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法院为民讨薪获赞誉

涪城法院为民讨薪获赞誉

  近日,我院刑庭黄杰梅法官收到弘业公司十余名员工送来的“倾情民生关爱民工,依法维权构建和谐”锦旗。

  我院于2018年6月5日受理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被告人吴某某于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在经营弘业公司期间,因经营不善致资金短缺,于2016年年底外出逃匿躲避各种债务,造成拖欠罗某某等十余名员工工资共计六万余元,并经社保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履行,经过有关部门多次催促责令,截止2018年6月,吴永黎仍欠罗某某等14名员工五万余元工资未支付。

  案件受理后,黄杰梅法官耐心细致审查案件材料,多次联系被告人吴某某,向其反复释明法律后果,被告人吴某某的家属于2018年7月陆续清退所欠员工工资。收到工资的民工为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致认为我院始终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关注民生、关爱民工,以实际行动实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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