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筆!一次性獎勵1億元!江西全力推進「開放提升」!

大手笔!一次性奖励1亿元!江西全力推进“开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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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9:30,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省商務廳聯合召開《關於進一步擴大開放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新聞發佈會,會上介紹了相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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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今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省委、省政府把擴大開放工作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具體體現為:一是把“開放提升”納入省委工作方針;二是在全省範圍開展全方位、深層次、摸底式的對外開放大調研;三是在省委全會上通過擴大開放文件。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加快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現以高水平的開放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前期,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擴大開放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並經過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討論通過,於8月23日印發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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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六大方面 提出了30條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擴大開放領域和招商引資、外貿進出口、走出去、開發區、口岸建設、營商環境等六個方面,提出了30條措施。


1.在擴大開放領域、招商引資方面。包括6條具體舉措。認真執行國家關於放寬服務業、製造業、採礦業、農業等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政策,放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和汽車等製造業企業外資股比限制等規定。省財政對在江西投資的實體經濟項目按核定的實際引資金額2%的比例一次性獎勵當地政府,最高獎勵5000萬元以及對在省外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整體搬遷到江西,依法享受同等稅收優惠待遇等。此外,提出要提升招商引資工作水平、深化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國際化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重大招商項目政策保障,對重大招商項目、龍頭類製造業招商項目優先安排省預留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等。


2.在外貿進出口方面。包括5條舉措。提出支持優勢產業和優勢企業擴大出口,力爭省產品出口比重年均提升5個百分點以上,每年重點扶持一批外貿產業集群。加大培育外貿新業態力度;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積極擴大進口,擴大省級進口貼息資金規模,力爭獲批國家進口促進創新示範區、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等國家級進口平臺。建立健全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保障機制,建立省政府貿易便利化聯席會議制度等。


3.在走出去方面。包括4條具體舉措。提出推動對外承包工程高質量發展,提升對外投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擴大對發達國家(地區)投資合作,推進海外江西工業園、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加大金融保險支持走出去力度,為企業走出去項目設立專項基金。務實開展人文交流合作,提升江西的國際影響力等。


4.在開發區方面。包括3條具體舉措。提出促進開發區優化招商引資綜合服務,制定開發區全鏈審批賦權清單。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創建國際產業合作園區,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區中園、一區多園等建設運營,經考核認定為國際產業合作園區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當地政府1億元用於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開發區項目用地需求,爭取向國家相關部委申請開展“徵轉分離”試點等。


5.在口岸建設方面。包括3條具體舉措。提出要統籌口岸開放佈局,推動南昌市加快建設智慧航空港物流中心;以贛州港為中心,大力發展贛歐班列;積極推進九江港水運口岸擴大開放。暢通國際物流通道,推進鐵路進港口、進物流園區、進工業園區工程,增開加密國際客貨運航線,穩步推進全貨機開行。完善口岸承載功能,推動南昌、九江功能性口岸申報和建設,爭取今年江西省口岸整體通關時間再壓縮三分之一,5年內再壓縮一半等。


6.在營商環境方面。包括9條具體舉措。提出營造公開、透明、便捷的政策環境,在全省推廣“企業承諾和容缺受理審批模式”。提高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年底前實現出口退稅電子退庫,無紙化辦理退稅額達50%。有效降低物流成本,高速公路通行費實行差異優惠,逐年降低全省物流佔生產總值比重。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落實人才引進和培養支持機制;創建企業正常生產良好環境,保障境內外投資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加強黨對擴大開放工作的領導等。


此次文件對引進重大項目和總部經濟都推出了一系列獎勵措施。


為深入推進招大引強,引進跨國公司總部型機構,推動江西省彙集更多高端要素資源,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省級財政針對江西省在吸引重特大項目和總部經濟的不足方面,擬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以下事項:

一是對國內外各行業製造業龍頭企業在江西投資總額超過2億美元(新設或增資)或30億元人民幣,具體投向優勢型、成長型和培育型產業,新設企業投產、增資企業擴產後,省財政按核定的實際引資金額2%的比例一次性獎勵當地政府,最高獎勵5000萬元。

