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工人造假辦理「特殊工種」,騙走10萬元社保費,如何判刑?

李禕濛


社保費關係到我們的國計民生,關係到我們退休老人能否滿足退休生活。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國家一直十分重視。騙取社保費的行為是嚴重違法行為,甚至是觸犯了刑法的行為。

社會保險法第88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保待遇的,有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的2到5倍罰款。

簡單點說,首先要退回10萬元的保險,然後要出20萬到50萬元的罰金。如果運氣好,認罪態度好,確屬不是故意,或許也就這麼地了,不會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如果情節惡劣或者拒不返還社會保險費,那麼就會按照下詐騙罪處理。騙取社會保險費,也是屬於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如果按照安徽省的規定,超過5000元是屬於數額巨大,10萬元明顯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偽造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的材料,又被社保部門審核認可的話,一般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如果我們工齡在30年以上,每月領取2000元也是差不多的,這樣五年穩妥妥的10萬元。萬一被查出,這10萬元不僅會被追回,還會面臨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這種風險千萬不要犯的好。還有我們在兩個地方領取養老保險金的人,這也是屬於騙保行為之一,大家還是老老實實的在一個地方領取退休待遇,而且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併後,退休金也會高一些。


暖心人社


下崗工人“特殊工種”造假,騙走社保10萬元,怎麼判刑?

下崗工人是時代的犧牲者,是弱勢群體;不知提問者怎麼知道他到人社局,更改檔案而造假的?不要上綱上線嗎!有這個能耐,應該社保所有內鬼,而幫他造假;使他提前5年退休,早退休領取養老金,並不是你所說的:“騙取十萬元社保”。



我國早期企業工人,依照《勞動法》之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對那些在高溫、高溼、高危、井下、特殊崗位上崗的工人,在特殊崗位滿十年以上的,依照人社局職工特種工種退休年齡規定,可以提前5年,社保年限滿15年以上,方可辦理退休手續。即:男年滿55歲,女年滿45歲

對於下崗工人這一塊,其個人檔案初始工種有記錄,並存於檔案室或勞動局;每一次調資調崗都有單位申報表和簽章,勞動部門有備案底冊。當有些下崗工人,由於單位疏忽,其本人從事持殊工種多年;當檔案記錄不詳細,社保所對這類情況,允許其本人提供有效證明;給予證明,人社部門嚴格審核後,才可認定為事實或否決。(

主要是:特殊崗位,原始工作證、工資發放底冊複印件,營養費發放底冊複印件,特殊行業培訓結業證等)關鍵在於你社保局領導去審核,一張複印件能造什麼假?要造假,就必須先調檔更改檔案,可檔案調取更改就那麼容易嗎?

下崗工人繳足15年以上社保,提前五年退休,其退休養老金也明顯低許多;他也是參加社保而繳納保費的合法“下崗工人”,何來騙取社保費十萬元?只能認定為提前取得退休資格,領取養老金5年共10萬元。好象夠不上盜竊罪,貪汙罪吧!何來的刑事判處多少年有期罪行?法不可亂罰吧?!

就是有點過錯,首先審核這一關的領導瀆職,他只是提供證件者;不是直接竊取者,何罪之有?

關愛弱勢群體,關心下崗工人;也是全社會和斫在地政府的職責,也是創建和諧社會的範圍;讓更多老下崗工人,下崗不流淚;下崗有飯吃,下崗能為社會創造應有的貢獻!千萬不要泯滅人性,讓他們而寒心!!!


一個老雙‘’下崗工人‘’的看法和觀點,謝閱評!


樹下酒仙




本不想回答,但這個問題有點扎眼,不吐不快,且說道說道――

大家知道,特殊工種只能辦理提前退休事宜,經核准的從事特殊工種工作的勞動者可以提前5年退休。不錯,按一月養老金2000餘元計,5年是可以領取10萬餘元養老金。社保資金本來就不富裕,一下騙了10萬元當然應該追責,於是提問者急不可耐地詢問該如何判刑,足見其憂國憂民之心。

但我認為這個問題是杜選的。

本人曾從事勞資管理工作,審批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是一項非常嚴格的工作,有嚴密的審核審批程。首先,需要核定是否為特殊工種,還需要證實其從事特殊工種的時間,通常是通過職工檔案中的定級表和以後的晉級表相互印證,前後時長至少要有10年左右。這些表格必須是原始的,且年代久遠,須有單位、主管局、勞動局印章,全部造假幾無可能。下崗工人本人接觸不到自己的檔案,豈能輕而易舉地增加、塗改或偽造檔案?可這位下崗工人居然造假成功,並能哄騙審核退休的公務人員,您的想象力也真太豐富了。這樣的人豈會下崗?進入當年的克格勃也綽綽有餘。

退一步說,即便這位下崗工人造假成功,也需要檔案管理人員配合,審核退休人員閉眼審批,要追責判刑應一併判,豈可如此快意地直呼下崗工人刻判幾年刑?

