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爲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為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唐汾陽王郭子儀的祖籍究竟為何地?對此,常見的有二種說法,一說為今山西汾陽,另一說為太原或太原晉陽。除此之外,還有另二種更為具體的說法,即 “今陽曲說”和“古陽曲(定襄)說”。那麼,這幾種說法究竟何者為確呢?遺憾的是,郭子儀祖籍究竟具體為何地的認定,至今諸說不一,仍無一個公認的定論。中國唐史學會會員,郭子儀研究學者,長篇歷史小說《汾陽王郭子儀》的作者賈祝文就此作出如下解析和認定:

其一,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為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其二,郭子儀祖籍為太原或晉陽無誤,但還不夠具體;

其三,為什麼說郭子儀具體的祖籍地為今陽曲而非古陽曲。

本篇為其一:

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為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當前網上等各種媒介關於郭子儀祖籍的介紹,不少認定為今山西省汾陽市,如“百度知道”載:“郭子儀,華州鄭縣(今陝西華縣)人,祖籍:山西汾陽。”“百家姓·族譜錄”載:“郭子儀,中唐名將,祖籍山西汾陽。”“西陸網”載:“郭子儀,華州鄭縣人,祖籍山西汾陽”等等。當前郭子儀研究中,亦有持“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觀點者,其中頗具代表性的為《史實佐證汾陽郭氏》(作者郭世科、郭志強)一文所言:“汾陽地理環境優越,是歷史上州郡所在,是中華郭氏得姓發祥之地,是子儀公先祖祖籍,由此而封爵汾陽王,封地就在今汾陽。”該文並稱上述郭氏文化研究中的“郭氏迷團已經破解,絕大多數海內外郭氏宗親與專家學者均已形成共識。”

但是,上述網媒及《史實佐證汾陽郭氏》一文對郭子儀祖籍地為今汾陽市的相關介紹和認定是有誤的,這是因為:

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為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一、“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無公認的權威史料可證

1、正史史料無一記載郭子儀祖籍為今汾陽或其曾用名汾州、西河等

《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載郭子儀一族祖藉:“華陰郭氏出自太原,漢有郭亭。亭曾孫光祿大夫廣意,廣意生馮翊太守孟儒,子孫自太原徙馮翊。”

《元和姓纂》載:“子儀為(郭)榮父叔(郭)進之後(郭榮祖籍太原晉陽)。”

《全唐文》卷三百三十九載:“(郭子儀父郭敬之祖上)代為太原著姓。漢有光祿大夫廣意,生孟儒,為馮翊太守,子孫始自太原家焉。”

2、郭子儀家族廟碑墓碑無一記載郭子儀祖籍為今汾陽或汾州、西河等

一如相關權威史料記載,現存世和出土的郭子儀家族所有的23通廟碑、墓碑和墓誌中,上至逝於隋大業十年(614年)的郭子儀六世祖郭榮,再到逝於唐天寶三載(744年)的郭子儀父郭敬之,直至逝於唐鹹通十五年(874年)的郭子儀玄孫郭弘裕的碑文或墓誌,皆載郭子儀一族祖籍為太原或太原晉陽,無一記載在明萬曆二十三年前曾叫過瓜衍、茲氏、茲同、隰城、汾州、西河等名的今汾陽。

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為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二、“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所持依據皆似是而非

認為郭子儀祖籍為唐汾州今汾陽觀點者所持依據主要有四:

其一,郭子儀封爵“汾陽郡王”,說明其因封地的行政級別必為郡(州)級別,所以才能授為“郡王”。太原雖為郡州級別,但只稱過“晉陽”、“幷州”,而沒有叫過“汾陽”。太原陽曲雖於漢、隋、唐數度稱名“汾陽縣”,但其僅為縣級,從未達到過郡或州、府一級的行政級別。所以說,郭子儀授爵“汾陽郡王”的因封地,只能是唐時正式名稱雖為汾州,但在唐之前也曾叫過“汾陽”的今汾陽其地。