二是支持跨國公司在省內新設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各地對開辦、購房和租房等給予資助公司正常運營後,省財政按核定的對省級財政貢獻量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3000萬元。


三是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機構參與區中園、一區多園等建設運營。根據引進外資戶數、金額等因素,經考核認定為國際產業合作園區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當地政府1億元用於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下一步, 省商務廳、省財政廳還將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申報條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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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的主要特點

一是體現中央擴大開放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青島上合組織峰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19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53號)等最新文件精神;二是對標一流標準。《若干措施》圍繞貫徹中央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擴大開放的決策部署,特別是省委書記劉奇同志在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考察調研中有關擴大開放的講話和指示精神,充分借鑑上海、浙江、廣東等省市的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對標國內一流標準,力爭創造最優環境;三是注重務實管用。針對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聚焦我省對外開放中存在的短板、弱項和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從擴大開放、外貿進出口、走出去、開發區、口岸建設、營商環境等六個方面提出了系列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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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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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擴大開放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贛辦發〔2018〕12號

在慶祝我國改革開放40週年之際,為把握新一輪改革開放機遇,營造更加開放的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環境,進一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現以高水平的開放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擴大開放領域,提升投資促進水平

1.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認真執行國家關於放寬服務業、製造業、採礦業、農業等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政策,放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和汽車等製造業企業外資股比限制等規定。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各地各部門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准入進行限制。支持外資參與我省創新驅動發展、製造業轉型升級和海外人才在江西創業發展等戰略實施。支持外資依法依規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領域引進外資。(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工商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排在第一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2.綜合運用財政金融手段加大招大引強力度。對國內外各行業製造業龍頭企業在江西投資總額超過2億美元(新設或增資)或30億元人民幣,具體投向優勢型、成長型和培育型產業,新設企業投產、增資企業擴產後,省財政按核定的實際引資金額2%的比例一次性獎勵當地政府,最高獎勵5000萬元。支持跨國公司在省內新設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各地對開辦、購房和租房等給予資助;公司正常運營後,省財政按核定的對省級財政貢獻量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3000萬元。在江西省發展升級引導基金框架下設立江西省招商引資子基金集群,對擬引進的重大項目,可以以參股或定向增發形式投資項目,支持重大項目落地。研究制訂招商引資基金實施細則。對在省外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整體搬遷到江西,依法享受同等稅收優惠待遇。對在省外已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在我省投資設立生產同一高新技術產品的全資子公司,各地各部門要積極培育,創造條件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3.提升招商引資工作水平。各地圍繞本地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繼續強化專業招商隊伍建設,大力充實一批懂產業、懂金融、懂法律、懂政策的專業招商人員,加強對招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和能力考核。積極承接長珠閩地區產業轉移,鼓勵省內開發區與長珠閩地區開展平臺合作。瞄準國內外各行業龍頭企業,採取“一對一”上門招商的形式,引進一批重大項目。加強與中國貿促會、中國對外友協和國際國內商協會組織合作,利用會員資源促進與我省項目合作。充分發揮省工商聯、贛商聯合總會的橋樑紐帶作用,支持在外贛商返鄉創業。以委託招商的方式,在歐美日韓和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分別建立經濟聯絡和招商中心。積極推進大數據招商,開發建立招商引資企業庫、項目庫、機構庫、載體庫和全球招商地圖等“四庫一圖”,優化全省招商項目管理機制,夯實信息化招商工作基礎。支持各地依法制定專項政策,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招商引資企業及高層次人才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信委、省人社廳、省外僑辦、省工商聯、省僑聯、省貿促會,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4.深化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落實國家統一部署,做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內投資總額10億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和管理工作。實行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口辦理”。各地不得限制外商投資企業依法跨區域經營、搬遷、註銷等行為。積極推動省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入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支持跨國企業集團辦理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執行好外國人才簽證制度,為外國“高精尖缺”人才來贛創新創業提供人才認定、簽證居留等便利。凡符合條件的外國高端人才,及時辦理《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簽發有效期5-10年的多次入境人才簽證。(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工商局、省外僑辦、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5.提高國際化服務能力和水平。支持南昌、九江、贛州、景德鎮、贛江新區等地加強國際社區、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等設施建設,加強國際醫療科研合作,滿足外籍人員生活需要。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深化國際友城合作,全力提升文化國際影響力和環境國際吸引力,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國際城市。加強承載功能建設,大力引進各類資本投資建設酒店、場館等設施,積極引入較成熟的國際多雙邊交流會議、高端論壇、高水平國際體育賽事等具有全球影響的大型活動在江西舉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外僑辦、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衛計委、省體育局、省僑聯、省貿促會,有關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6.加強重大招商項目政策保障。支持重大招商項目、龍頭類製造業招商項目列入省重大項目調度會,優先安排省預留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支持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或增減掛鉤節餘指標開展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持續推進消化批而未用土地專項行動。完善耕地佔補平衡交易機制。對重大項目洽談和投資促進活動因公出訪團組提供便利,認真研究所涉及的出國計劃單位限量、個人限次等問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外僑辦,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二、推動外貿優進優出,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

