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雨天駕車抵著孩子蹭路,僅記3分罰50塊錢,你怎麼看女司機的做法?

Perfect答案


作為兩個孩子父親的老鬼認為:處罰太輕!女司機的做法簡直是喪失最基本的公德心和道德原則!

我們從視頻和截圖中可以看到,好幾個孩子的腿都蹭著車頭了,司機沒有任何停車的跡象,反而是持續的蹭著孩子行駛。

其危險程度可想而知:如果從重定性都可以認定為“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只能說:“還好沒有把油門當剎車”是唯一的萬幸了!

從這點來說,50元罰款和3分的處罰,簡直太輕了。

雖然事後該女司機通過視頻對當時的行為進行了認錯和道歉,然而這樣的處罰會讓這個女司機牢記這個教訓和危害嗎?

不是說要給這個女司機多麼重的判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然而,必要的持續教育還是要有的,比如說:

1,學校門口馬路執勤1周,牢記學校門口減速慢行,遇到孩子過馬路禮讓。

2,予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給與警告和金額更高的處罰。

諸如此類的判罰不單單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讓該女司機今後牢記禮讓行人這一點!特別是孩子!


我是老鬼,我們的觀點影響我們的生活!

原創不易,值得點贊並關注!

謝謝您!


老鬼雜談


作為一個父親,我強烈譴責這位女司機如此危險的做法,我建議懲罰該女司機到校門口維護交通安全至少一週時間,因為扣分罰錢不會讓人有記性!

萬一突發狀況,女司機踩的“油門”可能就是無辜生命的“鬼門”!

真的不是歧視女司機,但是論開車,真是比不上男司機,尤其是對突發狀況的處理!

我們從無數的血案中終結出來:女司機真的很容易把油門當剎車。尤其是當發生某些突發情況的時候,女司機頻發將“油門”當成“剎車”的重大交通事故!那麼女司機腳下的“油門”就會變成無辜生命的“鬼門”!

在學校上下學的高峰時間,我們每一個司機都有責任保障我們這些孩子的安全,

也許你覺得你駕駛技術沒問題,但是你不能保證這些天真的孩子跟你一樣有這麼強的安全意思。你的確需要道歉,但是你更應該用行動向這些學生表示歉意!

我建議:罰款扣分不能了事,應該罰該女司機當義工,到該校門口維護交通治安至少一週。

我的思考一:為何該校沒有人在維護高峰期間的交通?

我的孩子也在上小學,我們的學校在上下學的高峰時間,在校門口會實行交通管制,汽車不允許開到校門口,學校也專門有人負責維護校門口的交通,確保不會發生任何意外。

可是,我在視頻中沒有看見有任何人在現場維護交通的狀況,這讓我很意外!也許視頻不代表全部,但是校門口的交通混亂這是事實,這需要引起該學校和家長的反思!

這次是沒發生事故,但是如果一直都這樣,總有一天會有事故發生,

我們絕不能等到流血了,才來反思現在的行為!

我的思考二:完善的保險賠償,是不是有讓司機懈怠自己、放鬆安全的心理作用?

我不只一次看見,在事故發生以後,肇事司機因為有保險而在事故現場表現出來的輕鬆表情!他們也許覺得,因為“有充足的保險,所以可以放心撞人”?可是他們為什麼就不想想,喪生在他們車輪底下的生命?那些因為事故而導致支離破碎的家庭?

當然,對生命漠視的司機可能是一小部分,但是對於社會來說,哪怕是一個司機都是定時炸彈,不在今天發生,可能就在明天!

所以我在想:出現重大交通事故,由保險全額賠償的保險制度設計,是不是真的很合理?在目前國人的人文素質不高的環境中,會不會加大路人的風險?

我還沒有答案,期待你的瞭解!


保道手記


有人說,既然有人拍照,為什麼當時不上前阻止這個女司機呢?筆者要說,我們就不要苛求這麼多了,現在人都怕惹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個不知名的路人能把這種不文明的行為拍下來,又發送到網上,已經很不錯了。假如沒人錄下這段視頻,我們誰又知道發生了這件事,這個女司機又怎麼會受到譴責和處罰呢?

女司機姓張,今年22歲,雖然被處罰了,但是不知道她當時有何事那麼著急?張某的行為,從大的方面來說,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從小的方面來說,還是不文明開車的問題,不過有這種情況的,並不僅僅是她一個。開車在路上,有的人行橫道處有監控,並貼有告示,要求禮讓行人,但是一些司機仍然我行我素,既不減速,也不禮讓。今天早上下雨,由於修路,一些車輛從人行道上駛過,但是司機根本不減速,地上積水四處飛濺。所以,在譴責別人的同時,一些有不良開車習慣的朋友,也希望能夠有則改之,不要做女司機這樣的人!