其二,今汾陽之稱名汾陽,非自明朝萬曆二十三年始,而是自春秋到漢、隋、唐就曾稱名為“汾陽”。唐時大臣封王爵號,多以其得姓地或祖籍地大名授之,所以,郭子儀之所以受爵“汾陽郡王”,既因今汾陽之地在郭子儀授爵汾陽郡王前就曾稱名“汾陽”,而且也因今汾陽為郭子儀祖籍地之故。

其三,隋時的汾陽宮就建於隋西河縣即今汾陽市之境,據此證明今汾陽在唐之前的隋朝就被稱“汾陽”之地,也由此可證郭子儀授爵汾陽郡王的因封地和郭子儀的祖籍地皆為唐汾州今汾陽。

其四,郭子儀本人及子孫食邑封地就在唐汾州今汾陽,這一事實不僅證明郭子儀封爵汾陽郡王的緣由,而且也證明了郭子儀祖籍為今汾陽無誤。

然而,上述四方面關於認定郭子儀爵名因封地、祖籍地及食邑封地皆為今汾陽所依據的史實皆似是而非,不論哪一方面都不能成為今汾陽是為郭子儀爵名因封地、食邑封地及祖籍地的依據。

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為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三、對“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所持依據的剖析和勘誤

1、郭子儀所封“汾陽郡王”的爵號與“汾陽郡”無關

唐朝爵位等級分為九等,其中綴以“王”之爵名的是第一等級的“親王”和第二等級的“郡王”。親王一級只授予皇室嫡親,為正一品。第二等級中包括同為從一品的嗣王和郡王兩個爵位。嗣王是授予親王諸子中承嫡者的爵位,郡王則為授予太子之子及大臣中有顯功者的爵位。郭子儀所封的“汾陽郡王”即為第二等級中的“郡王”。

據上而言,郭子儀“汾陽郡王”爵稱中的“汾陽”是為爵號,“郡王”則指爵位的等級。這就是說,郭子儀“汾陽郡王”爵稱的基本含義,絕非“汾陽郡之王”的指稱,而是僅表明郭子儀的爵位是為第二等級“郡王”級別的含義。也就是說,“汾陽郡王”爵稱中的“汾陽”是指郭子儀爵號因封地的名稱,而“郡王”則是指爵位等級的名稱。所以,“汾陽郡王”爵稱中的“汾陽”和“郡王”是二個沒有直接內在聯繫的名稱,是不能作為 “汾陽郡”之地或“汾陽郡之王”來理解和認定的。

可見,郭子儀“汾陽郡王”爵位之授,只與郭子儀得姓地或祖籍地是否叫作“汾陽”有所關聯,而與其地行政等級是否為郡(州),即是否為“汾陽郡”或“汾陽州”並無必然關聯。

由上可知,前述《史實佐證汾陽郭氏》一文所言:“汾陽地理環境優越,是歷史上州郡所在,是子儀公先祖祖籍,由此而封爵汾陽王”的認定是不能成立的。

2、今汾陽其地行政名稱在明萬曆二十三年前從未叫過汾陽

據權威史料記載,今汾陽其地州、郡、縣等行政名稱沿革,春秋時名瓜衍,戰國及秦時名茲氏,漢王莽新朝時稱茲同,三國曹魏時稱西河,西晉時稱隰城,北魏時汾州自今交口縣境徙此,東魏、北齊、北周時曾先後稱過靈州、武昌郡、南朔州及介州,唐時曾先後稱過浩州、汾州、西河等。明萬曆二十三年,汾州升府之際,其附郭縣方首次稱名為汾陽縣。這就是說,郭子儀於唐寶應元年(762年)授爵汾陽郡王之前,今汾陽之地州、郡、縣正式的行政名稱,從未叫過“汾陽”之名,直到明朝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今汾陽所在地汾州升府時,其附郭縣,即此前曾稱名過瓜衍、茲氏、茲同、隰城、汾州、西河等名稱的今汾陽方首次稱“汾陽縣”之名。與此互為佐證的是,歷史上所有的地方誌,即便汾陽其地歷朝歷代的州、縣誌,皆無汾陽其地縣以上行政正式名稱於明萬曆二十三年之前曾稱過“汾陽”之名的記載。