7.支持優勢產業和優勢企業擴大出口。省市聯動,部門推動,引導政策資源聚焦支持我省生產產品出口,力爭省產品出口比重年均提升5個百分點以上。加強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培育工作,省裡每年選定10個外貿產業集群作為重點扶持的對象,在政策上給予優先支持。實施小巨人成長計劃,對細分領域或單個國家(地區)市場佔有率居前的隱形冠軍企業或小巨人企業進行重點扶持。開展品牌創建活動,繼續認定一批省級重點培育和支持出口品牌。推進江西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大力發展文化服務貿易。(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文化廳、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江西分公司,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8.加大培育外貿新業態力度。爭取國家支持,力爭有更多符合條件的設區市列入國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試點。加快推進南昌國際郵快件監管中心建設,力爭 2018 年獲批並建成投入使用。完善支持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相關政策。積極引進國家級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落戶,海關在分類管理上參照其母公司等級執行,稅務優先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出口退稅無紙化試點範圍。繼續開展內外貿結合市場培育工作,重點建設完善南康傢俱、新幹箱包、共青服裝、景德鎮陶瓷等符合條件的專業市場,拓展外貿功能,儘早創造條件開展市場採購貿易試點。(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南昌海關、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9.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積極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以“長珠閩”地區為重點,大力引進加工貿易龍頭企業和配套企業。與東部地區建立對口合作機制,鼓勵各地開發區與沿海省市的開發區結對,共建加工貿易產業園區。加強國家開發區、綜合保稅區(出口加工區)與國內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試點城市、示範區的合作。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委支持,開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和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試點。(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南昌海關、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10.積極擴大進口。進一步擴大進口,推動進口與出口平衡發展,發揮進口對提升我省消費、調整結構、發展經濟、擴大開放的重要作用。擴大省級進口貼息資金規模,重新修訂支持進口促進政策。定期修改完善省級進口貼息目錄,擴大先進設備、關鍵零部件和技術進口。力爭獲批國家進口促進創新示範區、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等國家級進口平臺。積極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擴大消費品直接進口,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爭取溢出效應在我省的最大化。(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委、南昌海關,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11.建立健全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的保障機制。建立省政府貿易便利化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推進貿易便利化和實現外貿高質量發展工作。對各部門政策落實情況和實際成效組織第三方評估。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體系,推動各地發展和引進生產型出口企業,引導各地和各部門把政策、資源、服務等聚焦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上。(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統計局、南昌海關,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三、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交流合作,提升走出去層次

