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遇到這樣的「女朋友」可要小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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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小王怎麼也想不通

那個長髮大眼、溫柔如水

對自己體貼備至的“女朋友”怎麼能是三個男人呢?

12月1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宣判了一起詐騙案三名被告人冒充女性和男網友聊天,並派出美女接單員誘騙被害人到酒吧、服裝店、手機店等購物消費,被依法判刑。

今年4月至5月,劉某、盛某甲、盛某乙三個“95後”小夥先後找到了一份上網聊天的“鍵盤手”工作,劉某擔任小組長。他們冒充未婚女性,根據上頭提供的“話術”,通過微信、QQ等添加男性網友,以交朋友、談戀愛等名義聊天結交。

他們有幾個女同事負責“接單”,在聊天過程中使用女接單員的照片或讓接單員與對方視頻。

聊天順利的話,他們會和男網友確定“戀愛關係”甚至“談婚論嫁”,接下來就是約定見面了,這由女接單員負責,而且一般都是兩名接單員一起出動。據說,這樣“好配合”,一人負責談情說愛,一人藉機行事,鼓吹受害人為“女友”及家庭成員買見面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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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會的地點經常都是附近的酒吧,酒吧裡瓜子蜜餞之類的倒不是特別貴,但紅酒特別“高檔”。據公訴機關稱,這酒吧是詐騙團伙頭目付某(另案處理)專門開設的,四五十元進價的紅酒銷價少則數百元,多則上千元。

付某出資提供電腦、預支房租、生活費等,讓人招募聊天員、接單員,為他們提供“話術”,讓他們通過網絡聊天的方式,以談戀愛等名義,誘騙受害人到自己開設的酒吧高額消費,還讓受害人到團伙成員開設的服裝店或事先聯繫好的手機店消費,事後由專人將紅酒、手機、服裝等拿回店內退貨,所得贓款由聊天人員、接單人員、組長、股東等人按事先約定的比例分配。

劉某、盛某甲、盛某乙三人只是付某下面一個窩點中的三個小組之一,共騙取人民幣5.9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盛某甲、盛某乙夥同他人,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手段,採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依法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盛某甲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2萬元;盛某乙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並責令退賠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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