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郭樹清「理財收益超10%準備損失本金」刷屏了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平日裡很少出現在公開場合,但每次在公開場合的講話都會引發金融市場的強烈圍觀。

6月14日,郭樹清在2018陸家嘴論壇中所發表的主旨演講的一句話,在網絡中炸開了鍋,但實際情況是,網上的不少報道和言論都極大誤讀了這句話。究竟是哪句話呢?

在網上,不少報道這麼轉述郭樹清的這句話——“理財收益率超過6%的就要打問號,超過8%的就很危險,超過達到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

這句話讓不少人覺得匪夷所思,甚至有不少提出這樣的疑問:

誤會!郭樹清“理財收益超10%準備損失本金”刷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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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郭樹清的這句話被不少媒體斷章取義,而沒有正確理解郭樹清所表達的完整意思。

實際上,郭樹清這句善意提醒廣大人民群眾投資收益的原話,針對的是非法集資等不法金融投資活動。

通俗講,就是一些非正規持牌的企業打著金融理財投資的幌子招搖撞騙,以高收益忽悠老百姓財產的詐騙行為,而非針對包括正規持牌金融機構所發行的理財投資產品。

郭樹清在論壇上表示: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必須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金融改革發展正確方向,並服從服務於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民群眾既是金融監管保護的對象,更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和依靠力量。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注重發動群眾,讓群眾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過程中實現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時成長為治亂象的生力軍。在打擊非法集資過程中,努力通過多種方式讓人民群眾認識到,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收益率超過6%的就要打問號,超過8%的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一旦發現承諾高回報的理財產品和投資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積極舉報,讓各種金融詐騙和不斷變異的龐氏騙局無所遁形。”

可以看出,上面這段話針對的是非法集資的龐氏騙局,並非指正規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

從銀保監會了解到,郭樹清在論壇上發言時網絡就有誤讀報道,銀保監會新聞處第一時間提示媒體“郭樹清提示的是非法集資風險,而不是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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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形勢嚴峻, 郭樹清數次提醒

這並不是郭樹清第一次在公開場合向廣大人民群眾提示非法集資的風險,早在今年“兩會”期間,他就明確提示,保本理財不可能高收益,這就是欺詐!

“現在非法集資、金融欺詐很多,你聽到保本高收益就要舉報他!”郭樹清說,他還提醒媒體要謹慎刊登廣告:很多金融詐騙,違法理財都是通過媒體廣告欺騙群眾,欺騙了很多老年人,甚至是貧困地區農民和退休的老工人。

郭樹清之所以在公開場合多次“點名”非法集資”,是因為我國的非法集資形勢依舊非常嚴峻和猖獗。

從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瞭解到,2017年全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5052起,涉案金額1795.5億元。今年1-3月,新發非法集資案件1037起,涉案金額26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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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的非法集資情況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1、非法集資每年新增的案件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參與集資人數持續上升,大案要案仍在高發期。

2、集資手段花樣翻新,繼續呈現互聯網化、金融化趨勢,非法集資與傳銷、詐騙等犯罪相互交織的特徵更為突出,特別是農村地區非法集資“口口相傳”、“熟人拉熟人”的現象明顯。

3、老人、農民群體被“騙子們”重點盯上,有的非法集資案件中超過半數的是老年人,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

4、司法部門對於非法集資案件依法從嚴懲處,近年來因非法集資案被判重刑(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比例越來越高。

據瞭解,當前,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件幾乎遍佈所有行業,呈現“遍地開花”特點。特別是大量民間投融資機構、互聯網平臺等非持牌機構違法違規從事集資融資活動,發案數佔總量30%以上。

從非法集資行為的體現形式看,網絡化、金融化是主要特徵。許多非法集資藉助互聯網平臺,近期還出現了完全藉助微信群開展非法集資等行為,隱蔽性強、風險傳染快。

據最高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犯罪分子通常假借迎合國家政策,打著“金融創新”、“經濟新業態”、“資本運作”等幌子,從種植養殖、資源開發到投資理財、網絡借貸、眾籌、期貨、股權、虛擬貨幣轉變,迷惑性更強,“金融互助”、消費返利、養老投資等新型犯罪層出不窮,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案件多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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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還總結出十大情況,提醒廣大群眾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務必警惕:

一是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

二是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三是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得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四是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五是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六是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七是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八是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九是“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都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正規金融機構的理財真的完全安全嗎?

儘管在廣大老百姓的觀念裡,即便市面上一些從來沒聽過名字的“野雞”公司發行的高收益理財產品可能不可靠,但買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總是個穩賺不賠的事情。

過去今年包括銀行理財在內的金融機構資管產品的快速發展,實則就是給了投資人穩賺不賠的“假象”,剛性兌付和資金池運作的模式下,即便金融機構的資產端出現虧損,也會“拆東牆補西牆”,保證投資人的收益。

然而,這種“好事”今後也將一去不復返,以後再有哪怕是正規金融機構給你推銷理財產品,承諾保本保收益的,你不僅要當心,甚至還可以舉報這家機構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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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正式發佈的資管新規中明確提示,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金融機構存在剛性兌付行為的,可以向央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舉報,查證屬實且舉報內容未被相關部門掌握的,給予適當獎勵。

資管新規還強調,資產管理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屬於特許經營行業,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基金的發行和銷售)。

所以,那些未經金融監管機構許可的機構(如互聯網金融企業、財富管理企業)發行和銷售的理財產品均是違法行為。

不過,雖然銀行理財不能再保本保收益,但為配合打破剛兌,資管新規還要求,金融機構對資管產品實行淨值化管理,改變投資收益超額留存的做法,管理費之外的投資收益應全部給予投資者。這就意味著,購買正規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管產品,投資人如果投資成功,其所獲得的投資收益有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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