12.推動對外承包工程高質量發展,提升對外投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健全走出去綜合服務體系,為企業提供專業、風險、法律、維權、安全等方面幫助。鼓勵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重點開發一批電力、新能源、石化等重大裝備成套項目,進一步拓展國別市場,逐步提高“融資+總承包”“投資+總承包”“建營一體化”等業務模式佔比。支持江銅集團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引導全省資源型企業加快實施境外資源項目,優化資源供應結構。鼓勵企業以併購重組為重點,擴大對發達國家(地區)投資合作,助力全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重點企業龍頭作用,推進海外江西工業園、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支持江西企業抱團出海發展,發揮江西走出去企業戰略合作聯盟的作用,引導企業與央企、知名跨國公司、港澳地區企業及其他省內外企業合作開拓國際市場。(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外僑辦、省國資委、省文資辦、省僑聯、中國出口信保公司江西分公司)

13.加大金融保險支持走出去力度。加強與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保險機構的對接,爭取其加大對江西企業走出去支持力度。鼓勵有關機構與江西省發展升級引導基金合作,為企業走出去項目設立專項基金。加大對企業走出去購買各類保險保費支持力度,防範境外風險。(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國開行江西省分行、中國進出口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出口信保公司江西分公司)

14.務實開展人文交流合作。積極申報實施對外援助培訓項目,把國際商務官員研修(江西)基地建設成為全省對外交流合作重要窗口。對接國家“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深化與沿線國家(地區)科技交流合作。實施好“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江西教育海外展、中俄青少年國際文化節等活動。加快推進葡萄牙里斯本中國文化中心建設。開展好“江西文化年”、江西文化遺產國際巡展等活動,持續推動我省儺舞儺戲、瓷器瓷樂、油畫、雜技等文化產品走出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文化廳、省外僑辦、省僑聯,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15.加大開放整體形象宣傳推介力度。辦好世界綠色發展投資貿易博覽會、贛港經貿合作活動、贛臺經貿文化交流會、景德鎮國際陶瓷博覽會,使之成為江西對外開放的亮麗名片。通過各類經貿活動、國際官員培訓、外事接待、公務出訪等多種渠道加大對開放江西的宣傳力度。製作高質量專題宣傳片和宣傳冊,提高對外宣傳水平。開展江西省“一帶一路”境外旅遊營銷計劃,針對日韓、東南亞等入境市場做好“江西風景獨好”宣傳,持續吸引國際遊客來贛旅遊。積極推動中醫藥、陶瓷、非物質文化遺產“走出去”,提升我省的國際影響力。(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旅發委、省商務廳、省外僑辦、省衛計委、省委臺辦,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四、推動開發區創新提升,強化擴大開放重要平臺作用

16.促進開發區優化外資綜合服務,提升國際化水平。依法賦予國家級開發區地市級經濟管理權限,依法賦予省級開發區縣級經濟管理權限,試點賦予國家級開發區適宜的省級經濟管理審批權限。制定開發區全鏈審批賦權清單,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各級政府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時優先向國家級開發區傾斜,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國家級開發區複製推廣上海市浦東新區“證照分離”改革經驗,創新探索事中事後監管制度措施。在開發區招商引資部門、團隊等實行更加靈活的人事制度,提高專業化、市場化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編辦、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人社廳、省工商局,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17.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創建國際產業合作園區。積極開展與歐美等國家的產業合作與交流,加快引進歐美資本、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推進高端項目集聚和特色產業培育,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深度挖掘並梳理高質量的中介機構或社會組織進行合作,重點做好與歐美等國駐華使領館和在華境外商會的聯繫與交流,根據開發區主導產業進行有針對性推介。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區中園、一區多園等建設運營。研究制訂認定辦法,根據引進外資戶數、金額等因素,經考核認定為國際產業合作園區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當地政府1億元用於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廳、省外僑辦、省貿促會)

18.保障開發區項目用地需求。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城市更新、工業區改造,優化土地存量供給,對引進高技術、高附加值客商投資企業和項目,用地指標予以優先保障。各地在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時,對開發區主導產業引進外資、促進轉型升級等用地予以傾斜支持。加快用地報批進度,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爭取向國家相關部委申請開展“徵轉分離”試點。(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發改委、省商務廳,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五、加快口岸建設,提升開放通道承載能力和水平