由此可知,今汾陽在郭子儀授爵汾陽郡王之前從未有正史記載稱名過“汾陽”,而是直到郭子儀授爵汾陽郡王833年後的明萬曆二十三年方始稱汾陽縣。所以,今汾陽根本不可能與郭子儀爵號中的“汾陽”有關聯,今汾陽其地絕非郭子儀授爵汾陽郡王的因封地。

3、隋汾陽宮建於今汾陽的所謂“鑿鑿史據”純屬穿鑿附會

支撐“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的最重要基點,就是戮力證明今汾陽之稱名“汾陽”非自明萬曆二十三年始,而是在郭子儀授爵汾陽郡王之前就曾稱名過汾陽。緣於此,“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便將《資治通鑑》中幾處關於隋汾陽宮的相關記載視為今汾陽於隋朝時就曾稱名汾陽的一個“見之正史的鑿鑿史據”。

此“鑿鑿史據”挖掘自清康熙《汾陽縣誌》,據該縣誌載:“隋大業四年夏,營汾陽宮,遺址在(西河)縣東十五里。”該縣誌所附按語稱:“汾州之名‘汾陽’,自古云然。至煬帝建宮,尚名汾陽,唐世因之,無可疑者。”且言:“此見之正史,鑿鑿可據。”

清康熙《汾陽縣誌》所載隋汾陽宮建於今汾陽的“鑿鑿史據”,依據於該縣誌如下所載:“《綱目》(資治通鑑)載:劉武周據汾陽宮,唐太宗言於高祖曰:‘大人為留守,而盜賊竊據離宮,不早建大計,禍今至矣!’乃命世子建成及世民擊西河郡,拔之,引兵還晉陽,往返凡九日。據此,不益信汾陽宮之在西河郡?”

該縣誌以上記載“隋末劉武周佔據汾陽宮”及“李建成、李世民往擊西河郡”二事件不虛。但是,該縣誌為證明隋汾陽宮建於隋西河郡,竟將這二件相隔數月之久、互不關聯的歷史事件,合併成了“歷時九日皆發生在西河郡”的同一歷史事件,這與《資治通鑑》對這二個事件的相關記載截然不同:

第一,《資治通鑑·隋記七》載:“(隋義寧元年三月)武周襲破樓煩郡,進取汾陽宮。……四月,世民言於淵曰:‘大人為留守,而盜賊竊據離宮,不早建大計,禍今至矣!’乃命世民與劉文靜等各募兵,……密遣使召建成、元吉於河東。”

該段記載表明,上述事件的史實背景為:隋義寧元年三、四月間,劉武周佔據了汾陽宮,李淵其時已有代隋之志,遂藉故命其子李世民等募兵,且密召遠在河東(晉南)的李建成等來太原共謀代隋之舉。更為重要的是,該段記載表明,不管是當時在太原的李世民,還是後來密來太原的李建成等,皆未出兵往擊劉武周,更未引兵往擊西河郡。

第二,《資治通鑑·隋記八》記載:“(隋義寧元年六月)西河郡不從淵命,淵使建成、世民擊西河,……攻拔之。……建成等引兵還晉陽,往返凡九日。”

該段記載表明,上述事件的史實背景為:隋義寧元年六月,即劉武周佔據汾陽宮三個月後,西河郡丞高德儒不從李淵之命,李建成、李世民奉李淵之令引兵往擊西河,破城斬高德儒後引兵返晉陽,前後用時共九天。可見,這一發生於西河郡的,用時“往返凡九日”的事件,與三個月前劉武周佔據汾陽宮,李淵命李世民藉故募兵一事毫無關聯。

