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本院立案后,依法向谷彦昌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申报表,至今未能履行,也未申报财产。
执行案号:(2018)豫1121执220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谷彦昌
性别:男
年龄:41
住址:漯河市舞阳县吴城镇吴城街22号院
身份证号:411121********1516
执行法院: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105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395-356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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