19.統籌口岸開放佈局。加強開放大通道及支點門戶、開放平臺建設,強化“南下”“東進”“長江航運”三條開放大通道。以南昌綜合樞紐、九江水港、贛州內陸港、上饒高鐵樞紐為支點,建設具有承載大物流集散、大產業集聚、大商貿活動功能的開放平臺,把南昌、九江、贛州、上饒打造成為江西大開放的四個門戶。推動南昌、贛州打造“一帶一路”節點城市和國際貨物集散中心。南昌市以加快建設智慧航空港物流中心為龍頭,選擇一個歐洲城市,逐步實行至歐洲航空貨運直達,建設航空貨運集散地。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建設贛江新區多式聯運中心,積極推進南昌向塘鐵路(口岸)項目二期建設。以贛州港為中心,大力發展贛歐班列,每年力爭穩定開行80列以上。九江以建設江海聯運區域航運中心為帶動,積極推進九江港水運口岸擴大開放,加快推進鐵路進港發展多式聯運,深化昌九兩港一體化發展,打造“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交匯開放高地。(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南昌海關、省機場集團、中國鐵路南昌局公司,有關設區市政府)

20.暢通國際物流通道。推進鐵路進港口、進物流園區、進工業園區工程,對現有的鐵路專線資源進行整合,凡新建港口、碼頭、口岸作業區、大型物流園區和物流樞紐,均要規劃佈局多式聯運基礎設施。加快與寧波、廈門、深圳、福州、上海等沿海港口的對接合作,積極推進鐵海聯運班列快速發展。推進開行九江至上海和重慶的江海直達班輪,增開加密國際客貨運航線,穩步推進全貨機開行,全面暢通國際物流通道。(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南昌海關、中國鐵路南昌局公司、省機場集團,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21.完善口岸承載功能。年底前完成外國人落地簽證和離境退稅政策在江西落地實施。推進功能性口岸申報和建設,南昌航空口岸力爭逐步建成進境水果、肉類、冰鮮水產品、食用水生動物、種子苗木等功能口岸;九江加快進境糧食口岸發展,完成進境肉類口岸建設,申報建設汽車整車、進境水果等功能性口岸;贛州加快進境肉類口岸建設,申報建設汽車整車、進境糧食、水果等功能性口岸。支持九江建設綜合保稅區。支持景德鎮申報陶瓷文化綜合保稅區。提高口岸作業效率,優化港口作業流程,提高口岸信息化水平,著力壓縮企業向海關報關前的準備時間,爭取今年江西省口岸整體通關時間再壓縮三分之一,5年內再壓縮一半。(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省外僑辦、南昌海關,各設區市政府)

六、強化機制和制度保障,為擴大開放營造高效率低成本營商環境

22.營造透明、公開、便捷的政策環境。各地各部門按照條件公開、手續簡化、減少審批、便利企業的要求,對工作流程、內部職責劃分、涉企政策兌現的制度規定和扶持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加大“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改革力度。根據一口受理、內部流轉、集成服務、限時辦結的原則,確保到2018年底,省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80%,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50%;到2019年底,省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90%,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70%,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50%以上。在全省推廣“企業承諾和容缺受理審批模式”。大力推行“電子踏勘”等創新做法,推行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審圖、聯合驗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嚴格履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外商投資過程中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議定,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技術轉讓。(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政務服務辦,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23.提高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加快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開發應用進出口主要環節電子數據交換的地方應用項目。各項申報業務實行跨部門一個窗口網上辦理,減少直至取消各部門各自設立的對外服務窗口。提升國際貨代企業和中小外貿企業信息化水平,實現與各口岸管理部門、港口碼頭的電子數據交換。年底前實現出口退稅電子退庫,無紙化辦理退稅額達50%。推進智慧空港建設,實現航空貨運艙單電子化和倉儲物流管理信息化,為我省航空貨運2025年達到100萬噸奮鬥目標提供信息化支撐。(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南昌海關、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機場集團等,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24.多管齊下,有效降低物流成本。降低公路運輸成本。高速公路通行費實行差異化優惠,力度不低於中部其他省。提高鐵路貨源集並能力,推動鐵海聯運班列常態化,降低鐵路運輸成本。加快推進贛江高等級航道建設,積極引進國際船舶公司在江西設立分公司,建立我省空箱資源共享平臺,降低空箱調運成本;引進一批航空、多式聯運等方面知名的國際貨代企業,推動我省各國際貨物集散地的建設和發展,降低物流成本。加大對支持航空貨運政策的宣傳力度,增加高附加值產品和時效要求高產品的航空運量。逐年降低全省物流佔生產總值比重。推動我省進出口貨物與沿海同價起運、抵運工作,多渠道、多層次政策支持,逐步消化內陸段運輸費用。(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中國鐵路南昌局公司、省機場集團,各設區市政府)