目前,下崗工人本來就是弱勢群體,為改革承受了巨大的犧牲,生活已夠艱難了,把玩笑開到他們身上,未免太不厚道!



我的看法是:首先要調查核實這個下崗職工的家庭收入情況。如果該下崗職工確實生活很困難,符合相關國家扶助,而沒有得到扶助,就應幫助其完善相關手續,使其得到應得的生活基本保障!當然,這騙走的10萬也應退回。至於判刑,我個人認為如果符合上面情況,相關部門有應作為而不作為,造成該下崗職工被逼而為,就不宜有判刑的追責!如果該下崗職工的生活很寬裕,收入不錯,那就應當另當別論,其行為應追責!


天亮燈


下崗工人無穩定收入,還自己交保險,以阜新露天礦為例,工人下崗後有的開三輪拉人為生,拉一次人2元錢,月收入不穩定,生病就沒有收入,在這種困難情況下,他們沒有偷搶,沒有找政府,而是自己默默承擔。找人辦提前退休,這也是無奈之舉,此事再追責,太不講人道,如果你家有下崗工人,你還持此觀點嗎?我認為凡是在生產一線工作過的工人,都應按特殊工種標準休。


健君744


題目一看就知道是黑道!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目錄是由國務院主管部門行文公佈。提前退休有嚴格的審批程序。特殊工種的認定,個人檔案中轉正定級表中記載有符合特殊工種的,直接認定;沒有記載特殊工種的,需要查閱檔案館工資表反映出的特殊工種車間,從事特殊工種年限等證明材料,由社保部門安排申請人和申請人原單位工作人員共同完成會審工作。決定是否符合提前退休條件。

有人脈能用所謂欺騙手段提前退休的職工,還用下崗嗎?提前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10萬元是怎麼被騙的?你當社保局的人都是跟你一樣的嗎?


碧血126042574


首先是行政處罰。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騙取社保待遇,責令全額退回,並處以2--5倍罰款。

其次是刑事處罰。根據刑法266條規定及司法解釋,騙取3--1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後爭取從輕處理,積極主動退髒,符合刑法從輕情節,最好的後果是免於刑事處罰或者減輕刑事處罰。如果不退髒,不會因為你下崗或者沒有錢而減輕處罰,坐牢是一定的,望對自己負責,糾正錯誤。

大家都這麼去騙取社保待遇,對整個社保傷害是巨大的,恐怕社保早就沒法生存了,多少人不能養老,不能工傷,不能醫療,所以,必須嚴格執法,維護社保,保管好人民群眾的養老救命錢!




園林之友


這應該屬於詐騙罪,下崗工人一聽就是同情,可同情歸同情,採取不當手段,偽造虛假手續,辦理了特殊工作身份,辦理了提前退休,這是在走向犯罪的道路,當前,女職工50歲退休,男職工60歲退休。如果是從事特殊工種(也就是艱苦崗位),女職工可以45歲退休,男職工可以55歲退休。下崗工人如果提前退休,可以提前拿到退休金,提前過上有點生活保障的日子。
所以為了早點拿到退休金,有些人就打起了辦理假手續,提前退休的主意。可是這次這個下崗工人膽子太大了,競然多拿了十多萬元。這是範法的,多可憐呀,今後的退休金沒了還觸範了法律。希望大家都引以為戒,不要貪小便宜吃大虧!


伊春美食美客


有些重工業企業,把普通工,造假申報特殊工種,提早五年退休,不在少數,由其是下崗買斷工齡,單位配合造假,可能查出不少。


鄧正龍


十萬塊還不夠人家兩頓飯錢,有什麼啊,只不過小屁民,還是老實點,你祖上就是一介草民,就不要幹拼爹,拼爺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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