由上可知,“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為證明今汾陽隋朝時就曾稱名汾陽所引證的關於隋汾陽宮建於西河郡“見之正史,鑿鑿可據”的內容,其實是將《資治通鑑》記載的,李淵分別與佔據汾陽宮的劉武周及與不從其命的西河郡丞高德儒二者間的、毫無關聯且相隔三月之久的二個獨立事件,合併成了同時發生在九日之內的、同在西河郡一地的同一歷史事件。顯而易見,“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用以證實隋汾陽宮建在隋西河郡的“鑿鑿正史”記載,其實是對《資治通鑑》相關記載移花接木的嫁接和南轅北轍的拼湊。如此穿鑿而成的所謂“正史之據”,已非史研疏誤,實屬戲謔史實的肆文偽墨。

據史料證實,隋煬帝所建汾陽宮的宮址是在漢、隋時曾稱名汾源縣、汾陽縣且為汾水發源地的今山西靜樂縣。《資治通鑑·隋記四》載:“隋大業四年四月,詔於汾州之北汾水之源,營汾陽宮。”《隋志》載:“樓煩郡汾源縣,舊岢嵐也,大業四年,改為靜樂,有汾陽宮,管涔山,天池、汾水。”《水經注》載:“煬帝起汾陽宮環天池。”

據上可知,支撐今汾陽隋時就稱名汾陽,進而以此證實郭子儀祖籍為今汾陽的“見之正史的鑿鑿史據”,純屬穿鑿、拼湊而成的篡史偽證,憑此是不能證實“隋汾陽宮遺址在縣(隋西河今汾陽)東十五里”的,也改變不了隋汾陽宮建在“汾州之北”四百里以外曾名“汾陽”的“汾水之源”靜樂縣的史實。

4、唐時的汾州並無郭子儀及其子弟的封地或封戶

“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的另一支撐要點為“郭子儀及其諸子的封地和食邑皆在唐汾州(今汾陽)”。其說依據的史料是唐德宗於建中四年所頒《優恤郭子儀諸子詔》中“汾陽舊邑,盍有丕承”等內容。

“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認為,詔書中所言“汾陽舊邑”中的“汾陽”一語雙關,既有指稱汾陽王郭子儀之義,亦有指稱“汾州其地”之義,所以“汾陽舊邑,盍有丕承”之句意為:“汾州(汾陽)其地汾陽王郭子儀的舊邑,合當由郭子儀諸子很好地繼承。”據此,“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認為,“汾陽舊邑”之句既可證明郭子儀的封地在汾州,亦可證明唐時的汾州稱汾陽,也可證郭子儀汾陽郡王的因封地即唐汾州。如此而已,唐汾州(今汾陽)為郭子儀祖籍地的認定便無可置疑。對此,“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代表性論著《史實佐證汾陽郭氏》(作者郭世科、郭志強)一文稱:“正由於汾陽是汾陽王封地,……‘汾陽舊邑,盍有丕承’,汾陽王之子,也在‘汾陽舊邑’承繼受撫。”《郭子儀封爵汾陽郡王的“汾陽”含意及封地考》(作者呂世宏)一文則稱:“郭曖食邑在今汾陽愛子村。舊唐書記載,郭子儀逝後,‘汾陽舊邑,盍有丕承’,二千戶食邑,一半歸公,一半分給了兒孫們,其中郭曖繼承的最多,‘襲封地三百戶’,這就是現汾陽愛子村的起源,……說明郭曖的封邑確在汾州。”

然而,上述“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關於“汾陽舊邑,盍有丕承”等內容的解析和認定存在關鍵的考析之誤:

其誤之一,將漢之前與唐時有本質區別的王侯“封地”混為一談

唐代王侯的“封地”與漢之前已有根本區別,其“封地”無實際疆土,變成了單純的榮譽性加銜,食邑戶數也只是有名無實的虛封。如郭子儀雖授爵“汾陽郡王”,但在其因封地“汾陽”並無實際存在的封地。如唐爵制“郡王食邑五千戶”的待遇,對郭子儀而言,僅僅是象徵爵位等級的虛名,並不能真正享有五千食邑戶的稅賦爵祿。可見,以“汾陽舊邑,盍有丕承”之句,推論出“汾州是郭子儀封地,亦是其原有食邑所在”的認定,實屬對唐爵制疏考之誤。

其誤之二,對唐“食邑制”的基本情況和唐玄宗所作的變革情況不明瞭

唐食邑制的構成為“虛封”和“實封”二種。“虛封”內容,主要體現在不同爵級象徵性的“食邑多少戶”等榮譽性稱譽方面。“實封”則為實際享有的“永業田”和“食實封”二方面的爵祿。郭子儀享有的永業田為郡王級的五十頃,此外就是被稱為“真戶”的“食實封”了。食實封,是指受封者可實際享用其封戶租庸調賦稅的一種封賞。唐玄宗於開元中期改革食邑制後,食實封者不得再私徵封戶賦稅,改為按封戶應納賦稅而從“太府寺”及“賜坊“即國庫領取封物,其實有同俸祿。可見,郭子儀根本就不可能有實際存在的所謂封地。

其誤之三,對郭子儀四次食實封與授爵汾陽郡王的關係疏於考析

郭子儀最終二千戶的食實封由四次賜封構成,先是唐至德元載(756年12月)肅宗封其“代國公”時的“食邑千戶”,繼是唐寶應元年(762年8月)代宗即位後“加實戶七百”,再是唐永泰元年(765年10月)於涇陽盟回紇退吐蕃後“入朝加封二百戶”,最後是唐建中元年(779年5月)德宗即位後“增實封通前二千戶”。郭子儀的這四次食邑戶實封,不管是被封代國公的食邑千戶,還是被授肅宗“山陵使”加實封的七百戶,還是於涇陽單騎盟回紇大敗吐蕃後加封的二百戶,還是被授代宗“山陵使”尊尚父進位太尉、中書令的一百戶,都與郭子儀於唐肅宗寶應元年二月授爵汾陽郡王無關,而且,即便在代國,或是肅宗“建陵”所在地陝西禮泉縣,或是大敗吐蕃的涇陽,或是代宗“元陵”所在的陝西富平縣等與郭子儀四次食實封關聯地,皆無郭子儀所謂的封地,那麼,與郭子儀四次食實封皆無關聯的唐汾州,就更不可能有其所謂的封地了。

其誤之四,對唐德宗《優恤郭子儀諸子詔》中相關內容的解析有誤

郭子儀逝後,其“代國公”爵位及實封二千戶皆由長子郭曜承襲,二年後,郭曜也逝,唐德宗下《優恤郭子儀諸子詔》,對郭曜所襲代國公及實封二千戶作出如下處置:“故汾陽王……雖嫡長雲殂,支宗斯盛,汾陽舊邑,盍有丕承……其實封二千戶,宜準式減半,餘可分襲……曖可襲代國公,仍通前襲三百戶,晞可二百五十戶,曙可五十戶……”

由德宗詔書原文可知:“已故汾陽王郭子儀,承嫡其代國公及實封二千戶的長子郭曜雖也逝,但汾陽王后裔仍盛,汾陽王原有的食邑,合當由其子孫承繼。汾陽王原食實封二千戶,依制減半歸朝廷,所餘一千戶由子孫分別承襲,郭曖承襲代國公爵位,襲三百戶;郭晞襲二百五十戶;郭曙襲五十戶……”

由上可知,德宗詔書中“汾陽舊邑”是指汾陽王郭子儀原有食邑中的“代國公”爵位和“二千戶”食實封,其中的“汾陽”僅指稱汾陽王郭子儀本人,根本沒有指稱“汾州之地”的含義,更不可能證明其時的汾州亦稱“汾陽”。可見,“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認為“汾陽舊邑”是指稱“汾陽王汾州之地舊邑”的認定,純屬無任何史實依據的牽強附會。