25.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按規定落實好國家和省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鼓勵各地支持製造業企業依法按程序進行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擴建生產、倉儲場所,提升集約化用地水平,不再增收土地價款。深化電力、天然氣價格改革,持續深入推進輸配電價格改革,繼續開展電力市場化交易,鼓勵用電大戶與供電企業直接交易,提高直供電交易比例。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自建分佈式能源,支持新能源發電與用能企業就近就地進行交易。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努力降低企業用氣成本,加大天然氣應急保供工作力度,保障招商引資重點企業用氣需求。大力實施“映山紅”計劃,支持企業擴大直接融資比例,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加大產城融合力度,減少企業在交通、住房配套等方面的費用。(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人社廳、省政府金融辦,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26.落實人才引進和培養支持機制。積極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著力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深入實施省“雙千計劃”。探索建立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融合互促機制,推進引才、引資、引技相結合。健全外國人才引進制度,在省內研發機構工作的優秀海外高層次人才可直接認定高級職稱。支持外資企業中方人員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引導相關高校圍繞我省重點發展產業的人才需求,合理設置專業,大力開展應用型學科建設和培育建設重點實驗室。鼓勵國內知名高校和研究機構在江西設立分支機構。省內高校畢業生和職業院校畢業生要重點安排在省內機構和企業實習,引導畢業生在省內就業。對省內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在省內就業佔比進行考核。各級人社部門和開發區、工業園區,要建立各類人才信息庫、儲備庫,並進行分類管理,保障企業用工需求。(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科技廳,各設區市黨委和政府、贛江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

27.創建企業正常生產的良好環境。推行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健全“打、控、防、管”市場綜合監管體系,推進監管力量和執法職能整合,建立跨部門、跨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機制,實現對企業“一次抽查、全面體檢”,同一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企業實施多項監督檢查的進行合併檢查,下級行政執法機關原則上不得重複檢查,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等問題。企業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各職能部門以幫助整改為主,不予行政處罰;企業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責任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工商局等,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28.保障境內外投資者合法權益。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兌現向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維護政府公信力。縣級以上政府應統一歸口明確客商投訴受理機構,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妥善處理各類投訴事項。健全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跟蹤服務機制和重點招商企業服務機制。(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設區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29.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以擔當實幹精神推動全省新一輪大開放、大發展。各地各部門要對照省委、省政府加強作風建設的有關要求,認真查擺作風方面存在的“怕、慢、假、庸、散”五個方面的問題,結合實際,清查對外開放工作落實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下大氣力解決投資者反映較多的突出矛盾和困難,讓廣大客商切切實實感受到幹部作風建設的成果,營造安商、親商、富商的發展環境。(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設區市黨委和政府、贛江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

30.加強擴大開放的組織領導。將江西省人民政府開放發展領導小組更名為江西省擴大開放領導小組,省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各級黨委(黨組)要進一步強化開放發展理念,加強對擴大開放工作的領導,統籌本地本部門擴大開放各項工作,推進措施落實。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各級黨委(黨組)對本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貫徹執行不力的,通報曝光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設區市黨委和政府、贛江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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