事情發生後,交警部門很快找到這名女司機,據說一邊接受處罰,一邊流眼淚,並在視頻裡向社會公眾道了歉。我不知道這個眼淚是悔恨的眼淚,還是權宜之計,但是我們寧願相信她真的認識到錯誤了,並在以後的開車生涯中,做一個文明出行的好司機!

有人說輕了,但是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即便想給她其他處罰,但是也於法無據啊!當然,下次修法時,如果對這種情況加大處罰力度,我舉雙手贊成!


打虎拍蠅


太壞了這個女司機,虧她還是教師,平時都是怎麼教書育人的?

正常人都知道要禮讓路人,何況是小學生,那麼多的小學生,她居然開車抵著排隊過馬路的學生們,硬是開出一條路來。

目前不知道,這位女司機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她的孩子被別的司機這樣對待,她不會出離憤怒嗎?

更令人氣憤的是,她居然還是一個小學老師,真是諷刺!那麼多的學生,不是螞蟻,豈能拿他們的生命開玩笑,為自己開路?這樣的人配做老師嗎?

這麼惡劣的事件,當事人就被罰50元扣三分,太輕了,有關部門,特別是教育部門應該介入調查,從嚴處置才對。


李蓬國一針見血評論


不得不說,這女司機還真是一個“膽大心細武林高手”,開車開出了“沾衣十八跌”的神奇功夫,能在茫茫人群中用車頭撥開層層阻礙從容穿過,實在讓人佩服得五體投地。
不過但凡上乘武學都蘊含著巨大風險,雖然頂級高手能夠完美地將風險降低為0,但似乎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輕而易舉達到那個境界吧?

該名女司機一看年齡也不是飽經風霜的大師模樣,應該不至於已經成為絕頂高手了吧,那她何以敢拿生命脆弱的小學生練手開車施展“沾衣十八跌”呢?她就不怕沒控制好車速撞倒小學生嗎?不怕一個不小心把小學生碾在車底嗎?這種盲目自信的不負責任態度,真的無疑是將他人生命視如草芥,這簡直就是把活生生的小學生當成自己“打怪升級的墊腳石”!

雖然這女士機成功蹭出一條路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這一行為確實非常危險,稍有不慎就會發生事故,已經違反《道路交通法》的有關規定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如今,該女士機被處以50元罰款並記三分的行政處罰。同時也獲悉她所在單位剛被評上文明單位,因為此事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從而影響到她自己的事業前途。我想正因為如此,她才面對鏡頭連連道歉、痛哭失聲吧。


冰焰


看到視頻,我後背一陣發涼啊,我多怕她頂著孩子前進的過程中,把油門當剎車,碾壓到孩子,那真是人間悲劇了....

你那麼急幹嘛,趕著去投胎嗎?

這句話是我們廣東人很喜歡說的一句話,用來形容那些做事莽撞之人,這句話用來這個女司機身上是最合適不過的,這個可是學校路段,而且你是剛好遇到了下課的學生,這個時候不要說法律規定了你要避讓,即使從最基本的道德素養來說,你也應當停車避讓,而不是繼續開車前進,頂著學生,硬生生地頂出一條路來,你有想過如果這個時候有學生不慎摔倒,而你又繼續往前開,是很有可能碾到學生的嗎?你有想過如果你不慎油門當剎車,那又會又多少個兒童的生命在你的車輪底下消逝?這個後果你有想過多嚴重嗎?

希望你的痛哭是因為覺得愧對孩子,而不是因為被處罰

根據新聞報道,這個女司機被交警找到,並以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為由,處以罰款50元、記3分,而她也在鏡頭痛哭道歉,但是希望這不是因為你擔憂自己的職業、迫於輿論壓力才作出這個道歉行為,而是真心悔過、真心認為自己傷害了孩子,否則往後你還是一個充滿人身危險性的女司機


李欽宇


既然出面道歉為何要打馬賽克,開車不讓學生的時候有臉了,道歉就沒臉見人了啊!下雨天本來路滑,你急著這一秒鐘投胎還是回家生孩子啊!讓您道歉也真是為難您了,丟女人臉。試問你沒有孩子嗎?車前面是你的孩子你作何感想?罰的太清,道歉不誠懇?你車前面那些孩子的父母會罵你一輩子的。


怡冰13


在下雨天,在學校門口,在很多學生正過往著馬路的時候,這位女司機,真的成為了一個令人恐怖的“女魔頭”,一個危險的“馬路殺手”……

9月18日,在荷澤一所學校的門口,一輛白色轎車在路過此地時,開車的女司機不但沒有停下車,既有耐心地又有愛心地等候正在雨中匆匆過往馬路的學生通過,而是彷彿她有著十萬火急的事一般,採取了用車頭抵著、彆著孩子腿的方式,“逼”他們讓道,硬生生在學生的人流中,蹭出了一條路……


