文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你看,明明有法律規定的,按照規定,予以處理即可啊!

當初那位扒高鐵的,處理不適當,所以,有了高鐵霸座男,後來,高鐵霸座男也處理不適當,才有了今天的高鐵霸座女。如果在處理不當,再後來,就會有一千個、一萬個霸座男女!

對於違反規則的、觸犯法律的,沒有依法處理,換一個角度,其實就是縱容??(高鐵上,肯定有具有執法權的人!)

前一段時間有一個“教科書式的執法”視頻,看了,很提勁:維護秩序,就該這樣嘛!

第一步,告誡圍觀者離開,以免傷及無辜;

第二步,要求犯罪嫌疑人自動解除武裝;

第三步,表明身份,指出其已經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要對其強制傳喚。

好了,最後,在對方不聽從指揮的情況下采取強制措施,並使用警械!

中國人講仁至義盡嘛!

萬能的網友,也有教科書式的執法:

1.依據某法(或某規定),你現在涉嫌擾亂公共秩序。

2.警告他,如果再無理取鬧,就有可能按照這個法律法規的條文來辦你。

3.如果她再無理取鬧,直接帶走了!

你看,本來應該採取這樣的措施,但你沒有采用,這是否是執法力度不夠呢?

除非,你對那些條款根本就不熟悉,再或者,根本就沒有相應的條款!


三水三心


繼霸座男之後,霸座女的橫空出世再一次霸了屏。看到霸座女的胡攪蠻纏和無賴嘴臉,我真的替她現在或者將來的丈夫感到悲哀,這在日常生活中還咋活啊!她說黑的是白的就得是白的,她說你出軌了估計你都沒辦法辯駁。

對待這種不分青紅皂白強詞奪理的人能怎麼辦?

1,該處罰處罰,該上黑名單上黑名單。

2,發現一次便納入徵信扣分,如果達到一定分數可按照老賴處理。

3,通知其單位或著家屬,讓其為自己的不當行為受到譴責。

4,罰其學習抄寫乘客須知,並公開道歉。

5,除了罰款,最好能按照《擾亂公共交通秩序》拘留幾天。

類似這種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人其實很討厭,但是我們往往卻拿他們沒有辦法。畢竟,道德是用來約束正常人的,如果一個人沒有了最基本的羞恥心,那麼只有靠規則和懲罰來讓其改過了。

總的來說,對待無賴不能手軟。


夜雨如書


對於這種情況,應當由鐵路乘警及時對擾亂列車運行秩序的乘客勸說制止,經勸說制止仍然拒不改正的,應當採取強制手段帶離以恢復車廂秩序,並在下一站點終止其行程,移交給站點鐵路派出所,由公安機關視其違法行為程度給予法律處罰。

我們現在看到的問題是,鐵路警察對於此類事件在認識上存在誤區,將這種強行佔用其他乘客的座位的行為當成旅客和旅客之間的侵權糾紛來處理,從而導致認為自己沒有強制權,而實際上,這是對鐵路運營安全的威脅,是擾亂鐵路列車正常運營秩序的行為,是《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款中明確禁止的行為。

 第七十七條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二)擾亂鐵路運輸指揮調度機構以及車站、列車的正常秩序;

列車內部同樣是公共空間,同樣有正常秩序被擾亂導致乘客發生安全風險的可能,這裡面必須注意到,鐵路運輸部門是負有對所有乘客的安全保障義務的,那麼對於一些故意滋事,挑動矛盾的行為就必須意識到安全風險的存在,並且及時將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目前由於鐵路警察還處於機構改革期間,執法身份比較模糊,確實出現了一些關於“執法權”問題上的疑慮,但是我想說的是,即便鐵路警察沒有警察身份,屬於企業安保人員,同樣有維護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的權利,如果有人到你單位故意滋事,制止其鬧事行為是完全正當的,即便是普通公民制止違法行為也沒有法律障礙只是需要注意方法和程度,避免使用過度暴力,而鐵路警察普遍接受正規警察培訓,相信對於制止違法行為和毆打乘客還是能分清楚的,在這種場合下使用必要手段恢復列車運行秩序,也恰恰是車輛上為什麼必須要有乘警的意義所在,如果只是在一邊束手無策,問題不能解決,秩序無法恢復,矛盾繼續激化,就是一種失職行為,不僅是公務員有自己的職責,企業的職工一樣有自己的職責,所以面對這種情況,列車上的乘警責無旁貸。

