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合出击为农民工“讨薪”52万余元

近日,绥宁县公安、人社部门联合出击,迅速圆满处理了一起“讨薪”突发事件,为在某工地务工的农民工讨回工资52万余元。


11月23日上午九点左右,县公安局举报中心接到报警称,某项目工地的塔吊上有人要跳塔吊。接到报警后,水陆派出所民警、县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立刻赶到现场。办案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原来,童某、陈某在某建筑工地从事木工制模的工作,从4月份进场工作,前段时间由于建筑商要求加快进度赶工期,要求4天完成一层楼的制模工作,但童某、陈某等人以难达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筑商的要求为由,停工要求结算工资退场,但建筑商以其突然中途退场为由,扣除部分工资。经双方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了童某的妻子爬上塔吊的极端方式讨要薪水。为了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办案人员立即来到塔吊前,对童某的老婆耐心劝解。双方经过近2个小的沟通,童某的老婆终于爬下塔吊。接下来,双方又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派出所民警的耐心说服之后,就工资结算达成了初步的协议,并于11月24日在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见证下签订了付款协议,该项目部支付陈某、童某等人工资52万余元,该案件得到了满意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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