相對於唐時“汾陽”指稱“汾州”的無史據可證,而郭子儀授爵汾陽郡王后被指稱“汾陽”的史據則比比皆是,如《(新、舊)唐書·郭子儀傳》載:“天祚土德,實生汾陽”;唐德宗悼郭子儀詔:“力扶天柱,唯賴汾陽”;《唐故敬之郭公廟碑銘》(郭氏家廟碑)載:“於戲令公,汾陽啟封”;《故汾陽郡王尚父郭公廟碑銘並序》載:“上以恢聖朝之耿光,次以播汾陽之德聲”;《唐尚父汾陽郭忠武王碑記》載:“桓桓汾陽,惟國之綱,提師於鉞,以剪亂黨”。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據上可見,《史實佐證汾陽郭氏》、《郭子儀封爵汾陽郡王的“汾陽”含意及封地考》等文中關於“汾陽舊邑,盍有丕承”可證“汾州於唐時即稱汾陽,汾陽是汾陽王封地,汾陽王之子,也在‘汾陽舊邑’承繼受撫”、“舊唐書記載,郭子儀逝後,‘汾陽舊邑,盍有丕承’,二千戶食邑,一半歸公,一半分給了兒孫們,其中郭曖繼承的最多,‘襲封地三百戶’,這就是現汾陽愛子村的起源,說明郭曖的封邑確在汾州”之說,無疑是對《優恤郭子儀諸子詔》的誤釋錯譯,如按其“汾陽王郭子儀食實二千戶封於唐汾州”的認定來解析,哪麼郭子儀封代國公時的一千戶難道是封在汾州?為肅宗山陵使時加封的七百戶也在汾州?於涇州盟回紇退吐蕃後加封的二百戶也在汾州?為代宗山陵使時增封的一百戶也在汾州?而且郭子儀逝後,其長子郭曜承襲的所有食實封二千戶難道全部都在汾州?且不說其時唐王公大臣食實封多少戶,僅僅是從太府寺及賜坊領取相當於奉祿的計量標準,根本就沒有實際存在的封地或封戶,退一步講,即便有,根據郭子儀食實封受封經歷和因封緣故,其所有二千戶食實封,也決無可能封在唐汾州。

總而言之,由唐德宗《優恤郭子儀諸子詔》中“汾陽舊邑,盍有丕承”等內容推定“汾州於唐時即稱汾陽,汾陽是汾陽王封地,汾陽王之子,也在‘汾陽舊邑’承繼受撫”、“郭曖繼承的最多,‘襲封地三百戶’,這就是現汾陽愛子村的起源,說明郭曖的封邑確在汾州”,並據此佐證“郭子儀祖籍為唐汾州今汾陽”的解析和認定是不能成立的。

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為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綜上所述,無論是現有權威史料的記載,還是現存世和出土的郭子儀家族廟碑、墓碑墓誌所載,還是對相關史事和史料的客觀考析考證,均可得出如下結論:

唐汾州於郭子儀封爵汾陽郡王之前從未正式稱名過汾陽;

郭子儀家族廟碑和墓碑墓誌無一記載其祖籍為今汾陽曾名的汾州、西河等;

隋汾陽宮建於隋西河縣的鑿鑿史據,是對相關史料的移花接木和穿鑿附會;

“汾陽舊邑,盍有丕承”非指“汾州其地汾陽王的封地封戶由其子孫承繼”;

郭子儀及其子孫不僅在唐汾州,即便在其它地方也沒有實際存在的封地;

郭子儀封爵汾陽郡王的因封地非為唐之前從未稱名過汾陽的唐汾州;

“郭子儀祖籍今汾陽說”沒有任何可靠史據可證。

郭子儀祖籍何地諸說不一,為什麼“今汾陽說”似是而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