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子4.5萬元賣掉親兒子,男嬰3個月5次轉手,「漲價」至9萬元


都說“虎毒不食子”,可廣西有位父親竟以4.5萬元價格賣掉親生兒子,本期講述的是廣西防城港市公安邊防支隊板八邊防派出所民警,歷時三個月,解救一個被親生父親賣掉、5次轉手嬰兒的故事。去年5月17日,板八邊防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報警電話,一位姓凌的女士稱,她和防城港市某村村民趙偉未婚生育一個兒子,發現趙偉另覓新歡凌女士憤而離開,孩子交由趙偉照顧。此後凌女士多次想探望孩子卻被拒絕,他懷疑小孩被趙偉賣掉了。

接警後民警迅速展開偵查,當天就將趙偉抓獲,經審訊,趙偉和對拐賣自己親生兒子的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凌女士離開後趙偉早已無心撫養孩子,便讓親戚朋友打聽是否有人想買孩子。不久趙偉接到一名陌生女子的電話,對方稱想買孩子,最後以4.5萬元的價格成交,當天趙偉與父親一起將孩子送到東興市,和電話中的女子當面完成交易。圖為民警抓獲孩子的父親趙偉現場。

然而,趙偉父子對購買者的情況一無所知,孩子究竟在哪裡?民警通過查詢電話號碼,查到電話的開戶人叫劉某,經趙偉父子辨認,她就是買走嬰兒的人,6月7日劉某在家裡被抓獲歸案。劉某供述,她是和另一名叫何某的女子分別出資3萬元和1.5萬元共同購買嬰兒。辦案民警天便將何某抓獲歸案。經審訊,劉、何二人將嬰兒買來後放在何某家中照看,幾天後便以5.9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名綽號叫“紅姐”的欽州女子。


在這次轉賣過程中,還有另外兩人參與,根據線索,辦案民警先後將這兩名嫌疑人抓獲歸案。趙偉販賣兒子得到贓款後,大肆揮霍這筆意外之財,短短十天的時間裡就把4.5萬元幾乎花光殆盡,絲毫沒有為人父的愧疚和悔意。而此時,距離嬰兒被販賣已經過去了四十多天,辦案民警通過分析研判,確認“紅姐”的真實身份是廖某紅,但她因涉嫌一宗拐賣婦女案被內蒙古喀喇沁旗公安局抓獲,被羈押在內蒙古。

辦案民警輾轉千里前往內蒙古喀喇沁旗看守所,對廖某紅進行了審訊。廖某紅供述,她當時介紹了一個綽號叫“合浦姐”的女子購買了孩子,並從中得到1.3萬元的介紹費,現在嬰兒可能已被“合浦姐”賣到了廣東汕頭市。通過核查,民警確認“合浦姐”的真實名字叫陳某梅。在合浦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協助下,民警找到了陳某梅丈夫李某的工作地點,進而隨同李某回家,成功抓獲陳某梅。

陳某梅交代她將嬰兒以7.3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名綽號叫“廖仔”的男子,得到3000元的好處費。民警確定“廖仔”的真實身份為廖某敏,接著民警馬不停蹄的前往合浦縣公館鎮對廖某敏開展抓捕,並在公館鎮電影院門前的一輛客車上將廖某敏抓獲。經廖某敏供述,孩子已被他以9萬元的價格再次轉賣給了合浦劉某夫婦,劉某夫婦將嬰兒送往廣州市。至此,這個嬰兒在3個月內已經被轉手5次,價格從最初的4.5萬元“漲價”至9萬元。


通過對劉某夫婦的調查,民警確定這兩個人在合浦縣城有固定住處,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劉某夫婦被抓獲歸案。劉某供述,是自己的妹妹的同學彭某想要領養一個嬰兒,他們是受妹妹的委託幫彭某交易嬰兒的。民警很快與劉某的妹妹取得了聯繫,並找到了孩子的蹤跡。這個小孩9萬元的價格,包括交易,真正是廖某敏跟劉某玉談的,劉某玉委託劉某夫婦帶到廣州去給彭某。經民警耐心勸說,劉某玉答應和彭某將嬰兒抱回防城港市自首。

兩天後,劉某玉、彭某及實際買家陳某華一起將嬰兒帶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自首。原來這三人是好友關係,因陳某華想要抱養一個孩子,另外兩人便幫他聯繫購買。當日上午9點30分,嬰兒的母親凌女士在外地打工還沒回來,民警將孩子交到了外婆手中。此時,親人團聚的溫情畫面,讓民警倍感欣慰。

被親生父親賣掉的嬰兒在被拐賣三個月後,終於回到了外公外婆身邊。這三個月,對於廣西防城港市公安邊防支隊板八邊防派出所民警來說,是不尋常的三個月,他們輾轉廣西、內蒙古兩個自治區,行程七千裡,才終於成功偵破了這起涉嫌拐賣兒童案,在這個案件中,涉案人員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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