可以說,這位女司機,完全不同於其他的女司機曾犯過的那些或糊塗馬虎或心理上技術上不過硬的種種操作性失誤。她純粹就是缺乏耐心的任性為之,她純粹就是缺乏愛心的鋌而走險。

因而對這起事件,我們認為,不能僅對應到“禮讓行人”這條交通規則上來論處。其實,她的這種駕駛行為,已經涉嫌到“危險駕駛罪”和“故意傷害罪”了。

因為,她並不是僅僅沒有做到禮讓行人,也並不是僅僅在和行人搶路爭道。而是故意的在用車去頂、去扺、去別,或也可說,去撞著正在過往的行人!

毫無疑問,這是一次故意的危險駕駛之舉,這是一種故意的傷害行為。

儘管,這次危險的駕駛,所幸沒有造成可怕的後果,不幸的傷亡。但其性質上的惡劣,其動機上的故意,其行為上的蠻橫霸道,遠遠超出了那些在主觀上並不存在危害動機的只是因操作失誤而肇事的女司機。

更喪心病狂的,更令人髮指的,這又還是在學校的門口,一個本來就更應該禮讓的地方,一個本來就更需要格外注意安全的地方。可是她,不僅不禮讓學生,竟然還用車衝撞起了一群自我保護能力很弱的學生們!

所以,對這個女司機,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對她處以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真的是太輕了太輕了!

這樣的處罰,或許只是依據其造成的後果來認定,而沒有結合其過程的性質來考量的吧?

我們只能說,這種處罰,很難能真正起到警戒類似事情不會再一次發生的作用。

而更讓我們隱憂的是,不可能每一次類似的行為,又都能有著一個這麼僥倖的結果……


偶來三徑


為什麼會做出這種懲罰呢?其實女司機違規了,路過馬路的時候,沒有禮讓孩子,如果從法律條款上來看,做出記3分罰款50元好像沒有什麼錯。但是,如果從整件事來看,這種事情性質是比較惡劣的。

明知道前面有一堆小學生路過,卻不知道及時停車,反而慢慢頂著小學生通過。如果這位女司機一個誤操作,將會讓很多小孩子受到傷害。雖然這件事沒有造成孩子傷害,但是這種行為非常惡劣。

從處罰力度上來看,是有點罰的輕了。如果僅僅是記3分罰款50元,其實對於這種人是起不到震懾作用的。不知道女司機是有多著急,連小學生過個馬路都等不了。人人都知道,開車應該禮讓行人,何況前面路過的是一群小學生。

雖然女司機罰款了,也道歉了。但是實在是對生命的漠視。互換一下角度,如果這幾個孩子裡面有她自己的孩子,她還會這麼做嗎?


保險島島主


這位姑娘確實挺膽大,拿孩子們的生命安全不當回事,扣分罰款不知是否能讓她得到深刻的反省。

據悉,當時兩點左右,正值孩子們上學高峰期,這位張姑娘駕駛證一輛白色轎車,車頭前正有一排學生通過,該女子確實是車頭抵著孩子們的腿愣往前行,其中一個孩子跳著閃躲了一下,孩子們給這輛車讓開了一條通道,隨後,該車勝利通過人群。事後,交警將其帶回進行了教育,並做出扣三分、罰款50元的處罰。

這種危險的事情其實本不應該發生,該女子看上去應該也有20多歲了,最起碼的危險認知是應該具備的,還用得著讓交警教嗎!如果連這種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也沒有的話,那這智商恐怕不適合開車。

開車上路,禮讓三分,他人安全,自己也安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該停車讓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遇到行人橫過馬路,應當避讓。

其實,這些規定都是一些眾人皆知的生活常識,無論是老司機還是新手,腦海裡面都應該有這種最基本的安全意識。何況這位女司機面對的還是一群小學生。

觀看事發現場視頻時,我一直在想,假如那個跳著躲閃到一邊的孩子沒有躲,該女子是不是真會勇往直前衝著孩子撞上去。而且,當時還在下雨,車輛在剎車時的緩衝距離會增大,加大了危險程度,不明白這位勇敢的女司機當時到底在想些什麼。

據新華社2017年從公安部交管局獲知的數據顯示,近三年來,在斑馬線上發生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中,約九成是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的。

在不少城市的一些小學附近,每到上學和放學高峰期,都會有專門的交警或輔警為學生疏導交通,保障孩子們的安全。但是由於警力有限,不可能在每個城市的每所小學都得到安排。關鍵還是需要我們每一位駕駛員,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做到自覺禮讓在規定區域橫過馬路的行人,以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大家如何看到該女子的危險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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