從程序上來講,乘警對其進行強制也沒有問題,只是需要變換一下說法而已,首先要明確指出其強行霸佔座位的行為違反了那一項法規,接著告知其如果不停止違法行為將予以強制,以保障企業運營的正當權利,接著就可以採取強制手段將其帶離控制起來了,這個過程中乘客如果繼續胡鬧,就算不屬於妨礙執法,也是尋釁滋事的行為,完全是可以在移交公安機關之後,按照尋釁滋事的相關法規予以處理的,所以有公安機關兜底,乘警們是不需要擔心自己侵犯旅客權益的,應及時履行職責,制止違法行為。


一笑風雲過


這種人屬於嚴重的公德規則缺失與利己主義者。對這種人,相關部門應儘快研究出臺相關應對措施。堅決依法處理!不妨由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建立個人公德秩序黑名單。對這種公共場所霸佔他人座位,或是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的自私主義者,一經查實其人確實違反公共秩序,違背社會規則,不講社會公德秩序的事實成立。就應該讓這些霸坐男女們進入個人違背社會公德秩序黑名單。並定時對社會公佈這些違反社會公德秩序的黑名單。如此。相信沒人會冒著身敗名裂的危險去霸坐了。如果有些人連名譽都不要了,發現兩次以上違反公共秩序與社會規則。終身禁止其乘坐高鐵,飛機等,更甚者,建議法律起訴讓其接受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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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振振有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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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波千里


我的天啊!不敢相信還有這種強詞奪理的人,視頻看了一次氣憤一次,乘警已經把座位的標示說給她聽了,該女馬上反駁為什麼不寫在座位上呢?乘警說這個位置是別人的,該女馬上反駁不是我的是誰的呀?乘警說妹子你怎麼不講道理呀?妹子馬上反駁我怎麼不講道理,是你們不講道理!

我的天啊!在事實明朗的情況下還能這麼振振有詞,看得我好尷尬。想想如果我是乘警我會毫不猶豫的抽她嘴巴子,狠狠地抽,告訴她今年花兒為什麼這麼紅。

我的天啊!雖然這麼暴力是不對滴!難道不能讓我意淫一下嗎?😆😆😆

我的天啊!同樣是九年義務教育為什麼這個妹子就比我等“突出”呢?氣死人啦!


騎著蝸牛衝鋒


乘警太沒用了 那個女的拒絕出示身份證時就可以採取強制措施了。因為按照相關法律火車是按照實名制乘坐的這個女的拒絕出示身份證時說明身份存在問題,不能排除是恐怖分子的可能性。即使不便當場採取強制措施也應該在下個停靠站尋求車站警力支援對其採取強制措施直至查清是否具有恐怖分子嫌疑。


楓橋夜泊0577


“霸座女”不僅霸了座,還霸了我手機的“屏”,可是我真心不想看見這麼丟人的新聞,就比如是像瑞典事件一樣,我著實為他們的行為臉紅!

改革開放四十年,經濟是發展了,可是國人的整體素質是不是同步提升了?

我沒有經過調查,也沒有相關的數據可以借鑑,所以我對這個問題也沒有答案!

不過,這些年網上爆出的各種“奇葩事件”不少,有關於老年人的,有關於博士的,有關於教科書式老賴的,有關於以眾籌方式騙人的,各種各樣的人粉末登場,很多事情中展現出的道德水平之低都超乎我們的想象!

當然,我們也在網上看見各種好人好事,可是這些事情往往瞬間就被淹沒在“奇葩新聞”的海洋裡?難道現在真的是“壞人當道”了嗎?我想應該不是!

但是毫無疑問,中國還有相當一部分人的道德水平還是跟不上時代的進步的!

有人說,我們火車上需要“瑞典式”的警察,才能來治治這些“霸座男”、“霸座女”們

我覺得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中,其中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就是對“規則”的敬重。在我們的文化中,情、理、法三個中,“情”往往在我們的潛意識中是放在第一位的

,而“情”注重的是個人的“主觀感覺”而不是“社會規則”,所以中國人行任何事都是“關係”優先,而所謂“關係”就是個人的“感情”!

而在西方文化中,“法”是在三個中佔據第一位的,當然不是絕對,但是相對我們的中國傳統文化,他們對“規則”、對法的敬重是遠遠超過我們的。

所以,兩者的文化環境完全不同!假如瑞典警察在中國也如此“粗暴的按規則”辦事,也許一起“霸座女”的事可以獲得點贊,但是如果辦10件類似的事情,只要其中有一件事“辦得不合理”,立馬會被網絡的口水“淹沒”,因為在我們的潛意識裡,在“情到深處”時,規則並沒有我們自己認為的重要,所以瑞典這樣的警察在中國會“死得很難看”,除非有一天我們真的把“規則”看得比我們私人的“情”更重要了,他們才能“存活”,才能持續的收穫“贊”!

個人淺見,歡迎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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